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久计。乃以前所丈报田园埔地,复加丈量多溢额,于是台邑原报番民所垦田园一千三百九十六甲三分六厘一毫,至是更丈得溢额二百六十五甲单四厘八毫(内亦有续垦归官者,其田上下则分六等);以原额归民耕,以溢额为屯田。田与屯兵,远近不相属。且溢额之田,多奇零破碎,于是官为征其赋,而以时发给焉。

  邑每年额征屯租榖一千七百八十一石单七合八勺三抄。每石折纳番银一圆,凡折纳番银一千七百八十一圆零七瓣八厘三毫。又淡水协济番银九百圆,凡征收番银二千六百八十一圆零七瓣八厘三毫(按岁二八两月支放。支法:屯千总岁给番银一百圆,把总岁给番银八十圆,外委岁给番银六十圆。每屯丁一人岁给番银八圆。名数、屯所详见「军志」)。

  邑每年支给屯饷番银二千四百六十圆,每年存留番银二百二十一圆零七瓣八厘三毫。

  邮传

  府前铺:南抵南路铺一十五里,北抵北路铺二十里。

  南路铺:北抵府前铺一十五里,南抵凤山县界二赞行溪铺二十里。

  北路铺:南抵府前铺二十里,北抵新港铺二十里。

  新港铺:南抵北路铺二十里,北抵嘉义县界目加溜湾铺二十里。

  祥异赈恤

  德水既清,坤舆效灵。泰鸿调、玉烛和,圣时之瑞,溢于海表矣。垂象示变,见于方隅,执政者谨焉;而湛恩远被,赈恤屡加。书所奉行,见化育之赞于是乎无不至也。

  康熙二十二年(癸亥)夏六月癸巳,澎湖潮水涨四尺,王师乘流伐澎湖,克之。丁酉,大星陨于海,声如雷(是日,明朱术桂自经,嫔妾从死者五人)。秋八月壬子,鹿耳门潮水涨,王师入台湾。冬十有一月,雨雪水(是岁八月入版图,冬遂雨雪,冰坚寸许,为前所无。地气自北而南,运属一统故也)。

  二十五年(丙寅)夏四月甲辰,地震(台地时震不悉书,大震则书)。

  二十九年(庚午)冬,大有年。

  三十年(辛未)秋八月,大风坏民居,海舟多碎。

  三十二年(癸酉),大有年。

  四十四年(乙酉)冬,饥;诏蠲本年粮米。

  四十六年(丁亥)冬,饥;诏蠲粮米十分之三。

  四十八年(己丑)夏,鹿耳门有大鱼二,获其一(状似马,脊上有鬃,长三、四寸。其尾如狮,腹下四髻如四脚,浮游水面,或曰即海马也)。

  四十九年(庚寅)冬,饥。

  五十年(辛卯)秋九月丁酉,地震。

  五十一半(壬辰),诏谥本年应征粟石。秋七月,台江有物大如牛,至岸死(高可五、六尺,豕面长须,双耳竹批,牙齿坚利,似水牛,毛细如獭,四足如龟,有尾,飞行水上。舟人竞挺之,后至海岸,竦身直立,声三号,闻者震栗。既死,邑人图形相告,竟莫知何物)。

  五十三年(甲午)夏,大井头街火(延烧店铺数百间)。秋,大旱;诏谥粟米十分之三。

  五十四年(乙未)秋九月,大风、地震。

  五十六年(丙申)冬,饥;诏蠲本年钱粮十分之三。

  五十九年(庚子)冬十月甲午朔,地大震。十二月庚子,又震(凡震十日余,日震数次)。房屋倾倒,居民多压死。

  六十年(辛丑)春,刺桐不花(说见「丛谈」),大雨水(自三月己丑雨如注,至六月丙申始霁;山崩川溢,田园沙压。邑西南有物如大牛,冒雨奔腾,自濑口入水,至三鲲身登岸,绕安平镇城,由大港入于海)。夏六月丙午,鹿耳门潮水涨八尺(是日,王师进港,克复台湾。事见「兵燹」)。秋八月辛未,夜大风,天尽赤;发屋坏垣,官哨商渔船只尽碎,兵民多溺死。冬十二月,诏蠲本年粟米。

  雍正三年(乙巳)秋七月,大风。

  六年(戊申),东安坊民魏连妻陈氏一产四男。

  七年(己酉)秋七月癸亥,大风。闰七月乙未又大风;坏商哨船,兵民有溺死者。

  八年(庚戌)秋七月丙午,地震。

  乾隆三年(戊午)秋,旱(田园无收者七千六百余甲,豁免正供粟二万一千五百石零,被灾官庄豁银有差)。

  十年(乙丑)秋八月己卯,澎湖风灾(赈银六百两)。

  十一年(丙寅),诏蠲免本年额征粟石。

  十四年(己巳)七月戊申,大雨水,冲陷保大东、西二里田园(计八十四甲零)。

  十五年(庚午)秋七月庚戌,大雨水,冲陷永康、武定、广储西、新化、新丰、仁德北、崇德等里田园(计一百四十三甲零)。八月己卯,飓风大作。连日坏民舍,击碎商船百余艘。庚辰,本府知府方邦基舟溺于南日(福清县界。时题请实授,奉旨送部引见。七月戊辰登舟,八月乙亥自鹿耳门放洋;越己卯,遭风漂流一夜,至南日,冲礁舟碎,随从二十一人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