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甲」,原为商臣,多次劝谏纣王,不被采纳,遂离商到周。在周任太史,曾命令百官各为箴辞,劝戒武王。《左传》襄公四年载有《虞人之箴》,传为当时百官所作箴之一。「虞人」,掌山泽田猎的官员。

      吴讷《文章辨体序说》:「按许氏《说文》:箴,戒也。《商书盘庚》曰:无或敢伏小人之攸箴。盖箴者规诫之辞,若箴之疗疾,故以为名。古有夏商二箴,见于《尚书大传解》、《吕氏春秋》,而残缺不全,独周太史辛甲命百官官箴王阙,而虞氏掌猎为《
虞箴》,其辞备载《左传》。后之作者,盖本于此。东莱云:凡作箴,须用官箴王阙之意,箴尾须依《虞箴》『兽臣司原,敢告仆夫』之类。」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四:「《夏箴》已亡,一见于《逸周书》。《商箴》则见于《吕氏春秋名类》篇。《周箴》则见于《左氏传》魏绛告晋侯之言。所足以留为世范者,唯一《虞箴》。」

迄至春秋,微而未绝。故魏绛讽君于后羿〔一〕,楚子训民于在勤。〔二〕战代已来〔三〕,弃德务功,铭辞代兴,箴文萎绝〔四〕。

〔一〕 「魏绛」,又称魏庄子,晋国大夫。初任中军司马,后任新军之佐,旋升为下军之将,曾力主与戎族和好,为晋悼公采纳。

      《左传》襄公四年:「晋侯曰:『戎狄无亲而贪,不如伐之。』魏绛曰:『……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夏训有之,曰有穷后羿。』公曰:『后羿何如?』对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恤民事,而淫于原兽。弃武罗、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信而使之,以为己相。……羿犹不悛,将归自田,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

      《三国魏志王朗传》引魏文帝诏书云:「魏绛称《虞箴》以讽晋悼。」

〔二〕 《左传》宣公十二年:「栾武子曰:『楚自克庸以来,其君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于民生之不易,祸至之无日,戒惧之不可以怠。……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楚子」,指楚庄王。「
民」,唐写本及《御览》引作「人」。

〔三〕 《校证》:「『战代』本书常语。《诸子》篇『战代所记』、《养气》篇『战代枝诈,攻奇饰说』、《才略》篇『战代任武,而文士不绝』,并本书(应作「篇」)作『战代』之证。」

〔四〕 《校证》:「『萎绝』原作『委绝』,从唐写本、《御览》校改。《夸饰》篇『言在萎绝』、《楚辞离骚》『虽萎绝其何伤』,并作『萎』。」王逸注:「萎,病也。绝,落也。」

至扬雄稽古,始范《虞箴》〔一〕,作《卿尹》《州牧》二十五篇。〔二〕及崔、胡补缀,总称《百官》〔三〕,指事配位,鞶鉴可征,〔四〕信所谓追清风于前古,攀辛甲于后代者也〔五〕。

〔一〕 《辞学指南》「箴」类:「周辛甲为太史,命百官官箴王阙,虞人掌猎为箴,汉扬雄拟其体为《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后之作者咸依仿焉。」

      《训故》:「《汉书》扬雄自序:箴莫大于《虞箴》,故作《州箴》。又《古文苑》扬雄《州箴》九,《官箴》十六。」按此见《扬雄传》。

      崔瑗《叙箴》曰:「昔扬子云读《春秋传虞人箴》而善之,于是作为《九州岛》及《二十五官箴》规匡救,言君德之所宜,斯乃体国之宗也。」(《全后汉文》卷四十五)

      例如《虞箴》之末云:「兽臣司原,敢告仆夫。」意以兽臣有司郊原之责,吾不敢直告之,但告其仆。扬子云仿之作《州箴》,《冀州》曰:「牧臣司冀,敢告在阶。」《扬州》曰:「牧臣司扬,敢告执筹。」《荆州》曰:「牧臣司荆,敢告执御。」《青州》曰:「牧臣司青,敢告执矩。」《徐州》曰:「牧臣司徐,敢告仆夫。」

〔二〕 《四库提要》卷一四八《扬子云集》:「然考《(后汉书)胡广传》,称雄作《十二州箴》,《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则汉世止二十八篇。刘勰《文心雕龙》称『《卿尹》《州牧》二十五篇』,则又亡其三。」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扬子云集》条:「刘勰著书,意在评文,不甚留心考证。观其命笔遣辞,平铺直叙,意谓扬雄所作只《二十五官箴》,而忘其尚有《十二州箴》;非亡佚之余,仅存此数也。此盖行文时,惟凭记忆,未暇检书,失之不详审耳。」

      《斟诠》校改此句为「作《十二州牧》,《二十五卿尹》篇」。云:「《胡广传》所谓『十二州』,即彦和之『十二州牧』,所谓『二十五官箴』,即彦和之『二十五卿尹篇』,辞虽小异,义实一致。……张溥《百三集》所收之整篇二十箴,益以《侍中》、《
太史令》、《国三老》、《太乐令》、《太官令》五箴之阙文,适为严辑所得之三十三篇,若再益以所亡之四箴,则为三十七,此即雄作之全数所谓『作十二《州牧》,《卿尹》二十五篇』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