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重赞』.按从《尚书大传》作『乐正进赞』,义最可通.」
盖唱发之辞也。
《合校》:「唐冩本『辞』作『词』。」
及益赞于禹。
《合校》:「唐写本『赞』作『赞』。」《校记》:「案《御览》五八八所引,与唐本正合。」《校注》:「『赞』,唐写本作『赞』。《御览》、《玉海》六二、《事物纪原集类》四、《事物原始》、《新镌古今事物原始》十一、《事物考》二引同。按本段共享八『赞』字,仅此与下句唐写本及《御览》等作『赞』,余亦作『赞』。以《原道》篇『幽赞此依元本、弘治本、活字本等,黄本已改作赞神明』及《宗经篇》『赋颂謌赞』相证,舍人于『赞』字皆用或体。《书》伪《大禹谟》:『三旬,苗人逆命。益赞于禹曰:惟德动天,无远弗届。……至诚感神,矧兹有苗。』是此句唐写本等作『赞』,乃据伪《大禹谟》改也。」《义证》:「《玉海》卷六十二引作『赞』,于句下注云:《尚书》.」
伊陟赞于巫咸。
范校:「孙云:唐写本两『赞』字皆作『赞』。」范注:「《书》序:『伊陟赞于巫咸,作《咸乂》四篇。』」《校注》:「『赞』,唐写本、弘治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何本、王批本、训故本、梅本、合刻本、秘书本、谢钞本、汇编本、别解本、清谨轩本、文溯本、王本、郑藏钞本、崇文本作『赞』;《御览》、《玉海》、《事物纪原集类》、《事物原始》、《新镌古今事物原始》、《事物考》引同。按唐写本以下各本作『赞』,盖亦据《书》序改,未必是舍人之旧也。」《校证》:「按作『赞』是。」《义证》:「《玉海》卷六十二引作『赞』,于句下注云:『《尚书》。』」
并扬言以明事。
《校证》:「《事物纪原》、《事物原始》『扬』作『扬』。」《校注》:「《事物纪原集类》、《事物原始》、《新镌古今事物原始》引作『扬』。按作『扬』非是。『扬言』二字出《书益稷》。孔传『大言而疾曰扬。』《比兴》篇『扬言以切事者也』,语意与此同,可证。《时序》篇亦有『扬言赞时』语。释僧佑《齐太宰竟陵文宣王集录序》『或扬言以泛解』,亦作『扬言』。」《义证》:「《尚书益稷》:『皋陶拜手稽首扬言。』」
嗟叹以助辞也。
范校:「孙云:唐写本『也』字无;《御览》『也』上有『者』字。」《校证》:「《事物纪原》、《事物原始》无『也』字。」
故汉置鸿胪,以唱拜为赞。
范校:「顾校『拜』作『言』。」《校证》:「『言』原作『拜』,今从顾校作『言』。」范注:「《汉书百官公卿表》应劭注曰『郊庙行礼,赞九宾,鸿声胪传之也。』」《考异》:「按:汉置鸿胪,以唱名引拜于殿上以谒君为职,故云唱拜,王校从『言』非。」《斟诠》:「『唱拜』犹言『赞拜』,古者臣下朝拜天子,相者从旁习礼也。《后汉书何熙传 》:『赞拜殿中,音动左右。』」《义证》:「按『拜』亦通,无烦改字。」
至相如属笔。
范校:「孙云:《御览》『笔』作『词』。铃木云:《玉海》作『词』。」《校注》「『笔』《御览》、《玉海》、《汉书艺文志考证》七引作『词』。谭献云:『《御览》作相如属词,是也。』按唐写本作『笔』,《声律》篇亦有『属笔易巧』语,是『笔』字固未误也。《抱朴子外篇钧世》:『使属笔者得采伐渔猎其中。』又《辞义》:『属笔之家亦各有病。』葛洪已一再用之矣。」
始赞荆輙。
「輙」,黄本作「轲」。李详《黄注补正》:「《汉书艺文志杂家》有《荆轲论》五篇,班固自注:『轲为燕刺秦王不成而死,司马相如等论之。』案王氏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引《彦和论》系于《荆轲论》下,而未辨论与赞歧分之故;详疑彦和所见《汉书》本作《荆轲赞》,故采入《颂赞》篇。若是论字,则必纳入《论说》篇中,列班彪《王命》严尤《三将》之上矣。」范注:「案李说是也。」《校证》:「任昉《文章缘起》:司马相如作《荆轲赞》。」《汇校》:「『輙』,唐写本作『轲』。按唐写本是。『輙』乃『轲』之形误。」按从唐写本、黄本改。
及史班固书,托赞襃贬。
「史班固书」,黄本作「迁史固书」。范校:「孙云:唐写本作『及史班固书』;《御览》作『及史班书记,以赞褒贬』。」《校证》:「《玉海》作『及史班书记,托赞襃贬』,《事物原始》作『班固之襃贬以赞』。」《义证》:「『迁史固书』原作『史班固书』,梅本校改,黄本从之。《御览》及《玉海》引均作『及史班书记』,唐写本作『史斑固书』。」《合校》:「唐冩本『固』作『囙』。王利器云:『唐写本作史班固书。』误认『囙』字。」《校注》:「唐写本作『及史斑囙书』。《御览》、《玉海》引作『及史班书记』。按唐写本是也。本书『班』字唐写本均作『斑』。『囙』乃『因』之或体。《史传》篇『史班立纪』此依训故本及『故张衡摘史班之舛滥』,可证。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胡本并作『史班固书』,『固』乃『因』之误。或写者妄改今本及《御览》、《玉海》所引皆非,当据唐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