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并原序 发凡 师说
卷一 崇仁学案一 吴与弼
卷二 崇仁学案二 胡居仁 娄谅 谢复 郑伉 胡九韶
卷三 崇仁学案三 魏校 余祐
卷四 崇仁学案四 夏尚朴 潘润
卷五 白沙学案上 陈献章 李承箕
卷六 白沙学案下 张诩 贺钦 邹智 陈茂烈 林光 陈庸 李孔修 谢祐 何廷矩 史桂芳
卷七 河东学案上 薛瑄 阎禹锡 张鼎 段坚 张杰 王鸿儒 周蕙 薛敬之 李锦
卷八 河东学案下 吕柟 吕潜 张节 李挺 郭郛 杨应诏
卷九 三原学案 王恕 王承裕 马理 韩邦奇 杨爵 王之士
卷十 姚江学案 王守仁
卷十一 浙中王门学案一 徐爱 蔡宗兖 朱节 钱德洪
卷十二 浙中王门学案二 王畿
卷十三 浙中王门学案三 季本 黄绾
卷十四 浙中王门学案四 董澐(附子谷) 陆澄 顾应祥 黄宗明 张元冲 程文德 徐用检
卷十五 浙中王门学案五 万表 王宗沐 张元忭 胡瀚
卷十六 江右王门学案一 邹守益
卷十七 江右王门学案二 欧阳德 聂豹
卷十八 江右王门学案三 罗洪先
卷十九 江右王门学案四 刘文敏 刘邦采 刘阳 刘晓 刘魁 黄弘纲 何廷仁 陈九川 魏良弼 魏良政 魏良器
卷二十 江右王门学案五 王时槐
卷二一 江右王门学案六 邓以赞 陈嘉谟 刘元卿 万廷言
卷二二 江右王门学案七 胡直
卷二三 江右王门学案八 邹元标 罗大紘
卷二四 江右王门学案九 宋仪望 邓元锡 章潢 冯应京
卷二五 南中王门学案一 黄省曾 周冲 朱得之 周怡 薛应旂 薛甲
卷二六 南中王门学案二 唐顺之 唐鹤徵
卷二七 南中王门学案三 徐阶 杨豫孙
卷二八 楚中王门学案 蒋信 冀元亨
卷二九 北方王门学案 穆孔晖 张后觉 孟秋 尤时熙 孟化鲤 杨东明 南大吉
卷三十 粤闽王门学案 薛侃 周坦
卷三一 止修学案 李材
卷三二 泰州学案一 王艮 王襞(附朱恕、韩乐吾、夏叟) 徐樾 王栋 林春
卷三三 泰州学案二 赵大吉
卷三四 泰州学案三 罗汝芳 杨起元
卷三五 泰州学案四 耿定向 耿定理 焦竑 潘士藻 方学渐 何祥 祝世禄
卷三六 泰州学案五 周汝登 陶石篑 刘塙
卷三七 甘泉学案一 湛若水
卷三八 甘泉学案二 吕怀 何迁
卷三九 甘泉学案三 洪垣
卷四十 甘泉学案四 唐枢 蔡汝楠
卷四一 甘泉学案五 许孚远 冯从吾
卷四二 甘泉学案六 唐伯元 杨时乔 王道
卷四三 诸儒学案上一 方孝孺 赵谦
卷四四 诸儒学案上二 曹端
卷四五 诸儒学案上三 黄润玉 罗伦 章懋 庄昶 张元祯 陈选
卷四六 诸儒学案上四 陈真晟 张吉 周瑛 蔡清 潘府 罗侨
卷四七 诸儒学案中一 罗钦顺
卷四八 诸儒学案中二 汪俊 崔铣
卷四九 诸儒学案中三 何瑭
卷五十 诸儒学案中四 王廷相
卷五一 诸儒学案中五 黄佐
卷五二 诸儒学案中六 张邦奇 张岳 徐问 李经纶
卷五三 诸儒学案下一 李中 霍韬 薛蕙 舒芬 来知德
卷五四 诸儒学案下二 卢宁忠 吕坤 鹿善继 曹于汴 吕维祺
卷五五 诸儒学案下三 郝敬 吴执御
卷五六 诸儒学案下四 黄道周
卷五七 诸儒学案下五 金铉 金声 朱天麟 孙奇逢
卷五八 东林学案一 顾宪成 高攀龙
卷五九 东林学案二 钱一本 孙慎行
卷六十 东林学案三 顾允成 史孟麟 刘永澄 薛敷教 叶茂才 许世卿 耿橘 刘元珍
卷六一 东林学案四 黄尊素 吴桂森 吴钟峦 华允诚 陈龙正
卷六二 蕺山学案 刘宗周
卷六三 附案 应典 周莹 卢可久 杜惟熙 颜鲸



郑性序

  道并行而不相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三教既兴,孰能存其一,去其二。并为儒而不相容,隘矣。孔子大中,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是以能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然尝欲“无言”,且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大贤而下,概莫之及。后儒质有纯驳,学有浅深,异同错出。宋惟周子浑融,罕露圭角;朱、陆门人,各持师说,入主出奴。明儒沿袭,而其间各有发挥开闢,精确处不可掩没,梨洲黄子胪为《学案》而并录之。后之观者,毋师己意,毋主先入,虚心体察,孰纯孰驳,孰浅孰深,自呈自露,惟以有裨於为己之学,而合乎天地之所以为大,其於道也,斯得之矣。
  康熙辛未,鄞万氏刻其原本三分之一而辍。嗣后故城贾氏一刻,杂以臆见,失黄子著书本意。今续完万氏之未刻。
乾隆己未夏五,慈谿后学郑性谨序。




黄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