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坨石碑以北至盐闗口止谓之新坨各商告运秤
 掣熟盐提贮新坨此坨租在顺治年间原系銮仪卫
 庭燎厂所征金灯火把苇地钱粮后庭燎厂裁苇地
 交与商人堆盐于康熙元年改作坨租银四千零二
 两其征收坨租顺治九年令青州分司管理续改归
 天津饷司又改归天津道康熙六年七月戸部议准
 青州分司掣运放闗无时不莅于坨应仍归青州分
 司征收解部
皇盐厂房租
皇盐厂在天津城北前明堆贮贡盐之地原有官厅数
 间因此地与盐关相隔缷运不便凡运到贡盐本司
 自行捐资就近赁卸商坨堆贮此地遂废而屋亦倾
 至顺治十三年有穷民小脚人等搭葢草棚栖身康




 熙八年附近居民相续筑草房一百二十间每年官
 收租银五十八两五钱以为赁坨堆盐之用
   西沽白盐厂房租
 白盐厂官基一段在西沽地方前阔五丈二尺后阔
 六丈长二十七丈原系堆贮
御用白盐之地日久不用为正蓝旗佐领下侵占前后
 盖房三十间又占空地一块康熙二十五年运司杨
 霖查出照天津官地民人盖房纳租之例前面门房
 每间租银九钱后面住房每间租银七钱空地一块
 租银二两共租银二十五两三十二年烧毁门面房
 五间后面房七间应除收租银九两四钱尚有房一
 十八间至今征收租十五两六钱
   私盐赎变
 私盐赎变原系州县廵役现获私贩盐徒招拟定罪
 许其纳赎并盐物变价银两贮库抵解更名食盐变
 价以及支发门皂工食如其不敷运司捐足若有余





  银则另解刑部
    更名食盐变价
  更名食盐原系前明赵藩食盐也因康熙八年御史
  孟戈尔代题本内有赵府二字奉
旨饬行故改为更名食盐字様应变价银一百零六两六
  钱四分八厘八毫
    昌平牙税
  昌平房山良乡顺义怀柔密云延庆七处之盐先年
  俱在通州发卖前明定额每引纳牙税二分一厘六
  毫小余盐银五毫共二分二厘一毫年终彚解后因
  小民不便听商人径装昌平等处自行发卖不纳牙
  税万歴年间戸部题请七处之盐仍归通州发卖行
  之未几诸商苦告不便于是戸部据廵盐御史条议
  七处之盐仍听商运其牙税悉照旧额责令运司征
  收解部济边
 本朝顺治六年起定额昌平等七处牙税应征银三百




 两仍照旧征解永为定例
   怀属赈济盐丁
 河南怀庆府属河内济源修武武陟孟县温县原食
 河东之盐其赈济盐丁银数即照额引多寡为定自
 康熙二十四年戸部奏请怀庆六属俱改食芦盐其
 赈济盐丁每引纳银一分二厘四毫三丝九忽四微
 三纎六属共纳课银一万七千四百三十五两七钱
 五分八厘九毫三丝六忽五微应该纳赈济盐丁银
 四百六十三两三钱八分一厘二毫六忽九微三纎
 俱令[长芦]新招商人照河东引课认行
   陈西输租
 河南陈州西华项城沈邱舞阳商水等六州县原食
 淮盐后因淮运维艰引壅课绌于康熙二十七年改
 食芦盐随经河抚咨称怀庆等属向食河盐于康熙
 二十四年改食芦盐仍照开封之例入店输租今陈
 西等属改食芦盐亦因照开怀二府一例由卫辉输





 租康熙二十九年议准陈西等属向食淮盐原无输
 租之例应由浚县立厂不便强其绕道卫辉以输额
 外之租仍令该商照额输租就近纳于运库以裕国
 赋陈西等属共额引二万四百十九引照卫辉输租
 之例每引该征银八厘共该征银一百六十三两三
 钱五分二厘征收报部
   裁汰俸工规例
 [长芦]运司各官俸粮银两自顺治十四年裁其所裁
 之银每年征解一百九十一两四钱一分二厘至运
 司各衙门书办工食银两自康熙元年裁其所裁之
 银每年征解银二百四十两雍正元年都察院题准
 [长芦]盐差笔帖式并无缮写事件应照闗差例停其
 差遣将伊分内应得银两交与运司解送广储司
   裁汰俸粮心红纸张工食
 康熙七年四月戸部题定盐院运司运同运副运判
 心红纸张银及门皂等役工食银量留足用其余全




  裁康熙十四年戸部奉
旨将运司运判俸银心红纸张银并各役工食银暂行减
  半至康熙十六年戸部刊刻由单内开南北十六场
  额征俸粮心红纸张裁汰工食等银一千九百五十
  九两五钱七分二厘遇闰外加俸银六十九两七分
  九厘六毫九丝二忽七微照额彚征解部
    吏班银
  吏班银两原系候缺吏典所出后本司吏典俱系遵
  例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