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与署总督长麟、巡抚魁伦酌议:『改造营船,向来均系合省捐赀。兹值查办亏缺之时,既不能再令不肖州、县藉资口实,而剿捕洋匪势难停止。请支借库项,以供急需;将浙省缯艍等船酌为改造,亦不致多费帑项』。旋经议行。十一月,凤仪审办属员亏欠仓库正杂各项分赔,设立清查局。有因前任亏缺、扣留后任代为弥补,以致后任亏缺者,仍归各任,以昭平允。至亏缺杂款以及因公应捐等项,究与侵那有间;止应责令补还。以五十六年清查以前为原亏,五十六年清查以后为续亏。得旨议行。嘉庆元年,请以台湾蠲免供粟,应分三年轮免;除本年留给台湾、澎湖二处兵米外,以其存余匀征供粟,运给内地支饷不敷,惟上年漳、泉被灾,曾于浙江动碾仓榖、采买米石,以备粜济。嗣因春收丰稔,停粜之米尚余存贮,堪以支拨兵糈。从之,二年五月,奉上谕:『福建巡抚员缺,着田凤仪补授』。寻以该省仓库亏缺未完,应查明追缴;命凤仪一手经理,督同司道详查妥辨。闰六月,以分别缴赔所议未公,有旨申饬。
  七月,丁父安世忧;督臣奏:『凤仪哀毁太过,精神不济,离任回籍』。九月,卒于浙江杭州府。子宝裔,二品廕生。
  ——右「国史馆本传」。
  --录自「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一百八十八(「疆臣」四十)。
  李南馨
  李南馨,广东长乐人。乾隆三十四年武进士;四十三年正月,选授山东兖州镇标中军守备。二月,南馨以生长海滨、熟悉外洋水师事宜,呈请发往粤省以水师试验;经兵部题准,改水师守备,发广东试用。四十五年,补澄海协左营守备。四十七年,升秀山协右营都司。四十八年,升碣石镇标左营游击。
  五十一年,擢福建铜山营参将。五十五年,升澎湖水师副将。五十八年正月,因前任广东游击任内,失察福建同安县流犯吕辰贿嘱郭大顶替过境,部议降一级调用;上命送部引见,奉旨降二级、从宽留任。十一月,因前在铜山参将任内,于浙江永嘉县船户董廷发在漳浦县吉雷洋面被劫案限满赃盗未获,部议降一级留任。
  嘉庆二年正月,授金门镇总兵;督率舟师出洋搜巡,先后派员擒获在洋行劫匪犯蔡红等二十九名。八月,以「台湾、澎湖各戍兵换班之期,向定三年换竣;后改一年内,分四起换竣。各营戍兵须俟内地换班兵分赴营汛后,再将戍兵配船内渡;远隔重洋,风期靡定,至有四起拨戍兵均已全往,头起换回之兵尚未至营。每遇换班之年,巡防差拨不敷派委」:移咨总督魁伦酌量换班期,请于两年一换(阙)……。……匪众击毙、受伤落海者甚众,生擒张阿四等三十名。五月,在小岝山洋面了见匪船游奕,当率兵船驰往围捕;匪船向东南窜,南馨与参将麦鹰扬等分三路兜擒,匪众放炮抵拒,兵船奋击,伤毙匪犯无数,生擒陈六等五十名,拏获匪船一只。
  四年十一月,授水师提督。五年五月,因琉球国难番舶只在洋被劫,上以李南馨未能先事查察,交部议处;部议降一级调用,奉旨改为降二级、从宽留任。
  六年九月,卒。
  ——右「国史馆本传」。
  --录自「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二百九十七(「将帅」三十七)。
  张师诚
  张师诚,浙江归安人。乾隆四十九年,上南巡,召试,赐举人,授内阁中书。五十三年,补内阁中书。五十四年,迁吏部主事,充军机章京。五十五年正月,因紫光阁监放外藩赏件错误,退出军机,仍降补中书。四月,中式进土,改翰林院庶吉士。五十八年,散馆,授编修。六十年,京察记名。
  嘉庆元年正月,授山西蒲州府知府。十一月,升雁平道。四年二月,升河南按察使。七月,调江苏按察使。六年,升山西布政使。七年,奏督办各属弥补仓库逐款清厘,见已陆续完缴;得旨:『此等事,总防累民。若有派累,不如仓库不实:应知此意』。十年,调江苏布政使。十一年五月,擢江西巡抚。十月,谕曰:『各省巡抚中兼提督衔者,有专制各镇、统辖营员之责;前曾准令戴用花翎,以资表率。江西巡抚张师诚,着戴用花翎』。
  是月,调福建巡抚。十二年六月,疏言闽省积案设法清厘,并陈整饬积弊各事宜;谕曰:『张师诚奏:「闽省民风刁诈,往往命、盗之案任意诬扳;且有寻常细故,架词耸听,而讼棍从中播弄,又复利其不结。今设法清厘,于接收呈词时即究问讼师姓名,饬属严拏;并酌立限期,令原告依限投审。如避匿不到,即照例销案」。所办甚是。又所称「民虽好讼,如果听断公平,逞刁挟讦之徒亦不难令其心服;尤属正本清原之论,甚得要领。果能实心实力办理,何虑积案不清、锢翼不改。但智、抚于到任之始,往往记词整顿,严立章程,敷陈皆娓娓可听;及在任既久,日就因循,迄于吏治无补。张师诚务当言与行符,持之以久,使吏治整顿、狱讼衰息,方为奉行有效;切不可始勤终惰,徒托空言』!十三年二月,海盗蔡牵往来游奕于闽、粤洋面,上屡谕师诚等饬舟师严捕。七月,奏蔡逆窜近祥芝澳,防堵官兵以炮轰击中其坐船,蔡逆遁去;上命师诚等严饬舟师穷其所向,上紧围捕。九月,奏官军于金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