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立功」,「乘利而为制」的。为了发扬多样化的风格倾向,作家可以「括囊杂体」,使不同风格的表现手法相互参合,这就是「契会相参」。「契」是两方面的契合,「会」是多方面的会合,二者可以参合着运用,但在「括囊杂体」的时候,要进行「铨别」,不能「使雅郑而共篇」,所以说「功在铨别」。在形成多样化的风格倾向时,也可以「节文互杂」,使「宫商朱紫,随势各配」,但是这种百花齐放式的「五色之锦」,还是要「各以本采为地」,意思是说任何丰富多采的风格倾向,都要以它的「本采」,也就是它的「体制」作为基础,这样围绕着「本体」来进行的声调和辞采的配合,都要顺着自然之势,而且以主导风格为中心,纔不致「使总一之势离」。例如「史论序注」,可以有多样化的风格倾向,然而它的主导倾向总是论据充实,要言不繁。在这一前提下,并不妨碍「
百花齐放」。这就是「定势」。

      以上为第二段,说明写作过程中,定势规律、原则的具体运用。

桓谭称「文家各有所慕,或好浮华而不知实窍〔一〕,或美众多而不见要约」。陈思亦云:「世之作者,或好烦文博采,深沈其旨者;或好离言辨句〔二〕,分毫析厘者。所习不同,所务各异。」言势殊也〔三〕。

〔一〕 范注:「桓谭语无考,当在《新论》中。」「实核」即「核实」。

      《抱朴子外篇》卷四十《辞义》:「夫才有清浊,思有修短,虽并属文,参差万品;或浩瀁而不渊潭,或得事情而辞钝,违物理而文工,盖偏长之一致,非兼通之才也。闇于自料,强欲兼之,违才易务,故不免嗤也。」

〔二〕 《校证》:「『句』原作『白』。案《声律》篇云:『双声隔字而每舛,迭韵离句而必睽。』《章句》篇云:『离章合句。』《
丽辞》篇云:『魏晋群才,析句弥密,联字合趣,剖毫析厘。』皆与此『离言辨句』意相近。『句』『白』形近致误耳。」

      范注:「陈思语无考。」

      潘重规《读文心雕龙札记》:「按『白』疑当作『句』,形近之讹。《练字》篇亦引陈思言:『扬马之作趣幽旨深,读者非师传不能析其辞,非博学不能综其理。』又《丽辞》篇云:『至魏晋群才,析句弥密,联字合趣,剖毫析厘,皆与离言辨句之旨合。』」(见《制言》四十九期,一九三九年二月)

      《杂记》:「案『白』字疑当作『句』,形近而误。」

      《礼记学记》:「一年视离经辨志。」「离经」,分经文的句逗。「离言」犹断句。

〔三〕 《文赋》:「夸目者尚奢,惬心者贵当。」《校释》:「末言好尚一殊,体势因异,此就习尚言也。」

刘桢云:「文之体指,虚实强弱〔一〕,使其辞已尽而势有余,天下一人耳,不可得也〔二〕。」公干所谈,颇亦兼气〔三〕。然文之任势〔四〕,势有刚柔,不必壮言慷慨,乃称势也〔五〕。

〔一〕 《校证》:「『虚』字原脱。徐引谢在杭云:当作『文之体指,虚实强弱』。按谢说是,今据补。」

      《札记》:「文之体指实强弱句有误,细审彦和语,疑此句当作文之体指贵强,下衍『弱』字。」

      范注:「窃案《抱朴子尚博》篇云:『清浊参差,所禀有主,朗昧不同科,强弱各殊气。』疑公干语当作文之体指,实殊强弱,抱朴语或即本之公干也。故下文云:『公干所谈,颇亦兼气。』《诗品》云:『魏文学刘桢,其源出于《古诗》,仗气爱奇,动多振绝,真骨凌霜,高风跨俗,但气过其文,雕润恨少。』案此亦公干尚气之证。」

      《校释》:「按此段引刘公干语而正之,公干原文已佚,陆厥《与沈约书》有『刘桢奏书,大明体势之致』语。『体』下疑脱一『势』字,此句当作『文之体势贵强』。『指』、『弱』二字衍,『实』又『贵』之误。」

      郭晋稀改作「文体之势,实殊(依范注校增「殊」字)强弱」,注云:「作『体指』义不可通。本篇论体势,指或势之音讹也,故校改。陆厥《与沈约书》:『刘桢奏书,大明体势之致』,可以证也。本篇下文又云:『然文之任势,势有刚柔,不必壮言慷慨,乃称势也。』亦申述此文,三用势字,亦可为证。」

      《校注》:「『实』下似脱一『有』字。原文作『文之体势,实有强弱。』」《诸子》篇:「两汉以后,体势漫弱。」

〔二〕 刘桢对富于气势的作品特别推崇,故云:「使其辞已尽而势有余,天下一人耳,不可得也。」

〔三〕 郭注:「《风骨》:『公干亦云:孔氏卓卓,信含异气,笔墨之性,殆不可胜。』原文亦不可考。大抵刘桢本有论气势之文,今已亡失耳。」

      曹丕《与吴质书》:「公干有逸气。」《诗品》谓刘桢「仗气爱奇」。

〔四〕 《孙子势》篇:「故善战者,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