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鸣。”
  第十,含思落句势。
  含思落句势者,每至落句,常须含思;不得令语尽思穷;或深意堪愁,不可具说。即上句为意语,下句以一景物堪愁,与深意相惬便道。仍须意出成感人始好。昌龄《送别》诗云:“醉后不能语,乡山雨雾雾。”又落句云:“日夕辨灵药,空山松桂香。”又:“墟落有怀县,长烟溪树边。”又李湛诗云:“此心复何已,新月清江长。”
  第十一,相分明势。
  相分明势者,凡作语皆须令意出,一览其文,至于景象,恍然有如目击;若上句说事未出,以下一句助之,令分明出其意也。如李湛诗云:“云归石壁尽,月照霜林清。”崔曙诗云:“田家收已尽,苍苍唯白茅。”
  第十二,一句中分势。
  一句中分势者,“海净月色真。”
  第十三,一句直比势。
  一句直比势者,“相思河水流。”
  第十四,生杀回薄势。
  生杀回薄势者,前说意悲凉,后以推命破之;前说世路伶俜荣宠,后以至空之理破之入道是也。
  第十五,理入景势。
  理入景势者,诗不可一向把理,皆须入景,语始清味;理欲入景势,皆须引理语入一地及居处,所在便论之,其景与理不相惬,理通无味。昌龄诗云:“时与醉林壑,因之堕农桑,槐烟渐含夜,楼月深苍茫。”
  第十六,景入理势。
  景入理势者,诗一向言意,则不清及无味;一向言景,亦无味。事须景与意相兼始好。凡景语入理语,皆须相惬,当收意紧,不可正言。景语势收之便论理语,无相管摄。方今人皆不作意,慎之。昌龄,诗云:“桑叶下墟落,鹍鸡鸣渚田,物情每衰极,吾道方渊然。”
  第十七,心期落句势。
  心期落句势者,心有所期是也。昌龄诗云:“青桂花未吐,江中独鸣琴。”(言青桂花吐之时,期得相见;花既未吐,即未相见,所以江中独鸣琴。)又诗云:“还舟望炎海,楚叶下秋水。”(言至秋方始还。此《送友人之安南》。)

  ○十四例(皎公《诗议》新立八种对十五例,具如后。十五例御草本消之。)

  一,重叠用事之例;二,上句用事,下句以事成之例;三,立兴以意成之例;四,双立兴以意成之例;五,上句古,下句以即事偶之例;六,上句立意,下句以意成之例;七,上句体物,下句以状成之例;八,上句体时,下句以状成之例;九,上句用事,下句以意成之例;十,当句各以物色成之例;十一,立比以成之例;十二,覆意之例;十三,叠语之例;十四,避忌之例;(御草本消之。)十五,轻重错谬之例。
  一,重叠用事之例。诗曰:“净宫邻博望,香刹对承华。”
二,上句用事,下句以事成之例。诗曰:“子玉之败,屡增惟尘。”(上句出《传》,下句出《诗》。)
三,立兴以意成之例。《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恺悌君子,无信谗言。”又诗云:“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上有愁思妇,悲叹有余哀。”
  四,双立兴以意成之例。《诗》曰:“鼓钟锵锵,淮水汤汤,忧心且伤。”又诗曰:“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五,上句古,下句以即事偶之例。诗曰:“昔闻汾水游,今见尘外镳”
  六,上句意,下句以意成之例。《诗》曰:“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
  七,上句体物,下句以状成之例。诗曰:“朔风吹飞雨,萧条江上来。”
  八,上句体时,下句以状成之例。诗曰:“昏旦变气候,山水含清晖。”
  九,上句用事,下句以意成之例。诗曰:“虽无玄豹姿,终隐南山雾。”
  十,当句各以物色成之例。诗曰:“明月照积雪,朔风劲且哀。”
  十一,立比以成之例。诗曰:“余霞散成绮,澄江净如练。”
  十二,覆意之例。诗曰:“延州协心许,楚老惜兰芳,解剑竟何及,抚坟徒自伤。”
  十三,叠语之例。诗曰:“故人心尚尔,故心人不见。”又诗曰:“既为风所开,还为风所落。”
  十四,避忌之例。诗曰:“何况双飞龙,羽翼纵当乘。”又诗曰:“吾兄既凤翔,王子亦龙飞。”
  十五,轻重错谬之例。陈王之诔武帝,遂称“尊灵永蛰”;孙楚之哀人臣,乃云:“奄忽登遐。”(子荆《王骠骑诔》。此错缪一例也,见《颜氏传》。)今於古律之上,始末酷论,以祛未悟,则反正之道,可得而闻也。
  ○十体(崔氏《新定诗体》开十种体,具例如后出右。)
  一,形似体;二,质气体;三,情理体;四,直置体;五,雕藻体;六,映带体;七,飞动体;八,婉转体;九,清切体;十,菁华体。
  一,形似体。
  形似体者,谓貌其形而得其似,可以妙求,难以粗测者是。诗曰:“风花无定影,露竹有余清。”又云:“映浦树疑浮,入云峰似减。(如此即形似之体也。)
  二,质气体。
  质气体者,谓有质骨而作志气者是。诗云:“雾烽暗无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