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使宅百揆,亮采惠畴。』(亮,信;惠,顺也。求其人使居百揆之官,信立其功顺其事者谁乎?)此下命禹作司空,弃作后稷,契作司徒,皋陶作士,垂作共工,所谓五人也。」郭注:「畴即畴咨,询问之义。《魏志管宁传》:『畴咨群公,思求俊乂。』」

      《校释》:「按《舜典》:舜新命六人:禹、垂、益、伯夷、夔、龙也。此作『五人』,疑误。又《舜典》虽有『惠畴』、『畴若』之文,皆训谁。此言舜畴五人,亦文不成义。『畴』乃『詶』之借字,亦作『诪』,《魏元丕碑》曰『诪咨群寮』,是也。」按《舜典》:「纳于百揆。」孔传:「揆,度也。度百事,总百官。」舜所咨畴者五臣,非必如《校释》所说为新命之六人。

      《校注》:「宋本、钞本、活字本、喜多本、鲍本《御览》引,『宅』作『百』,『人』作『臣』……按『百』『臣』二字并是。『百揆』与上『洪水』对。《论语泰伯》:『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集解引孔曰:『禹、稷、契、皋陶、伯益也。』……『
畴』读为『筹』。《荀子正论》篇:『故至贤畴四海。』杨注:『
或曰:畴,与筹同。谓计度也。』是『畴』字于此,亦非不可解者。刘说误。」《舜典》蔡传:「百揆者,揆度庶政之官。惟唐虞有之,犹周之冢宰也。」

〔四〕 范注:「《诗大雅板》:『先民有言,询于刍荛。』」朱注:「刍荛,采薪者。」

〔五〕 《校证》:「『鲁僖预议』原作『鲁桓务议』。惠栋《九曜斋笔记》一引其父士奇曰:『案文当云「鲁僖预议」,《公羊传》僖二十一年:「释宋公。」《传》曰:「执未有言释之者,此其言释之何?公与为尔也。公与为尔奈何?公与议尔也。」今注刘勰书者,皆不知引。』案惠说是。《御览》『务』正作『预』,徐校亦作『预』,『预』与『与』同,转写讹为『务』耳。今据改。」按《公羊传》僖公二十一年:「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于是释宋公。」《
春秋传》僖公二十一年:「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宋公」,宋襄公,是年秋为楚人所执。

〔六〕 黄注:「《(史记)赵世家》:武灵王欲胡服。公子成曰:中国者,贤圣之所教也。今王舍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逆人之心。王曰:儒者一师而俗异,中国同礼而教离。今叔之所言者,俗也;吾所言者,所以制俗也。公子成曰:王将继简、襄之意以顺先王之志,臣敢不听乎。」「季父」,灵王之叔父公子成。

      《史记赵世家》:武灵王欲胡服,谋之于公子成,「
公子成再拜稽首曰:『……臣闻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
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能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今王舍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易古之道,逆人之心,而怫学者,离中国,故臣愿王图之也。』」

〔七〕 《校证》:「『辨』,《御览》作『辩』,下同。」《斟诠》:「字虽古通,但此篇论议对,以从言者为正。」

      范注:「《史记商君列传》:『孝公即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闇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

〔八〕 「宪章」,典章制度。「无算」,无足算,谓少。《淮南子泰族训》:「日计无算,岁计有余。」

〔九〕 意谓这些议论虽然成为典章制度的不多,但是主张的同异之点还是可见的。这是对汉代的「楷式昭备」而言。

      以上为第一段,释「议」之名义及其渊源。

迄至有汉,始立驳议〔一〕。驳者,杂也。杂议不纯,故曰驳也〔二〕。自两汉文明,楷式昭备,蔼蔼多士〔三〕,发言盈庭〔四〕;若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于议也〔五〕。

〔一〕 黄注:「驳议,见《章表》篇。」

〔二〕 范注:「《说文》:『驳,马色不纯,从马,爻声。』又:『驳,兽如马,倨牙,食虎豹,从马,交声。』驳、驳二字,义绝异。驳议之驳,不应混作驳。《通俗文》:『黄白杂,谓之驳荦。』」

〔三〕 《校注》:「《诗大雅卷阿》:『蔼蔼王多吉士。』毛传:『蔼蔼犹济济也。』」

〔四〕 斯波六郎:「《诗小雅小旻》:『谋父孔多,是用不集,发言盈庭,谁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