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官不知苏州患在积水不泄,咸上疏言仲淹走泄姑苏之水。盖不知其利,而反以为害。今茜泾自仲淹之后,未复开凿,亦久堙塞。锷存心三州水利,凡三十年矣。每睹一沟一渎,未尝不明古人之微意,其间曲折宛转,皆非徒然也。锷今日之议,未始增广一沟一渎,其言与图符合。若非观地之势,明水之性,则无以见古人之意。今并图以献,惟执事者上之朝廷,则庶几三州憔悴之民,有望于今日也。

  .贴黄。其图画得草略,未敢进上。乞下有司计会单锷别画。

  一、先开吴江县江尾茭芦地。

  一、先迁吴江沙上居民,及开白蚬江通青龙镇,又开青龙镇安亭江通海。

  一、先去吴江土为千桥。

  一、先置常州运河斗门二十四所,用石契并筑堤,管水入江。

  一、次开夹苎干、白鹤溪、白鱼湾、塘口渎、大吴渎,令长塘湖、氵鬲湖相连,走泄西水,入运河,下斗门入江。

  一、次开宜兴百渎,见今只有四十九条,东入太湖。

  一、次开苏州茜泾、白茅、七鸦、福山、梅里诸浦及茜泾。

  一、次开江阴下港、黄田、春申、季子、灶子诸港。

  一、次开宜兴东西蠡河。

  一、次根究诸临江湖海诸县,凡泄水诸港渎,并皆疏凿。

  伍堰水利。昔钱舍人公辅为守金陵,常究伍堰之利。虽知伍堰之利,而不知伍堰以东三州之利害。锷知三州之水利,而未究伍堰以西之利害。一日,钱公辅以世之所为伍堰之利害,与锷参究,方知始末利害之议完也。公辅以为伍堰者,自春秋时,吴王阖闾用伍子胥之谋伐楚,始创此河,以为漕运,春冬载二百石舟而东,则通太湖,西则入长江,自后相传,未始有废。至李氏时,亦常通运,而置牛于堰上,挽拽船筏于固城湖之侧。又尝设监官,置廨宇,以收往来之税。自是河道淀塞,堰埭低狭,虚务添置者,十有一堰。往来舟筏,莫能通行,而水势遂不复西。及遇春夏大水,江湖泛涨,则园头、王母、龙潭三涧,合为一道,而奔冲东来,河之不治,愈可见也。今若开深故道,而存留银林、分水二堰,则诸堰尽可去矣。所欲存二堰者,盖本处地势,自银林堰以西,地形从东迤逦西下,自分水堰以东,地形从西迤逦东下,而其河自西坝至东坝十六里有余,开淘之际,须随逐处地形之高下以浚之,然后江东两浙可以无大水之患。然银林堰南则通建平、广德,北则通溧水、江宁,又当增修高广,以俟商旅舟船往还之多,可以置官收税,如前之利。此伍堰所以不可不复也。今莫若治伍堰。使上之水不入于荆溪,而由分水、银林二堰,直归太平之芜湖,下治吴江之岸为千桥,使太湖之水东入于海中,治百渎之故道,与夫苏、常、湖三州之有故道旁穿于太湖者。虽不可缕举,而概可以迹究也。难者曰:“虽复伍堰,奈何伍堰之侧山水东下乎?复堰无益也。”锷答曰:“由伍堰而东注太湖,则有宣、歙、池、广德、溧水之水,苟复堰,使上之水不入于荆溪,自余山涧之水,宁有几耶?比之未复,十须杀其六七耳。”难者乃服。
 


 
●卷六十
◎奏议十三首
  【辞免撰赵瞻神道碑状】

  元六年七月日,翰林学士承旨左朝奉郎知制诰兼侍读苏轼状奏。准敕,差撰故中散大夫同知枢密院赵瞻神道碑并书者。右臣平生不为人撰行状、埋铭、墓碑,士大夫所共知。近日撰《司马光行状》,盖为光曾为亡母程氏撰埋铭。又为范镇撰墓志,盖为镇与先臣洵平生交契至深,不可不撰。及奉诏撰司马光、富弼等墓碑,不敢固辞,然终非本意。况臣危病废学,文辞鄙陋,不称人子所以欲显扬其亲之意。伏望圣慈别择能者,特许辞免。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再乞郡札子】

  元六年七月六日,翰林学士承旨左朝奉郎知制诰兼侍读苏轼札子奏。臣闻朝廷以安静为福,人臣以和睦为忠。若喜怒爱憎,互相攻击,则其初为朋党之患,而其末乃治乱之机,甚可惧也。臣自被命入觐,屡以血恳,频干一郡,非独顾衰命为保全之计,实深为朝廷求安静之理。而事有难尽言者,臣与贾易本无嫌怨,只因臣素疾程颐之奸,形于言色,此臣刚褊之罪也。而贾易,颐之死党,专欲与颐报怨。因颐教诱孔文仲,令以其私意论事,为文仲所奏。颐既得罪,易亦坐去。而易乃于谢表中,诬臣弟辙漏泄密命,缘此再贬知广德军,故怨臣兄弟最深。臣多难早衰,无心进取,岂复有意记忆小怨?而易志在必报,未尝一日忘臣。其后召为台官,又论臣不合刺配杭州凶人颜章等。以此,见易于臣不报不已。今既擢贰风宪,付以雄权,升沉进退,在其口吻。臣之绵劣,岂劳排击?观其意趣,不久必须言臣,并及弟辙。辙既备位执政,进退之间,事关国体,则易必须扇结党与,再三论奏。烦渎圣听,朝廷无由安静,皆臣愚蠢,不早回避所致。若不早赐施行,使臣终不免被人言而去,则臣虽自顾无罪,中无所愧,而于二圣眷待奖与之意,则似不终。窃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