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坐落阜宁县地方。在大沙河之内河边,距淮关陆路一百五十里、水路二百一十里,离海关正口十五里,住官草房六间,征收本地豆麦等项货税,例无火耗,亦不征纳船钞。外有板沟分口一处,系康熙三十七年分设,去新沟本口三十里,分派人役前往稽征,所收货税亦无火耗,按半月一次归入本口,一并解赴海关正口汇解。

  佃湖口

  坐落安东县佃湖地方。距淮关陆路一百九十里、水路二百六十里,离海关正口四十五里,住民草房八间,征收本地卸卖及南去货税,不征船钞,所收钱粮亦无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海关正口汇解。

  石口

  坐落盐城县东门外。设有东、北二闸口,离淮关陆路二百八十里、水路二百四十里,离海关正口水陆并一百二十里,东闸住官瓦房十二间,北闸住官草房六间。先因东省油、豆等船远从盐城之新洋港出入,偷漏海关税课,当于乾隆二十六年奏准设立,拨役住宿稽查。凡航海油、豆、鱼、蟹等物以及出闸零星杂货,并照海关之例按则征税,船只照税纳钞,所收钱粮俱随正加一火耗,按半月一次解赴海关正口汇解。

  以上各口均有部颁商填循环[簿]及户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满附搭淮关税课,解部考核。

  按:旧志纂于康熙二十五年。大关之外仅载军饷、上、下一铺、草湾、外河、清江、北头、天妃、周闸、长山、白洋、庙湾十二口。而清江一口,当时已经裁去,嗣又复设。其北头一关,亦称海禁既驰,货船已多越漏,当必旋废,随时兴革,原无一定。而且宿关、海关归并之后,今昔迥殊,不无添设。业于乾隆元年遵奉部札查定应存应革各口章程,并于乾隆六年、十七年叠次清查,题定淮、宿、海三关设立各口处所、名目有案,具载《令甲》。

  商税附

  一、淮城上、下一铺,清江、板闸,本卸货物,例有落地商税钱粮。该客赴关完纳钞税后,并投候本衙门将该客所报货数核明应纳商税,填给商单,饬发税司征收。该客即赴司完纳,领单执照。如有本店货物转发他处去者,经过关口,即以商单按照定限呈验,以凭放行。

  一、淮城上、下一铺,清江、板闸,本卸零星货物,核算商税钱粮,其数不足二分者概免输税。

  一、酒曲、机粉、牙胶等税,自乾隆九年复征。饬委税司专役前往乡村镇集,按例征收汇解。

  一、绒线季税,系淮城上、下一铺,清江本处铺户,自行赴署,照例按季完纳钱粮。

  以上商税各款,原属淮仓正项钱粮,自前监督倭赫移咨各院,责成淮安府税课大使稽征,按期报解,年满汇奏题销。其经征地方、里程,载在《乡镇》之后。

  续纂关口

  东关

  按:原《志》“应纳钞税”,条载分明。四十四年,因隶宿迁之众兴、长山抽分,界址不清,详为勘定,以宿迁东关为界,关北归长山,关南归众兴。

  二山子岔河

  查二山子官房三间,建于嘉庆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告成,在盱眙县境二山子山,系山主陈永泰愿捐田亩,有据存案。于五月初九日升旗,上写“奉旨淮安关稽巡口”字样。奉掣该口稽巡丁役关房窄狭,住歇附近文昌阁内,火食厨灶一切在庙。于是年五月十二日为始,前往该处驻巡,经费饮食,按班给发。差派家人一名,每日经费饭银六分四厘,又找补八折纹银一分五厘四丝,每班共纹银一两一钱八分六厘;巡役二名,每名每日经费饭银三分二厘,又找补八折纹银七厘五毫二丝,每班共纹银一两一钱八分六厘。此项用银,系大关丁役派出稽查,例应在于大关经费内酌拨,毋庸另行开支。外有找补二山子饭食并文昌阁香火、升旗、水火夫、路费、油灯等项,每班仍发色银七两九钱。不入经费,在于饭食项下支销。

  又,岔河官房三间,亦建于嘉庆十七年,五月初九日告成。是日升旗,上写“奉旨淮安关稽巡口”字样,在山阳县境岔河镇三元宫庙傍,地系该庙僧人出具租批。奉掣该口稽巡丁役住歇、火食仍在庙内。亦于是年五月十二日为始,差派家人一名,每日经费饭食银六分四厘,又找补八折纹银一分五厘四丝,每班共纹银一两一钱八分六厘;巡役二名,每名每日经费饭银三分二厘,又找补八折纹银七厘五毫二丝,每班共纹银一两一钱八分六厘。此项用银,系大关丁役人内拨出,例应在于大关经费酌拨,毋庸另行开支。外有找补岔河饭食、三元宫香火、升旗、人夫、船费等项,每班仍发色银八两八钱。不入经费,在于饭食项下支销。

  淮安文献丛刻续纂淮关统志 卷六令甲

  淮关统志卷之六令甲

  榷政有沿革,斯有规条,业于《建置》、《则例》载之矣。顾沿革之所缘起,莫不考之地势,酌以时宜,顺乎人情,务期于尽善而无弊。我朝法制详明,可垂永久。而宽恤之典,大都出自特恩,即因时增损之条,亦必经题奏,议准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