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张松孙本、郑藏钞本、崇文本、《汉魏诗乘总录》、《诗源辨体》四、《读书引》同。按『跃』、『踊』通用。以《宗经》篇『百家腾跃』,《总术》篇『义味腾跃而生』例之,此当以作『跃』为是,其作『踊』者,殆『踊』之残误。」按《说文》踊作踊。《韩非子难二》:「晏子对曰:踊贵而屦贱。」王先慎《集解》:「踊即踊之俗字。」《淮南子原道训》:「小大修短,各有其具,万物之至,腾踊肴乱而不失其数。」《汉书魏相丙吉传》:「(上策)今岁不登,谷暴腾踊。」 此作「踊」亦通,从唐写本改。
驱辞逐貌。
《合校》:「唐写本『辞』作『词』。」
唯取昭哲之能。
「哲」,黄本作「晰」。范校:「顾校『晰』作『哲』。」《校证》:「冯本、汪本、畲本、张之象本、两京本、顾校本『晰』作『哲』,徐云:『当作晰,』」《义证》:「元刻本、弘治本『晰』作『哲』,徐校云:『当作晰。』自梅本以下改作『晰』。」《校注》:「『晰』,唐写本作『晣』;《御览》引同。徐云:『哲当作晣。』按『晣』字是。已详《征圣》篇『文章昭晰以象离』条。」
乃正始明道。
「乃」,范校:「孙云:唐写本作『及』,御览亦作『及』。」《校证》:「『及』原作『乃』,据唐写本、《御览》改。作『乃』,与下文『若乃』复矣。」《校注》:「按『及』字是。」《汇校》:「按『乃』是『及』之形误。」按从唐写本、《御览》改。
唯稽旨清峻。
「稽旨」,黄本作「嵇志」。《校证》:「冯本、汪本、畲本、张之象本、两京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王惟俭本、梅本、凌本、梅六次本、陈本、锺本、梁本、谢钞本、日本刊本、张松孙本、崇文本、《玉海》、《诗纪》、《读书引》『志』作『旨』,冯校作『志』。」《义证》:「『志』字,元明各本俱作『旨』。何焯校本『旨』改『志』,黄叔琳本从之。唐写本正作『志』。《文选》向秀《思旧赋序》:『余与嵇康吕安,居止接近,其人并有不羁之才,然嵇志远而疏。』」《汇校》:「作『志』是。」从唐写本、黄本改。
故能摽焉。
范校:「孙云:《御览》无此一句。」「摽」《义证》作「标」。注:「《才略》篇:『皆文名之标者也。』『标』」指标举,高出于众。」按摽、标通。
若乃应璩百一。
《合校》:「唐写本『璩』作『玚』,『一』作『壹』。案唐写本作『玚』,误。」《校证》:「『一』,唐写本作『壹』,《才略》篇亦作『壹』,疑《文心》旧有作『壹』之本。」《校注》:「按《才略》篇:『休琏风情,则百壹标其志。』此当从唐写本作『壹』,前后始能一律。」按《文选》应璩《百一诗》李善注:「璩《百一诗序》云:『时谓曹爽曰:公今闻周公巍巍之称,安知百虑有一失乎?』百一之名,盖兴于此也。」无须改作。
辞谲义贞。
「贞」,范校:「孙云:《御览》作『具』。」《校证》:「《御览》『贞』误『具』;《玉海》作『正』,此避宋讳改。」《校注》:「按『贞』字是。《宗经》篇『四则义贞此从唐写本而不回』,《论说》篇『必使时利而义贞』,并其证。《御览》作『具』,乃形近之误;《玉海》作『正』则避宋仁宗嫌名改。《广雅释诂》一:『贞,正也。』」《考异》:「按:从『贞』为长。」
晋世群才。
《义证》:「『世』字,《玉海》卷五十九引作『出』。」按《玉海》误。
张潘左陆。
「潘左」,范校:「孙云:唐写本作『左潘』,《御览》亦作『左潘』。」《校记》:「案唐本是也。与《御览》五八六引合。」《考异》:「按:《时序》《才略》诸篇皆作『左潘』。」《校注》:「按《诠赋》、《时序》、《才略》、三篇所叙西晋作者,皆左先于潘,此亦应尔。《宋书谢灵运传》论:『潘陆特秀』,《南齐书文学传》论『潘陆齐名,机岳之文永异』,《梁书文学上庾肩吾传》『太子与湘东王书:……近则潘陆颜谢』,《诗品》上『景阳潘陆,自可坐于廊庑之间矣』,亦并以『潘陆』连称。」按从唐写本、《御览》改。
采缛于正始。
《校注》:「『采』,倪本、鲍本《御览》引作『彩』。按『彩』字《说文》所无,当以作『采』为是。《文镜秘府论》南卷《论文意》篇:『古人云:采缛于正始。』即引此文,不作『彩』。」按《说文》:「采,捋取也。」「缛,繁采色也。」即如《文选》张衡《西京赋》「采饰纤缛」喻色之「采」,作「彩」亦非。
或文以为妙。
「」,范校:「赵云:(唐写本)作『折』。」《合校》:「唐写本『』作『析』。」范注:「『文』,唐写本作『析文』,按『析文』是。张迁孔耽二碑『析』变作『』。《丽辞》篇『至魏晋群才,析句弥密,联字合趣,剖毫析厘。』」《校证》:「『文』,唐写本、元本、传校元本、两京本、王惟俭本作『析文』。范云,……。按《风骨》篇:『析辞必精。』《练字》篇『读者非师傅不能析其辞。』《物色》篇:『析辞尚简。』字义并同。」《考异》:「按从『析』是,『』为『析』之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