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后累增至四十五万引。元统元年又增余盐三万引,每岁总计四十有八万。每引初定官价中统钞五贯。自后增为九贯、十贯,以至三十、五十、六十、一百,今则为三锭矣。每年办正课中统钞一百四十四万锭,较之初年,引增十倍,价增三十倍。课额愈重,煎办愈难。」元末羣雄初起,白莲教首先起义,然蒙古兵尚可镇压,后则方国珍起于浙江,张士诚起于江南,皆与盐枭聚集有关。凡不满官盐之贵者,可响应之。不久陈友谅、朱元璋亦各立义帜,元祚亡矣。
  斤:疑为引之误。朝廷支盐以引计,不以斤计也。

  ○九十九

  谷雨天时尚薄寒,梨花开谢杏花残。内园张盖三宫宴,细乐喧阗赏牡丹。
  案:三宫,元季三宫说已于宫词第一首诗注讨论之,兹略补充一二。顺帝一朝三宫,一正宫皇后,初为答纳失里皇后钦察氏,元统二年立,至元元年其兄唐其势失势,伏诛,伯颜迁后出宫,鸩后于开平民舍。继而为伯颜忽都皇后,弘吉剌氏,于[后]至元三年三月立,至正二十五年崩,在位二十八年,崩时年四十二,立时年约十三四。三为高丽女奇氏。已详宫词第二十七首、第三十九首、第九十六首诗注。二西宫,或称次宫,皇后为次皇后,或曰二皇后。奇氏,名完者忽都,于[后]至元六年夏四月立为第二皇后,或称西宫皇后,或称次皇后。奇氏晋为正宫后,当有承继人。三皇后木纳失里,弘吉剌氏,见《元史》卷四十一《顺帝纪》:「是岁,隆福宫三皇后弘吉剌氏薨。」隆福宫,亦西宫也,在兴圣宫之南。故正宫居东内。此三皇后之薨,又见《元史》卷一四三《自当》传。薨后,当有承继守宫者,不知何人。故顺帝一朝三宫皇后之名完备者只有一短时期,为至元六年至至正七年,隆福宫三皇后之立,亦当在至元六年。
  牡丹:元宫人似乎最重牡丹,以牡丹花送礼为元时韵事。看牡丹为游春之诗人雅集,无怪乎咏之不已。

  ○一百

  新颁式样出宫门,不许倡家服用新。伎女紫衣盘小髻,乐工咸着戴青巾。
  案:倡家服,《元史顺帝纪》:「至元五年禁倡优盛服,许男子裹青(绿也)巾,妇人服紫衣,不许戴笠乘马。」又《元典章》载:「娼妓穿着紫皂衫子,戴角冠儿,娼妓之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青,绿也。明沿元制,乐人例用碧绿巾裹头,而宫妓皆隶乐籍。故中国人以妻之有淫行者,谓其夫戴绿头巾,而俄国人则谓其夫为戴角者,当皆出于元制度。笠在元朝为贵者夏季之冠,故倡家不得戴也。郑所南《心史》谓鞑主(忽必烈)顶笠,蒙古人皆顶笠。

  ○一百一

  梦觉银台书烛残,窗前风雪满雕栏。为嫌衾薄和衣睡,火冷金垆夜半寒。

  ○一百二

  圣心常恤叆马贫,特勅中书赐绢银。分得不均嗟怨众,受恩多是本朝人。
  案:叆马,见前宫词第四十首诗注,该诗中作叆抹,元顺帝时颇有天灾水患,如今日之Naturaldisaster,帝例给恩赐以赈之,《元史顺帝纪》:至元元年「诏以钞五十万锭,命徽政院散给达达兀鲁思、怯薛丹、各爱马。」又至元五年「五月己未朔,晃火儿不剌,赛秃不剌,纽阿迭列孙,三卜剌等处六爱马大风雪,民饥,发米赈之。」又至元五年八月「庚寅,宗王脱欢脱木尔各爱马人民饥,以钞三万四千九百锭赈之,宗王脱怜浑秃各爱马人民饥,以钞万一千三百五十七锭赈之。」又至元六年十月,「各爱马人不许与常选。」又至正十二年正月,「五爱马添设忽剌罕赤一百名。」至正十三年十月「壬戌,赐皇太子五爱马怯薛丹二百五十人钞各一百一十锭。」
  本朝人:《辍耕录氏族》条载元时人民分四氏族:蒙古有七十二种,色目有三十一种,汉人有八种(契丹、高丽、女真等为汉人)。至于汉人,则恐与南人同列,为社会低层人种。各爱马有灾难则赈,朝廷视人种而赈多寡;若非蒙古人,则赈寡也。

  ○一百三

  晓灯垂焰落银缸,犹自春眠近小窗。唤醒玉人莺语滑,宝钗敲枕理新腔。
  案:以上所录《元宫词》一○三首,其中当有三首夏云英之作品,目前独第九十七首敢断为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