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照送台防厅登记号簿,给与印单,以水路之远近定限期之迟速;该港汛员查验盖戳入口。在港所载是何货物及数目填明单内,查对明白,盖戳听其出口。回郡到府之日,将印单呈缴鹿耳门文武汛查验;单货相符,盖戳听其驾进府澳。各港汛员仍将出入船只,每五日折报,听台防厅稽查。如违限未回,严比行保并行各港汛员挨查,以防透越之弊。

  商船拨运内地兵米及采买平粜米榖,俱照梁头丈尺分派。该船梁头一丈七尺六寸至一丈八尺者为大船,配载三百石;梁头一丈七尺一寸至一丈七尺五寸者为次大船,配载二百五十石;梁头一丈六尺至一丈七尺者为大中船,配载二百石;梁头一丈五尺六寸至一丈六尺者为次中船,配载一百五十石;梁头一丈四尺五寸至一丈五尺五寸者为下中船,配载一百石。其梁头一丈四尺五寸以下之小商船,例免配载。每石脚价,定银六分六厘六毫五丝;自厦载往他处,水程每百里加银三厘。遇奉文起运之时,将入口船只计梁头之丈尺、配米谷之多寡;至交卸处所,水程有远近之不同;交卸地方写入阄内,当堂令各船户公同拈阄,阄值何处即照拈配运。若水途窵远,如至福州府属及南澳等处交卸者,给与免单二张;其余兴、泉、漳等属则水途较近,给与免单一张。俟该船下次入口,将免单呈缴,免其配运。至台湾小船往各港运载到府交卸者,每石脚价银三分,着船总雇拨小船运载。

  流寓台民,有祖父母、父母、子女以及子之妻与幼孙、幼女先在内地有愿往台及欲来台探望者,许其呈明给照渡海。乾隆五年停止(按内地穷民在台营生者数十万,囊鲜余积,旋归无日。其父母、妻子俯仰乏资,急欲赴台就养,格于例禁,群贿船户冐顶水手姓名挂验;女眷则用小渔船夜载出口,私上大船。抵台,复有渔船乘夜接载,名曰灌水。一经汛口觉察,奸梢照律问遣,固刑当其罪;而杖逐回籍之愚民,室庐抛弃,器物一空矣。更有客头串同习水积匪,用湿漏小船收载数百人挤入舱中,将舱盖封钉,不使上下,乘黑夜出洋,偶值风涛,尽入鱼腹。比到岸,恐人知觉,遇有沙汕,辄赶骗离船,名曰放生。沙汕断头,距岸尚远;行至深处,全身陷入泥淖中,名曰种芋。或潮流适涨,随波漂溺,名曰饵鱼。在奸梢惟利是嗜,何有天良!在穷民迫于饥寒,罔顾行险:相率陷阱,言之痛心。伏念民有家室,斯为土著;室家既聚,冬各自保。台地匪窃类非土著,抚兹孑然一身之民,是当何如绥辑也)。

  海洋禁止偷渡:如有客头在沿海地方引诱包揽、索取偷渡人银两,用小船载出复上大船,将为首客头比照大船雇与下船之人分取番货例,发边卫充军。为从者减一等,杖一百、徒三年;澳甲地保及船户、舵工人等知而不举者,亦照为从例,杖一百、徒三年:均不准折赎。其偷渡之人,照私渡关津律,杖八十,递回原籍。乾隆元年,水师提督王郡奏准:偷渡船户照为首客头例,发边卫充军;所得赃银,照追入官。该地方官弁疏纵偷渡人数至十名以上者,专管官罚俸一年、兵役各责二十。至疏纵偷渡人数至数十名者,专管官降一级、兵役各责三十(以上并见行则例)。

  武职

  南路营参将

  田朝弼:陕西米脂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杨懋绂:江南宝应籍,奉天义州人,将材。康熙二十五年任。

  熊成秀:山东历城人,行伍。康熙二十九年任。三十年,革职。

  吴三锡:浙江绍兴人,将材。康熙三十一年任。

  赵文璧:浙江人,癸丑武探花。康熙三十五年任。

  林云汉:直隶通州人,戊辰武榜眼。康熙四十年任。升副将。

  何肇彩:同安人,行伍。康熙四十四年任。

  魏平:漳州人,功加。康熙四十九年任。五十三年,升广西浔州副将。

  马建邦:陕西宁夏人,行伍。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八年,升北直独石路参将。

  苗景龙:陕西人,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朱逆倡乱被害。

  陈伦炯:同安人,侍卫。康熙六十年任。

  李郡:陕西人,复姓王;行伍。雍正二年任。

  林子龙:福建人,行伍。雍正四年八月任。五年十月卸事。

  祁进忠:晋江人,行伍。雍正六年八月任。本年升台协副将。

  黄有才:福建人,行伍。雍正七年正月任。八年十月,升浙江瑞安副将。

  侯元勋:山西大同人,武进士。雍正九年六月任。

  李科:湖广人,行伍。雍正十一年九月任。十三年十一月卒于官。

  雷泽远:湖广人,行伍,武举。乾隆元年八月任。升北路副将。

  黄文宗:浙江人,行伍。乾隆五年二月任。

  郝琛:山东济南人,行伍。乾隆七年任。十年,升广东督标右营参将。

  陈廷桂:直隶天津人,武举。乾隆十年四月任。

  李现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