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仲亨,著明其负恩忘旧,而《实录》援引,以为上对群臣曲赦仲亨之语,则不啻背驰矣。国史之多误如此。
一、太师妻朱氏招云:洪武十二年十月,听得李六十(即李仁)和太师说:“我有得多少人,和汤大夫处借些人。”太师自去请汤大夫前厅饮酒,太师说:“你的军借三百名与我打柴。”汤大夫说:“上位的军,不是我的军,我如何敢借与你。”酒散,太师对李六十说:“上位气数大,便借得军,也无军器,且慢慢理会。”(此招与《实录》相合)。
一、太师妻樊氏招云:洪武十一年六月,太师为救仪仗户事,上位恼李太师,著人在本家门楼下拿去察院衙门。丞相奉旨发落归家。爷儿三个在前厅哭,发狠:“我做著一大太师,要拿便拿。”当月第三日,丞相来望太师说:“不是我来发落你,上位怎么肯饶你?”
火者不花招云:洪武七年十月,李太师钦差往北平点树,回到瓜州。胡丞相差省宣使来说:“圣旨教你回凤阳住。”太师抱怨说:“我与上位做事都平定了,到教我老人家两头来往走。若是这等,事业也不久远。”八年三月,钦取太师回京。不数日,太师往告诉胡丞相:“上位如今罚我这等老人,不把我做人。”
太师管田户潘铭招云:太师于洪武八年凤阳盖造宫殿,差往兴原转运茶。与陈进兴说:“许大年纪,教我运茶,想只是罚我。”九年三月回家,对胡丞相说:“许大年纪,教我远过栈道去,想天下定了,不用我。”(俞本《纪事录》:七年十二月,善长奉旨差诣汉中府,清理茶政,秦州、河州访察马政。上嘱曰:“卿到陕西使曾跟朕小厮两个跟前用,不要使宣使奏差。朕与汝银二百五十两,买酒肉与小厮吃,只教也支廪给,休扰那驿家。”)
太师仪仗户孙本招云:洪武九年七月,李太师对延安侯说:“我为盖凤阳府宫殿不好,上位好生怪我,教我无处安身。”吉安侯说:“我每都去胡丞相家商量。”
仪杖户闻保儿招云:十年三月,丞相对太师说:“上位这几日有些恼,为凤阳盖宫殿不如法。”太师说:“这等教我怎么好?”丞相说:“太师,我这等事也觑的小可。”以上诸招,皆善长平日怨望圣祖之事,国史所不载者。
一、太师火者来兴招云:洪武九年六月,胡丞相教人送一柜钞与太师。丞相云:“我抬这钞,不是与别人。你收拾些好伴当与我。”太师说:“我与你这伴当,不要与人知道。”当日太师拨伴当陈进兴、耿子忠等四十名送胡丞相。丞相云:“你常常跟著我,等至十二年二月初一日下手。”(与卢仲谦招同。九年六月收拾伴当,约至十二年二月举事,何期会之蚤若此?)
又招:六年三月,胡左丞问太师:“我和你说的话,如今怎的?”太师说:“已知道了。明日有淮安侯管各门,约四月十二日点定人马下手。”(见淮安事中。时华云龙在北平,所约者小淮安侯华中也,恐无掌管各门之事。)
又招:洪武九年二月,胡丞相问梳头待诏许贵:“我要使你和太师老官人说些话,你敢说么?”许贵说:“我敢说。”丞相说:“我要和太师商量大逆的勾当。”(岂有大逆勾当使梳头待诏传说之理,似未可信。)
太师妻樊氏招云:洪武七年,胡丞相到太师家拜年节。丞相说:“天下的事,都在我手里掌著。我如今要作歹,你爷儿从不从?”太师说:“看丞相几时下手?我每爷儿也从。”九年十月,丞相约太师:“二十日下手,你著两个儿子,四官人、六官人爷儿各自领人。”
又招:八年八月十五日,胡二舍对太师说:“如今事都成了,有李四还在江那边,取他爷儿五个回来,交付人与他领。”太师即便使人取回。(李四与丞相结姻在洪武九年,岂有八年八月先取回领军之理。)
太师妻朱氏招云:洪武八年六月,太师伴当陈千户斫了胡丞相淮西坟上树。上位宣太师来问,脑揪太师赤脚走一遭。太师归家说:“我跟了上位许多年,听胡丞相说,便这等揪我。”李四说:“却又我说不差,你听我说,从了他,那里有这等事?”太师点头。(此亦在李四与惟庸未结姻之时,恐未足信。()
李四妻范氏招云:洪武五年十一月,男李佑回家说:“今日早我父亲和太师、延安、吉安四人在胡丞相家板房里吃酒,商量要反。”范氏道:“可是真个?你吓杀我。”李佑回说:“是真了。”
又招:八年九月,李四回家说:“我早起和汪丞相、太师哥在胡丞相家板房吃酒,商量谋反,我也随了他。”范氏骂李四:“你发风,你怎么随他?”李四说:“我哥哥随了,我怎么不从他?”(善长既与惟庸再三面议反事,何以至十二年犹狐疑未决耶?()
已上诸招,皆所谓杂出于家奴妇女之口,虽经刑部条示,而诏书皆未之及者也。三录所载,未可更仆数,姑存其梗概。
一、太师仪仗户周文通招云:洪武十六年五月初五日,太师坐前厅,“叫火者家人小厮都来听我发放。已前事务不成了,你每大小休要出去唱言。如今暗行人多,我好时小厮每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