当时的上级长官知福制军听到这件冤死案感到很怪异,同时怜惜他少年有才华,就命县里的学宫代为和解!并准予上疏表扬村女的贞烈。令黄某设神位,终身奉祀她。
  事後,村女的鬼魂曾假借黄某的口应答说:「冥府最重视节、孝道。黄某三代都应考上进上。现在已两代考上进士,後代仍然可以登进士第。因为他此生最重孝道,所以不削夺他的寿命,只削减他的福份。否则,照他误判此案的罪过,理应死於非命。
  我遵照冥府的判决行事,无法为黄某解除罪刑。」学官听後,也无可奈何。
  後来,黄某果然因为改任教职而辞职,到现在还在乡里中努力行善,以修养来世的福份。
  呜呼!由於误判一烈女的冤狱,到现在三代,即便进士及第,也无法享有禄位。幸好黄某平日有孝行,侥幸地免去被索命的灾呃。
  假设黄某无孝行遇到这件夙世的罪缘报应,还有活命的可能吗
  她的夫家诬告她, 门丁接受贿赂而捏造伪证,恶报必定十分严重。
  古人说: [万恶淫为首, 百善孝为先.] 凡是居官的人, 能不以此做为借鉴吗
  二, 盗人金钱, 遭雷轰顶
  浙江绍兴县的曹娥镇, 有位沈大毛先生, 操舟为业,为人忠厚, 生有子女各两个, 家道小康.
  曾经与家附近的上山章家埠董大, 可谓交称莫逆, 来往感情如同亲戚一般. 两家相交已十多年了.
  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董大往绍兴府因事探亲. 回家时路经曹娥镇, 时候已天黑, 来不及赶回家中, 因此只好投宿在沈家, 住一晚. 当夜,将所背装着银洋, 杂物的一只钱袋放在床下.
  第二天早餐之後,背起钱袋,辞别起身。走了约半里路,似乎觉得钱袋比昨天轻。手往钱袋里一摸, 才知道亲友所托, 要带家的银洋三十余元与信件,已不翼而飞.
  於是马上回头,向沈大毛家查问。而沈家夫妻、子女互相寻索,都找不到,董大只得愤恨而去。
  细想::逗些银洋,都是亲友家中过年要用的。一旦被我弄丢丁,他们如何过年我叉有何脸向亲友们交待」愈想愈气愤,而终究想不出了局的办法:「不如去死吧!」就抱著大石头,投江而死。
  在大约距离曹娥江三里之遥的地方,名叫定三庙,他的尸体才浮出江面。经人见到报知他的家人,家人也弄不清楚他致死的原因。因此也就不了了之了。 卜
  这是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事。
  到了次年正月二十三日,大气怱然暖热异常。下午,阴云四合,风雷交作。闪电竟直直地绕进沈大毛的家,霹雳一声,穿入屋顶,将沈大毛的长女,提出街心,跪着击毙。
  众人仔细一看,从头顶如线香的头, 直透心腹, 穿心而死。
  沈大毛见到长女被雷打死,吓得逃入灶间。就在灶与烟囱的裂缝中,发现了董大的各家亲友所托带的银洋与信件,样样俱在。
  才知道此事是长女所为。 .
  她被雷打死,实在罪得其宜。
  经过曹娥巡检司的亲自勘察毫无异议。然而这件偷银报应的事,已传遍全绍兴府了。
  *这是我(吴幅泰)所亲见的事, 因此写下以上的话, 以劝导世上私心谋利的人,一定要知所禁戒。
  三、诽谤害命,冤魂索命
  曹娥镇下沙地方,有李氏的家族,族大丁旺。
  族中有位李某,年约三十余岁。家境小康,很够温饱。以耕种自乐,无求於世人,大家都称赞他快乐如同陆地神仙。
  谁知道,有一天,突然敲凳子、拍桌子,声言要索命。拿起刀子,就要自杀。力大无穷,亲友众多,也难保护他。
  他时时疾言厉色地说:「我本来可以不死的,由于你在绑匪面前说了几句坏话, 以至惨遭绑匪杀害。害我致死後,全家也因我之死而全部死亡。都是你一个人害死我全家的。这个冤仇我那能不报现在已经采知仇人所在,也禀告阎王,准许我前来索命。
  所以率领全家的冤魂,并且邀集亲邻好友,一齐前来此地索命。
  你们大家虽然想救助,也是无益的。」
  李某的家人及亲友等人,看是冤魂索命,吓得罗拜不已。有的答应烧纸钱金帛给他们,有的许愿请侩道来诵经忏悔,超度他们。说完,李某似乎稍微安静些。众人的看管逐渐疏松。李某自己也觉得好了,向众人说:「不必守护了!」亲友们仍旧不放心,每天还是留有四、五人看守著。
  有一天午饭後,亲友的防守稍微疏忽,李某突然大叫救命,狂奔而去。他的速度如同闪电一般,四、五位亲友上前拖拉他,都被打倒。
  从下沙中往百官方向飞奔,口中还大呼救命。这时,恰好有位孔武有力的孙七,从百官方向过来,见到这情形,就将李某的头发拉住不放。 .
  岂知孙七虽有千斤之力,而李某拼命向前冲,以致头发被拉脱下来。他的人则如箭一般,穿入江心淹死了。
  这是光绪十五年间发生的事。
  四、阻人求生,投猪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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