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银五钱。雍正十三年,报升风柜门塭饷征银七两九钱四分四厘。凡岁征港、潭、塭饷银四百四十二两一钱二分四厘。

  罟六张(每张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罾三张(每张征银四两二钱)、小罾九张(每张征银二两二钱,雍正九年凤山县拨归者)、縺九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罒上令下〉三条(征法如縺)、蚝九条(征法亦同)。凡岁征罟、罾、縺、■〈罒上令下〉、蚝饷银二百二十六两四钱四分。

  官庄八所(康熙六十二年始归民而征其税),岁收糖廍蔗车租共征银一千二百单九两七钱六分九厘零。又雍正二年,诸罗县割归蔗车租,征银二两八钱;又雍正九年,凤山县割归糖廍园租,共征银五百一十八两七钱八分六厘六毫零(内豁免崩陷无征银一百六十一两二钱三分九厘五毫),又诸罗县割归糖廍蔗车租共征银二百四十两零二分八厘八毫,开除拨归凤山县糖廍租共减征银三百一十九两二钱。又乾隆二年豁免冲陷糖租共罢征银四两七钱五分二厘七毫零。凡岁征官庄银一千四百八十六两一钱九分二厘六毫九丝一忽(此项奉文解府充内地各官养廉)。

  新增:乾隆五十五年,民户陈廷璧报垦浔仔寮诸庄田园奉准升科,以五十五年为始,岁征银九十一两五钱一分六厘。又民户林君秀报垦田螺■〈虫屈〉诸庄田园奉准升科,以五十五年为始,岁征银八十两八钱六分二厘。合旧额新增,凡实征杂饷银四千八百单八两五钱七分四厘四毫三丝三忽。

  附:当税,每年升除无定,尽征解充兵饷。嘉庆十一年奏销,征银二百三十五两。

  耗羡

  赋法,银与谷皆有耗。银曰炉火之耗,榖曰鼠雀之耗。不征其耗,则典守出内者病焉。耗必有羡,从而征之,与「周官」振掌事之余财者,意颇相类。凡今所书,见羡不见耗也。法匀丁番、丁赋银一两,征耗银七分,封平余银二分,凡九分。田园每正赋粟一石,征耗粟一斗,折银五分。杂饷银每银一两,征耗银一钱,封平余银二分,凡一钱二分。如是者以为羡。

  旧额(乾隆十七年「鲁志」):匀丁饷应征耗羡银六十二两三钱四厘五毫有奇,今实征六十两二钱七分二厘四毫。

  番丁饷,应征耗羡银六两五钱七分。今同。

  田园供榖,应征耗羡银二千六百一十九两八钱六分三厘三毫有奇。今实征二千五百一十七两七钱七分。

  店厝、牛磨、蔗车、檨、梁头、港、潭、塭、罟、罾、■〈罒上令下〉、縺、蚝、官庄,俱如旧额无增减。合计征耗羡银五百六十三两零五钱六厘一毫。

  新升杂饷,应征耗羡银二十两零六钱八分五厘三毫六丝。

  凡征耗羡银三千一百六十一两三钱六分一厘八毫六丝。

  解运存留

  银有当解,榖有当运。不解不运,是谓存留。存留为经费也。经费者所支应,岁有常经。然不无少更易矣,考其沿革备书焉。

  邑额征正供榖五万二百一十五石四斗一升四合四勺有奇。

  支应镇标城守台协(全年)及安平水师右营(十一、十二两月分)兵米,凡榖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一石二斗(逢闰加给)。

  旧制派运澎协差营(一季)及督标金厦、闽安、云霄等营兵米,乾隆五十五年奉文改运澎协左右营全年兵米,凡榖一万三千三百七十七石六斗(逢闰加给。每石例给脚费银四分有奇)。又改运龙溪、同安、平和等处兵米,凡谷五千九百二十二石六斗六升九合(逢闰加运。每石给脚费银八分)。

  凡支应派运榖四万七千单五十五石单六升九合(无闰之年,较额征应存榖三千一百六十石三斗四升五合零,以为闰年加运)。

  邑额征地丁杂饷银凡五千五百五十一两二钱七分四厘九毫有奇(内除当税无定额不计)。

  旧制派解官庄饷银一千四百八十六两一钱九分二厘零,归府解充内地养廉。

  存留银三千七百七十六两九钱六分七厘有奇。

  经费

  分巡道俸银六十二两四分四厘(此为旧额)。凤山县原解薪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送。今实支俸薪银一百零五两。门子四名、轿伞扇夫七名、铺司兵二名,共一十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又匀给银二钱,共给银八十两六钱(旧额)。凤山原解听事二名、皂隶一十二名、快手一十二名,共二十六名,工食银一百六十一两二钱,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给,今实给役食银二百四十一两八钱。

  知府俸银六十二两四分四厘(此为旧额)。凤山县原解薪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送。今实支俸薪银一百零五两。门子二名、步快一十六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一十二名,共三十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又匀给银二钱,共给银二百二十九两四钱(旧额)。凤山原解库子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八钱,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给。

  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