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本末因果条而理之,始为之判别是非,而折中一说如此。

  四、延平王

  封延平王年月,各家所说,更纷歧难理。兹先列为一目而后辩其是非:

  第一类:封于永历三年七月者,沈云台湾郑氏始末;封于三年八月者,屈大均安龙逸史、罗谦残明纪事(上二书皆托名,实一书)、黄宗羲赐姓始末、滃州老民海东逸史、南沙三余氏明末五小史、五藩实录、明末纪事补遗、南明野史(以上四书实一书而异名)。

  第二类:封于永历七年五月者,杨英从征实录、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夏琳闽海纪要。

  第三类:封于永历八年七月者,无名氏行在阳秋、沈佳存信编、许浩基郑延平年谱。

  第四类:封于永历十年春者,查继佐鲁春秋。

  第五类:封于永历十一年七月者,江日升台湾外纪、沈云台湾郑氏始末;封于永历十一年十月者,温睿临南疆逸史、邵廷釆西南纪事;封于永历十一年十二月者,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封于永历十二年正月者,郑达野史无文、明末五小史等四种、徐鼒小腆纪年及纪传、夏燮明通鉴附编、汪镛钟延平忠节王始末、陈乃干徐闇公先生年谱、连横台湾通史;封于永历十二(年而不言月者,郑亦邹明季遂志录、杨陆荣三藩纪事本末、李瑶南疆绎史摭遗。

  第六类:封于永历十二年七月者,日本川口长孺台湾纪事。

  案以上所引书三十一种,言封延平王年月不同者约十有一,归纳之,授封、受封相离数月仍为一类,则可分为六类。其间若沈云台湾郑氏始末、明末五小史等四种,皆言封延平王有两次,第一次不受,第二次乃封潮王,若仍封延平王,恐无此理,余所不取,且永历三年决非封王之时,其说已见于前。而此六说中,孰是孰非,则当一视延平王册文,即可以断定何年何月所封矣。

  封延平王册文曰:『克叙彝伦,首重君臣之义,有功世道,在严夷夏之防,盖天地之常经,实邦家之良翰。尔漳国公赐姓,忠猷恺掣,壮略沉雄,方闽浙之飞尘,痛长汀之鸣镝,登舟洒泣,联袍泽以同仇,啮臂盟心,谢辰昏于异域。而乃戈船浪泊,转战千年(千字当系十字之误),蜡表兴元,间行万里,绝燕山之伪疑,覆虎穴之名酋,作砥柱于东南,繁遗民以弁冕,弘勋有奕,苦节弥贞。惟移忠以作孝,斯为大孝,盖忘家而许国,乃克承家,铭具金石之诚,式重河山之誓,是用锡以册封为延(平王。其矢志股肱,砥修茅戟,丕建犁庭之业,永承胙土之庥,尚敬之哉(杨英从征实录三十三叶)!

  考海上见闻录云:『永历七年五月,赐姓着监督池士绅以蜡丸赍帛疏,由陆路诣行在,叙方曲破总镇王邦俊、小盈岭破提督杨名高、江东桥歼总督部院陈锦、海澄败固山金励之功』。『行在遣兵部主事万年英,赍敕晋赐姓漳国公封延平王,赐姓拜表辞让,差监督张自新同万兵部由水路诣行在回奏,以海澄破边功请封各镇爵赏,后永历以帛诏封甘辉为崇明伯、黄廷为永安伯、万礼为建安伯、郝文兴为祥符伯、王秀奇为庆都伯、参军冯澄世太仆寺卿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文案杨英从征实录云:『永历七年正月,太师平国公(郑芝龙)差周继武至自燕京,传清朝欲来议和,令藩议就之,藩差李德奉书禀复太师,言:「儿南下数年,巳作方外之人,张学圣无故擅发大难之端,儿不得不应,今骑虎难下,兵集难散」云云』(从征实录第二十九叶)。

  成功破清总兵王邦俊在永历五年六月、九月,小盈岭破清提督杨名高(从征实录作「皋」)在五年十一月,江东桥歼清总督陈锦(从征实录作「金」)在六年三月,海澄败清固山金励(从征实录作「砺」)在七年五月。由此言之,册文中所谓「戈船浪泊,转战千年」者,指自永历三年以来,成功转战漳、泉、潮、揭言也;所谓「蜡表兴元,间行万里」者,即海上见闻录所谓「七年五月,赐姓着监督池士绅以蜡丸赍帛疏,由陆路诣行在叙功也」;所谓「绝燕山之伪疑」者,即指永历七年正月郑芝龙差周继武令成功就清和议,而成功差李德复书绝之也;所谓「覆虎穴之名酋」者,即指败固山金砺等也。册文中所叙功绩,皆讫于永历七年五月,则封延平王不在七年五月以前,可断言也。蜡丸之疏在七年五月败固山金砺后始发,封王之册文又叙功至七年五月止,故监督池士绅固在七年五月起程赴行在,而兵部主事万年英赍敕来封,必在七年五月以后,然不能出八年以外,亦可断言;盖其时帝在安隆,池士绅由中左所(厦门)诣行在,至少须两月左右,中间经朝议之斟酌酬功,或加增使命,必又几经时日,加以敕使途程,又经数月,然后可以到达中左,故杨英从征实录、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夏琳闽海纪要皆系此事于七年五月者非是;惟记其遣使诣行在而附记行在遣使来封以终其事,如闽海纪要固无不可,然决不可如杨英从征实录之遂以七年五月即为封延平王之月也。

  统观各书记载,自以行在阳秋及存信编二书所记为是。行在阳秋云:『永历八年七月,遣内臣至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