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亏短。惟恐照本部院约计之数,其中尚有应酌者;合行查议。
  为此牌仰该司照牌事理,即将本部院酌派前项料草、槽、■〈金算刂〉等项并其中尚有应酌事宜,逐一妥确议定通详,以凭定夺。慎速!
  
  檄行狼山游击犒劳援浙官兵(康熙十三年五月)
  为犒劳官兵事。
  照得逆贼猖狂,浙省用师征剿;江南总督部院、提督军门义切同仇,调发官兵前来策应。诸将士驱驰远道,以副简书;虽报国自有素心,而勤劳实堪轸念!邻封有赖,犒劳宜先。合行知照。
  为此牌仰该游击照牌事理,即将发来犒银:游击俸资三十二两、千总俸资十六两、把总每员俸资十二两、马兵每名赏银二两、步兵每名赏银一两,聊充牛酒之需,以励三军之气。将来建立功勳,定当题叙优赉;报绩酬庸,另照部颁赏格。各宜勉旃!
  
  示禁悍兵旗厮骚扰(康熙十三年五月)
  为严戢悍兵恣扰,以安地方事。
  照得邻居小民,耕耘为业;田地鱼荡花息,皆属血汗脂膏,赖以完粮餬口。近闻樵采营厮不遵禁约,百十成群,往来如织:豆、麦、菜种,强割无遗;荫木、桑麻,破伐殆尽。携竿提纲,群取塘鱼;入户穿篱,分攘丝茧。甚至器皿、鸡犬、苇荚、柴薪,一攫荡然,分驮满载。明欺乡民稀少,不敢抵当;略一阻拒,即遭攒殴。更加沿途分伏,阻掠行人;衣帽、银钱,恃强抢剥:民不安生,钱粮何出!营厮既开夺取之端,即有无藉之徒乘机假冒,真伪莫辨;为害地方,大干法纪!合行严禁。
  为此示仰该地方里甲、居民人等知悉:嗣后倘仍有悍兵旗厮不遵法纪、扰害居民、强割菜麦、攘窃鱼丝并夺衣帽、行李等项者,尔地方里甲即协力会同扭禀地方官查明申解,以凭会同将军立按军法重处,决不姑恕!各宜凛遵。
  
  申严军令条约(康熙十三年五月)
  为申严军令事。
  照得本部院同平南将军统领大兵已到衢属地方,见在调发进剿,讨乱安民;纪律森严,务使秋毫无犯:业经再三申饬。诚恐不法兵丁犹敢违令骚扰,特为条列禁约;敢有违犯,定以军法从事。各宜凛遵,毋忽!
  一、各官兵驻札及中火处所,俱在空闲地面;不许一人、一骑擅入民房居住及拆毁民间一椽、一木。
  一、各官兵俱自带行粮,自为炊煮;不许擅借民间器皿、物件及拉百姓炊煮食物。
  一、各官兵盔甲、器械,俱各自行随带,不许捉拿百姓搬驼。
  一、各官兵马匹,自有应支豆、草喂养;不许擅动民间一草、一粟并践踏田间禾苗
  一、各官兵在各城门处所,止司防守稽察;不许借端生事。民间妇女任其进出,不许藉名搜检,恐吓拦阻;其搬运家伙、物件,不许掯留索诈。
  一、各官兵遇行路乡民,听其往来;不许抢夺衣包,提取财物。
  一、远乡百姓被贼割辫者,势由迫胁,原系良民;如有里甲可查,地方公保俱即赴地方官呈明存案,照旧安居乐业。不许官兵捉拿及借名吓诈。
  一、各官兵需用食物,俱照时价用纹银公平买办;不许恃强短少。
  一、民间牧放牛、羊及鸡、豚、狗彘之类,不许攘取宰杀。
  以上各条,满、汉、绿旗官兵务须一体遵守。见在差官巡视,敢有故违,即行绑拿,立即会同平南将军严究重治。倘有擅离营伍奸淫妇女、掳掠财物,情重罪大者立行斩首;该管将领,一并参拿,决不姑贷。须至示者。
  
  大兵经临地方安民告示(康熙十三年五月)
  为晓谕安民事。
  照得逆贼聚众侵犯,所过乡村肆行淫掠,鸡犬不留。嗟我良民,妻拿不保、衣食无资,犹复迫胁搜求,责供酒米;割去辫发,驱逼同行。欲使官兵到日,玉石难分;狡谋流毒,我民如在汤火。今本部院同平南将军统领大兵已到,见在分途进剿;其乡城百姓,渐次归来。亟宜抚绥,俾各得所。官兵经过驻札地方,纪律素严,并无侵扰。本部院又经三令五申,敢有违犯,立正军法。凡我民人,早宜安集。合行晓谕。
  为此示仰军民人等知悉:除约束兵丁,另行逐款开列出示严禁外,见今乡城百姓已归故居者,悉宜安心无恐。其有先经逃避者,作速相率归来,耕种贸易;往来出入,俱各照常。倘有不法兵丁丝毫侵扰,许径赴本部院暨平南将军喊禀,或控地方官申详,立行严拿究治。其远乡居民被贼割辫者,势由驱胁,原非从叛;但能仍守本业,概不深求。大兵所至,全为安民;尔民毋得怀疑顾望,四散奔逃,致遭贼手,受其荼毒。各宜遵悉!
  
  题报耿逆潜遣奸细投书疏
  
  总督浙江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李之芳谨密题:为逆贼潜遣奸细投送逆书,臣谨据实上闻事。
  臣于康熙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统兵至衢,于六月初二日衢州副将李承恩口称「有要紧事面禀」,臣即加询问;据称有奸细一人,持耿逆书送臣等语。臣闻之,不禁发指!即令该副将立将奸细绑赴平南将军处,臣随往会同将军臣赖塔、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