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 六言
  卷十九  七绝上
  卷二十  七绝下

  ●明诗平论序

  诗固可以法。为断乎。文章之道。何往而无法也而况诗于法。为尤切者乎。虽然法何所昉也。有诗于此。其在当时而人乐称之。至于后世而益传之而无疑。以为是合于诗之法。而不可易者也。夫如是则直合于众人之情耳而何以云法然则天下固有于众情不合而独取以自标曰此夫违于情而合于法者也法者因天之之共以为是而为言者也而特以一人之私见而强天下以从之其势必不能则是法之于情无相通之实而有相悖之形言诗之家夫又乌藉乎其以法为也然则吾将隐法之名。而曰合于古今人之情者。其诗必可传而无疑。其何不可也。虽然。情与法吾不知其有异欤否也以其合于人之情而因谓之于法合则法之不背于情可知已乃情之所至。或偏于摹古。或偏于趋新。尚气格之与尚幽灵。纷然各是其所是。而无有十定之说以程之。而使之心服而无间言则是法之不能一实情之各出者为之也以情之各出而伤法之画一。于是持法以律情。而情常处胜。则或以为悖于情。而云我法如是者。此一人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于是乎将终任情以言诗。任情以言诗。而人各尊其所见。将谁使正之。乃为之说曰吾法固以当于情为归也情必合于天下人之情而后谓之情若夫各出而自是者。此不定之情。非已定之情也已定之情则即所谓一定之法而天下之人。可以共守而无疑者也情与法各有其一定则虽诗之态屡迁而皆可以吾之说绳之而离合判然法虽非以执一为言也而即天下言诗之旨万变而不出吾之宗夫如是而后知法之不可废于诗也审矣明兴诗道大振。当其盛时。或云能超踰宋元。而上逮汉魏盛唐。中一变而诡卓再变而虚秀近乃稍复嘉隆风气。要之一代之者作。汇而录之。可以云大观已。隗自二十余年以来。颇裒辑诸篇。有明诗选平论之役谬为评次。间采前人所言。而断以已意。随类傅会。其或偶有当于情与法之间者。则未可知。要即有起而诃之者。亦宁无说而处此哉。其于高亮与幽灵二家。即不必两救。而自可并行固将取其至庸而不可易者以俟情与法之自定葢寄当千人心而不敢执一说而强天下以必从亦庶几取平焉尔已
  崇祯甲申。长洲朱隗。书于支硎山之紫宙斋。

  ●发凡

  一盛期诗选。初意合为一编。三百年来作者如林。未易卒业。今先以二集问世。自天启。辛酉。至崇祯甲申春。为断也统前后补亡拾遗。及海内名稿搜罗未竟。并子廿年所藏同人邮寄之稿。山城迁转。多致散佚。须更收辑者。统入三集。至一集。则自洪武起至万历末年
  一乐府虽遵古制。然其体杂出。既可散入诸格。不应端立一门。又步趋元倡。则大似临摹。放失前摸。则何如独剏。有题辄拟。惟恐不周。诚何取尔也。且如六朝新曲。槩名乐府。要纤弱之音。风规转下。宁当推而上之今颇以乐府杂体。并四言诗。次五七言古诗之后。俟识者定之。
  一诗文不可任意改窜。大家手笔即有率处拗处。正当摽出耳。尺壁丈梓。岂以一瑕半□见亦。如今人有订□□夷列传。及改汤若士四传奇之类。往往□笑□林。谢茂秦。改澄江凈如练登竹秋尤可□□□以□谫陋夫何敢耶但平仄不谐亦是一病虽唐人间有之。要之非宜也亦有偶然思绪不接往往富于万篇窘于一字从旁或效一得恍然有合不必定由学问之高下也故于兹集。凡应平反仄。应仄反平者。以□。□之。或对偶未整。谬以已意易之。亦以□。别不知有当与否。有罪我者不之避也。
  一用字有可通者。有古有叶。不应漫逐乡音。平仄乖反并文义亦踬矣。若唐人中兴中字作去声。及司字相字作人声。十字作平声之类。既有所据。□当别论。
  一凡日选诗者。惟以诗为断耳。论人论世。别有平章。以谊以交讵各私意。今兹之役。虽不敢云定评。亦复率其隅见。何缘以周旋人事之见参□其问通雅高流勿于诗外另立一义乃见逵观耳
  一赏诗直标单句。古多有之。如枫落吴江。庭草无人之类。未可悉数。若夫承吉金山。竟无完结。仲文鼓瑟。祗诵终篇。苟有佳胜□出孤行。宁嫌细□。至如□云疏雨之咏。集中不载全文。或因首尾不谐。秪存十字。去取之核想见前贤今以律诗一二语好者。附全首之未骊碎金堪资吟讽耆奇多爱之流知不吾笑耳
  共计各体诗二十卷。长洲朱隗裒次。弟陖参挽

  ●诸先生社长姓氏

  诸先生社长姓氏 【 共四百五十八人】
  陈继儒 【 仲醇眉公】 利瓦伊祯 【 本宁】 董其昌 【 玄宰思白】
  高攀龙 【 景逸】 叶向高 【 进卿台山】 黄汝亨 【 贞父】
  邹建光 【 彦吉愚公】 葛一龙 【 震甫】 王思任 【 季重遂东】
  程嘉燧 【 孟阳】 马之骏 【 仲良】 钱谦益 【 受之牧斋】
  曹学佺 【 能始】 邢侗 【 子愿】 尹伸 【 子末】
  周祝 【 季华】 李流芳 【 长蘅】 薛冈 【 子仭】
  顾起元 【 太初】 米万锺 【 仲诏友石】 高出 【 孩之县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