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成大业,事干戈垂四十年,东征西讨,无复遗恨。所恨者,汴京未下耳!汝等勉之。」言讫薨。 【世家。】
  庚寅冬,帝亲攻凤翔,对诸将数王之功,因曰:「使木华黎在,不令朕至此也!」 【世家。】

  ○丞相东平忠宪王(安童)

  丞相东平忠宪王

  卷一之二

  王名安童,太师、忠武王四世孙。至元二年,由宿卫官拜中书右丞相。十二年,从皇子行边。二十一年,还朝,复拜中书右丞相。二十六年,罢相。三十年,薨,年四十九。
  世祖皇帝追录元勋,召入,拜宿卫官,置位在百僚上。时太夫人帖木伦以椒房之故,尝入宫中。一日,上从容问及公,夫人对曰:「安童年虽幼,公辅器也。」上曰:「何以知其然?」夫人曰:「每朝退,与前辈老成人语,未尝一亲年少轻浮子,以是知之。」上默然。 【太常元公撰世家。】
  中统四年,阿里不哥平,执其党千余人,将有所裁,上犹豫未决,适公侍侧,上问曰:「朕欲尽置此属死地,何如?」公时年十六,对曰:「人各为其主尔。陛下甫定大难,而以私憾杀人,何以怀未附。」上惊曰:「卿年少,何从得此言!卿意适与朕合。」繇是大器之。 【世家。】
  至元二年秋八月,制曰:「安童可光禄大夫、中书右丞相,增食邑至四千户。」公辞曰:「今三方虽少定,江南犹未纳款。臣以少年谬叨大任,恐四方有轻朝廷心。」上动容有间,曰:「朕思之熟矣,卿勿辞。」冬十月,召儒臣许衡至,后二月都堂传旨,令衡入议省事,衡以疾辞。公素闻其德义,就访于行馆与语,既还,念念不释者累日。 【世家。】
  三年,上特召衡入,谕之曰:「安童尚幼,未苦更事,谨辅导之。汝有嘉谋先告安童,以达于我,我将择焉。」衡对曰:「安童聪悟,且有执持,告以古人言语,悉能领解,臣不敢不罄愚衷。但虑中有人间之,则难行,外用势力纳人其中,则难行。且臣入省之日浅,所见如此。」 【世家。】
  四年春三月,公奏:「凡内外官员,宜委任老成人如姚枢等一二员,可省中议事。」上曰:「此人辈虽闲,犹当优养,其令入议省事。」 【世家。】
  五年,廷臣密议立尚书省,欲以阿合马领之,乃先奏公宜进为三公。事下诸儒议,枢密商挺倡言曰:「安童,国之柱石,若然,则是与虚名而夺实权,甚不可。」众以为然,事遂已。 【世家。】
  七年夏四月,公奏:「臣近言:『尚书省、枢密院宣奏,并如常制,其宏纲大务,从臣等议定,然后上闻』,已有旨俞允。今尚书众务一切径闻,似违前奏。」 【似违前奏 「奏」聚珍本作「旨」,似是。】 上曰:「岂阿合马以朕颇信用,故尔擅耶。不与卿议,非是。勑如卿所言。」 【世家。】
  八年,陕西行省也速迭儿建言:比由饥馑,盗贼滋多,若不显戮一二,无以示惩。勑下中书详议,公奏曰:「强窃盗贼一皆处死,恐非所宜,罪至死者,宜仍旧待报。」从之。 【世家。】
  十年,奏以玉册玉宝上皇后弘吉烈氏,以玉册金宝立燕王为皇太子,兼中书令,判枢密院。 【清河元公撰勋德碑。】
  中书奏断死囚五十人,公言:「臣等阅实其状,内有十三人因鬪殴杀人者,余皆无可疑。」上曰:「十三人可免死从军,其余再三审覆以闻。」 【世家。】
  十一年,公奏阿合马蠹国害民数事;又以四部及大都路总管府官皆非材,乞选汰。从之。 【世家。】
  十二年,勑公行中书省枢密院事,从皇子北平王行边,公在边凡十年。 【世家。】
  二十一年春三月,北平王归,公亦继至,待罪南阙下,上遽召见,劳之曰:「卿在外劳瘁。」公顿首谢曰:「臣奉使无状,有尘圣德。」遂留卧内,语至四鼓而罢。冬十一月,丞相和礼霍孙罢,公复拜右丞相,加金紫光禄大夫,诏天下。 【世家。】
  二十二年,监察御史陈天祥劾奏右丞卢世荣,其略曰:「人思至元初年之治,至今莫能忘也。去春,丞相安童自边还,天下闻之,室家相庆,咸望复膺柄用,再整宏纲,思仰治期,谓可立待。十一月二十八日,丞相果承恩命,复领中书,贵贱老幼,喜动京师。今丞相亦国家之名贤也,时政治与不治,民心安与不安,系丞相用与不用之间耳。又如玉昔帖木儿大夫、伯颜丞相,皆天下之所敬仰,海内之所瞻依者。朝廷果专任此三名相,事无大小,必取决而后行,无使余人有所沮挠,三相博采众议,于内外耆旧之中,取其声望素着,众所推尊者,为之参赞,则天下之才悉展效用,能者各得进其能,善者皆得行其善,诚厚天下之大本,理天下之大策。为今致治之方,莫有过于此者。又安用掊克在位,倚以为治哉。」其年世荣败,诏公与诸儒条世荣所为事,悉革罢之。 【世家。】
  二十三年夏四月,中书列上所拟漕司官姓名,上谓公曰:「如平章、右丞等职,朕当亲选择之,余皆卿等责也。」公因奏言:「臣比闻圣意,欲倚近侍诸人为耳目者。今臣猥承任使,或所行非法从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