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乃愈觉其可痛。律诗第二首,,欲抛还恋,是欲绝人而不能自绝也,吾是以知两人之终不可绝矣!
  论情字十分警辟,世间姻缘美满者,往往不能尽其情量,无怪彼苍恶作剧,必欲将痴男怨女一一驱而纳诸愁城恨海中也!
  使有情的才子佳人,都成了眷属,天地间之情种子,且将自此而绝矣!
  两人对于姻事,其心理之缓急,适成一反比例,相同者一“痴”字耳。梨娘之望其速成,以了心事,痴也。梦霞之望其不成,以全盟誓,亦痴也。
  风雨夕制风雨词。《石头记》亦有此事。特彼在于深秋,此则在于初夏,风风雨雨可怜宵,愁人当之,随时可以肠断,不必秋风秋雨,才是伤心时候也。
  荷花生日之约,《玉梨魂》未曾叙明,诗语便觉无根。其后梦霞因病爽约,故复有“已负荷花生日期”之句。
  第七章
  首段言情人交际,精神形迹,分如水犀,真说得出。即此可觇梦、梨两人之心地,固非流俗人所能妄测也。
  梦霞对梨娘则情真,对家人则情假,低徊往复,若有所不慊于心,实则所谓假者,仍是天真之发现,微至性人又乌能作是语哉!
  诸人初见梦霞之时之语,各如分际,出话不同而亲爱则一。
  现何母对剑青数言,可见其于梦霞,实有所偏爱。惟此偏爱,亦正与常人不同,所以能为梦霞之母。
  梦霞姻事,何母未尝不于心。有此一番谈话,后文乃不觉其突。剑青答母之语,亦能深谅梦霞之心,惜梦霞此时已为情场失意之人。“婚姻”二字,言之痛心,初不系乎自由与专制矣。
  剑青一夕话,侃侃而谈,真能抉出“情”,字真际,足以警醒痴愚。梦霞本能自觉,入此良言,心地乃益明澈,所以异日终不至于堕落也。
  家庭之乐,为人生所不可必得。得之而不能享,是为至愚。
  梦霞之家庭,虽未得为十分美满,亦足当,“和顺”二字。梦霞情感虽多,性灵未汩,一经接触,便自清醒,然则梦霞固未负此家庭也。
  梦霞此次之病,未必全系外感,挠情失志之余,继之以惊忧疑惧,百端交集,那得不病!
  因病而心地愈明,必欲将隐情说出,以求心安,自是入情入理。《玉梨魂》作剑青私窥秘箧,此实大误。
  抑知梦霞若欲自秘,则此箧乌有不自慎密,而与人以窃窥之机者?且此事惟为梦霞自陈,乃足以见其觉悟之诚,若待剑青窥破,而始承认,则梦霞到底欺人,人格复安在哉!
  梦霞自陈忏悔,剑青笑其未能,正道得着,可谓“知弟莫若兄”。然剑青能为此言,则剑青之多情,亦不弱于乃弟矣。
  梦、梨之发情止礼,剑青未尝不佩,抑又深服梨娘之智。一闻梦霞不愿之言,便自怫然不悦,继乃反复劝喻,言之亲切有味。
  卒使梦霞胸次豁然,无复介蒂,自愿缔姻。此一席话,其力乃胜梨娘一纸书十倍。
  梦霞既诉心事于剑青,剑青为之代陈老母,亦情事所必至。
  《玉梨魂》亦将此层略去,且以下亦未表明。若其母终未知订婚之由来者,非特事实不符,且陷梦霞于欺母之罪矣。
  何母侃侃数言,未免有头巾气,然自是探源之论,不嫌过刻。且亦不仅为梦霞说怯,足令行善而心恶者,闻之丧胆。
  梦霞之姊,忽在忽谐,最是可人。一种友爱之情,于谑浪笑傲中自然流露,家庭间有此种人,足以化惨雾为祥云,增进幸福不少。
  聚餐一段,纯是至性语,读之令人油然生孝弟之心。
  症结既解,情感复上心来。梦霞固无如此心何,此心亦无如梦霞何也!
  八诗叙别后之情,语亦真挚,惟较之他作,则似稍逊。
  梨娘之书,姿致自佳。中段尤觉深情婉致,娓娓动人,不言愁而愁至,不言怨而怨深。
  四绝首章,艳绝媚绝,寥寥二十八字,不厌百回读也。
  第八章
  两人通函之法,却补得好。且由此引出静庵,承上启下,暗暗度过,生出以下无数文字来。作文关键,即在于是。
  梦霞归家后之日记,只可写家庭状况。梨影一方面,用虚笔点缀,不能实写。行文至此,几有水尽山穷之概,乃忽然请出一静庵,便觉生面别开,文势一展,真如左右逢源,取之不竭。
  静庵确是绝好一梦霞影子,而其历史妙在即从梦霞口中说出,烘托映带,极双管齐下之乐,此亦借宾定主法也。
  静庵八律,均情至语,而以末首为最佳,未首中尤以末联为最佳。静庵闻声而感,梦霞即以诗语调侃之,趣语风生,如见当时欢谑情状。
  静庵亦不愧一情种,故与梦霞交好,亦以情相感也。诵痴到来生一语,可以想见其为人矣。
  情痴者每不自知其痴,且每笑人之痴,舍己耘人,忽明忽暗,是之谓真痴,不独静庵一人然也。
  梦霞之痴,实不减静庵,以痴遇痴,以痴劝痴,双方痴谈,言各成理,卒不能确定痴者为谁,写来煞是好看。
  静庵劝梦霞一番说话,自是正理。彼盖深知梦霞决非庸庸者流,万不可轻于一殉,故此劝正与寻常有别,不可以其痴而废其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