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妙绝。
  花为情死,信有其事。梦霞家中乃父手植之花,皆情种也。
  后日梨花、木笔,两殉美人,已于此处现一影子。
  人至成人以后,回忆儿时况味,无不怅怅若失。恨年光之不肯逆流,此亦为人之常情。惟梦霞儿时有父,此时无父,其所感益深,则其情亦益可怜耳。
  前六节为痛死,后三节为痛生。痛死情苦,痛生情更苦。
  第七节中,何母侃侃数言,毫无一点婆子气。有是母乃有是子。异日梦霞殉国,剑青奉母隐居,冢中碧血,久已成灰;堂上白头,今犹无恙,盖儿死而母心反为之慰矣。
  梦霞答母之语,全从肺腑中流出。哀哀欲哭,读之觉昌黎《祭十二郎文》无此惨痛也。
  剑青生子于父殁之后,《玉梨魂》第二章云:“剑青亦已授室,且抱子矣。”下接:“父母欲即为梦霞卜婚。”是剑青生子时,父犹在也,误矣。
  写母子之情,则节节伤心;写夫妇之情,亦层层入彀,极双管齐下之乐。即以词句论,亦当得“哀感顽艳”四字。每见青年学子,喜发牢骚,为文则满纸“呜呼噫嘻”,为诗则自命“悲歌慷慨”,虽曰“穷而后工”,然穷字亦有真解,境穷非穷,心穷,乃为真穷。况境实不穷,而假托于穷。口穷而心乐,又何用是做作为?故余谓文人多穷,而真穷实不可多得。乞儿求富,倘是真情。文人言穷,半为假话。必有如梦霞之境遇之性情,乃可以言穷,乃可以言穷而后工。
  第十节中,何父训子数言,真足为少年喜发牢骚者之药石。
  特梦霞非其入耳。
  梦霞之姊名梦珊,子名兰儿,此为《玉梨魂》所略。
  梦霞之姊,亦是一个巾帼能人。在《石头记》为凤姐化身,在本书为筠倩小影。
  人谓梦霞多情,梦霞未尝不自负。观十三节末段,实阴以宝玉自拟,而后日之奇缘会合,即胎于是。为《泪史》中必不可少之文。然伧父见之,必曰:“四人身份,一一与图中人吻合,掷骰得此,吾不信,吾不信。”
  枳棘丛中,非栖鸾凤之所。梦霞之献身教育界,从母命,亦从兄命也。能为孝子,所以能为悌弟。
  欲去则不忍,不去又不能,不得已乃决之于不出百里之外。
  婉曲写来,想见踌躇之苦。
  捡剑青由楚入闽,在己酉六月之后,此余得之于剑青之自述。此亦以潇湘云梦为言。是剑青此时,明明在楚,《玉梨魂》第九章云“剑青于去年秋间,只身游闽,迄今已十阅月”者,误也。
  良夜无月色,即失良夜之价值。每月之望,月色最佳。所谓良夜者,舍此固无他求矣。每岁元宵,为月光第一次圆满之期,即为一年第一良夜。此天然满美之月光,乃所以润色良夜,装点良夜者,吾人不赏此冰清玉洁之月,偏赏彼烟熏火灼之灯,是亦焚琴煮鹤之类也。
  诗人复即而歌咏之,一若元夜现灯,果为韵事。而月色之佳否,可置不问。积习相沿,不知是何心理。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今良夜又将如游人何。二十节中所云,自是千古快论,梦霞真嫦娥之知己哉。
  二十一节末段,感慨淋漓,可见革命思想。梦霞蓄之有素,幼时固已不凡矣。
  介绍梦霞之人,《玉梨魂》佚其姓名,但云:“适其同学,有为之介绍于蓉湖某校,函招之往。”不知实是梦霞自荐,并非子春函招,此亦与事实不符之处也。
  校址所在地,为一穷乡。而是乡何名?《玉梨魂》固未指出,此非著者之粗忽,乃从石痴之请。而石痴亦询梦霞之意也。
  其地著者亦曾到过,非如世外桃源,不容人寻觅者。二十二节中所言之螺村,则遍问锡人,无有能举其名者。《玉梨魂》第六章云:“是乡处蓉湖之尾闾,远隔城市,自成村落,周围十里,分南北两岸,回环屈曲,形如一螺。”此数语足为螺村二字之注脚。有熟悉锡金各地形势者,当能悟此假名,得其真境。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读此章别母一段,乃觉此诗之沉痛。
  梦霞之去,幸有姊在可以留伴老母。不然,母子二人,相依为命,伶仃孤苦,未尝一日相离,毕竟是去不得。《玉梨魂》于此等处太嫌忽略,且未言及梦霞家中尚有何人,更是大疏。
  第二章
  李某之名,《玉梨魂》亦略之。字曰杞生,殆自命为卢杞复生那?
  李之为人,梦霞一见,即知不可久与相处。后日犹受其愚弄,几酿惨祸,所谓君子可欺以其方也。
  《玉梨魂》以崔氏为何氏之亲,不知乃秦氏之戚也。张冠李戴,固属可笑。且崔何既属姻亲,相去密迩,六七年间,两家死亡相继,决无不通吊问之理。《玉梨魂》第二章云云,非特与事实不符,且亦为事实所必无。
  梦霞之应骋而来,并无他项目的,《玉梨魂》误以崔何为戚,因谓其母怂恿梦霞往,得便道询崔氏近状,此误之又误也。
  石痴之行,本其素志,非梦霞促成之也。
  石痴若无志东渡者,梦霞亦无由来此,与石痴订交。《玉梨魂》第六章所记两人谈话,全系妆点失实。且石痴若必待他之劝勉而始发愤,则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