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意本然也。不知文字但论是非,不关墨义。若果是,则房行是而墨卷亦是也;若果非,则墨卷非而房行亦非也。使不论题义当否,但以墨卷体式为戒;则将不顾题中精神命脉、篇中段落结构,自谓扫去一切,反成唐突可笑,矫枉则失其正矣。今愿与世之习举业者,息心静气,守前辈之金针、发先儒之阃奥,精实确当,卓然不磨;则以为拜献之先资可也,以为经传之羽翼亦可也。如必以传世、售世分文章之低昂,理学、举业分学术之真伪,使学者工夫有两样做法,亦浅之乎视学业耳。

  崇文书院(原在东安坊府旧义学。康熙四十三年,知府卫台揆建。乾隆十年,巡道摄府事庄年重修。十五年,台湾县知县鲁鼎梅改建海东书院,以旧海东书院为崇文书院。今并改):在东安坊府署东偏。乾隆二十四年,知府觉罗四明新建(碑记见「艺文」、书院膏火田见后「学田」)。

  玉峰书院:在诸罗县治西门内。旧本县学文庙址。乾隆二十四年,知县李倓改建。

  白沙书院:在彰化县学宫右(即县义学)。乾隆十年,淡水同知事摄彰化县曾曰瑛建。二十四年,知县张世珍重修。

  明志书院:在竹堑城北兴直庄夹龟仑、八里坌两山之间,旧永定贡生胡焯猷宅。乾隆二十八年捐置义学,署同知胡邦翰详建书院(碑记见「艺文」)。

  社学

  台湾县社学:在东安坊二;康熙二十二年,知府蒋毓英建。在镇北坊一;康熙二十八年,巡道王效宗建。

  凤山县社学:在土墼埕。康熙二十八年,知府蒋毓英建。

  诸罗县社学:一在县内红毛井、一在新化里、一在善化里、一在开化里、一在安定里、一在打猫后庄、一在斗六门庄。以上七所,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刘作揖奉巡抚张伯行文建。

  彰化县社学:在半线庄。统系康熙四十八年奉文建。

  土番社学

  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建议:各置社师一人,以教番童;令各县学训导按季考察。

  台湾县土番社学:一在新港社口(今废)、一在新港社内、一在隙仔口(今废)、一在卓猴社、一在大杰巅社。

  凤山县土番学社:一在力力社、一在茄藤社、一在放■〈纟索〉社、一在阿猴社、一在上淡水社、一在下淡水社、一在搭楼社、一在武洛社。

  诸罗县土番社学:一在打猫后庄、一在斗六门庄、一在目加溜湾〔社〕、一在萧垄社、一在麻豆社、一在诸罗山社、一在打猫社、一在哆啰嘓社、一在大武垄头社、一在大武垄二社、一在他里雾社。

  彰化县土番社学:一在半线社、一在马芝遴社、一在东螺社(旧眉里社另有社学,今附此)、一在西螺社、一在猫儿干社、一在大肚社(旧柴坑仔社另有社学,今附此)、一在大突社、一在二林社、一在大武郡社、一在南社、一在阿束社、一在感恩社、一在迁善社、一在南投社、一在北投社、一在猫雾捒社、一在岸里社、一在猫罗社、一在阿里史社。

  淡水厅土番社学:一在淡水社、一在南嵌社、一在竹堑社、一在后垄社、一在蓬山社、一在大甲东社。

  学田

  台湾府学田:一在凤山县■〈鱼〉港庄:一百五十八甲一分六厘七毫。除管事辛劳田十五甲、甲头田五甲、本庄土地祠香灯田二甲、给赏孤老田二甲,实田一百三十四甲一分六厘七毫。年输正供一十九石九斗二升,折实粟二十四石道斗;实收租粟七百八十一石道斗。一在台湾县二赞行:七甲七分一厘八丝五忽。年输正供粟三十八石五斗二升九合七勺三撮,学租粟四十四石道斗;内乾隆二十□年被水冲陷田□甲□分零,年减征租粟二十四石,今实收学租粟二十〔石〕道斗。一在凤山县荆蓁林:四甲二分。年输正供粟一十八石八斗,学租二十四石道斗。以上俱康熙四十九年,巡道陈璸置。乾隆三年定:每年拨给台湾县学粟八十石,余为文庙、各祠香灯、祭祀以及月课、修葺诸费。

  海东书院田:一在彰化县大武郡保社北庄内二抱竹庄:计水田九十一甲七分三厘,折一千零九亩九厘零。每年除完正供粟一百六十石六斗六升六合零外,实收租粟五百七十三石二斗二升三合零。乾隆五年,拔贡生施士安捐置。一在彰化县佳里秀庄:共计田五十甲,年征租粟二百七十石。旧系万寿宫香灯田,乾隆十七年巡道金溶拨置。一在台湾县罗汉门外庄:年征租粟二百一十五石八斗,折番银二百一十五圆、另银六钱四分。乾隆二十五年,典史陈琇、监生陈丕、武生陈有志等同捐置。一在彰化县德兴庄犁分二张:水田十甲。每年除完正供、耗羡、丁饷等费外,另收田底租二百石,折官斗实粟一百七十石。乾隆二十七年,原任海宁州州同施士龄捐置。

  崇文书院田(旧系台湾府义学田):一在诸罗县芦竹角海丰仑:三十七甲一分四厘四毫。每甲纳租粟八石道斗,年共收粟二百九十七石一斗五升二合。除纳正供并运载船脚工纲粟一百一十五石五斗六升外,实存粟一百八十一石五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