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留若干;土贡、纲徭机站,加银额若干;通为一条总征分支。凡征派名色,一切省除,供其入者民,司其出者官。奸徒之抑勒需索,无所藉手,民甚便之。
  本朝革除明末加派,其条鞭仍万历之旧,每年俱刻易知由单,但官、民米各则不同。田亩未经查丈,丁巳匀入田粮,诚恐土豪猾吏增减滋弊,或后世不察原委,重复派征,修志者窃有忧思焉。
  唐、宋、元田土、赋税,旧志无考。
  明官民田地山塘一万四千四十七顷一十四亩八分五厘(长三千九百二十二顷一十二亩二分;宁旧管二千八百九十顷九十八亩二分,成化八年除隶归化县外,实在二千二百九十六顷五十六亩七分;清八百七十六顷六亩六分六厘,归一千五百八十九顷二十七亩五分五厘五毫,连一千三百一十一顷八十二亩四分;上旧管二千七百九十九顷九十三亩,成化十八年除入永安县外,实在一千八百二十顷三亩五分;武一千二百六十三顷九十四亩五分,永九百七十九顷五十三亩七分)。
  本朝顺治九年编定《赋役全书》,原额官民田地山塘一万三千一百九十九顷一十一亩五分三厘六毫一丝六微九纤(长二千九百九十一顷四十九亩二毫,宁二千三百二十一顷一十八亩二分四厘一毫六丝八忽,清八百八十一顷六亩九分六厘一毫三丝八忽,归一千五百九十三顷七十四亩四分三厘一毫七丝,连一千二百九十三顷七十九亩八分四厘一毫一丝三忽九微五纤,上一千八百四十二顷六十六亩一分八厘九毫八丝五忽,武一千二百六十九顷五十六亩七分三厘九毫四丝二微四纤,永一千五顷六十亩一分二厘八毫九丝五忽五微。每亩征银则例载在各县)。
  共征银一十万两四千四百一十两五钱九毫七丝九忽五微一纤九沙二尘三埃(长二万二千五百四十二两七钱五分三厘二毫三丝四忽八微五纤五沙九尘七埃,宁一万八千四百六十两二钱九分四厘二毫四丝六忽一微五纤二沙三尘六埃,清八千三百七十三两三钱六分六厘二毫七丝六微八纤八沙,归一万四千九百二十八两三分六厘二毫一丝三忽五微六纤五沙,连一万五百八十六两三钱九分四毫六丝九忽九微三纤四沙,上一万二千七百二十三两八钱四分二厘三丝六忽九微四纤二沙,武八千二百三十两六钱六分八厘二毫五丝六忽六微八沙,永八千五百六十五两一钱五分一毫五丝七微七纤四沙九尘)。
  共征本色米一万四千七百八十九石六斗二合九勺三抄(长八千三百四石三斗四升一合七勺三抄,上三千六百六十八石四斗七升八合八勺二抄,武二千八百一十六石七斗八升二合三勺八抄。征米则例载在各县。其余宁、清、归、连、永五县均不另科本色米)。
  康熙五十九、六十一年,并雍正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等年,乾隆元年,额外溢出田地山塘共二十二顷八十八亩四分九厘一忽三微三纤五沙一尘九埃六秒九漠(长四顷四十三亩一分四厘二毫六丝二忽六微,宁一十八亩一分八厘九毫六丝九忽,清一顷四分三厘一丝一忽,归一顷六十九亩四分三厘六毫一丝五忽一微,连七顷三亩七分二厘八毫三丝七忽五微,上一顷八十二亩六分五厘一毫三丝六忽一微三纤五沙一尘九埃六抄九漠,武六十亩九分八厘八毫七丝,永六顷八亩九分二厘三毫。征银则例载在各县)。
  共征银八十四两八钱六毫六丝一忽六微三纤六沙五尘四埃六秒一漠(长一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三毫七丝一忽九微八纤五沙九尘二埃七秒一漠,宁五钱五分六厘八毫五丝三忽二微七纤二沙一尘六埃一秒九漠,清三两一钱七分五厘四毫二丝八忽六微一纤五沙六尘二埃二秒,归一十三两五钱三分二厘八毫八丝六忽七微二尘二埃四秒六漠,连三十五两一厘七毫七丝二忽八微二纤九沙一埃六秒九漠,上六两七钱六分三毫四丝七忽八微六纤一沙一尘五埃七秒三漠,武二两二钱一分九厘六毫四丝三微五纤四尘三秒三漠,永一十一两八钱八分七厘三毫六丝二纤二沙三埃三秒)。
  共征本色米七石三斗六升八合八勺三抄四撮五圭九粟三粒八黍九稷(长三石六斗七升二合九勺八抄二撮三圭五粟四粒六黍九稷,上二石三斗四升三合三勺八抄二撮一圭六粟二黍,武一石三斗五升二合四勺七抄七粟九粒。征米则例载在各县)。
  乾隆元年,奉文豁除宁化县移驻泉上县丞衙署购买民田二亩九分八厘八毫八丝五忽改作地基,无征银二钱四分六厘五毫七丝五忽一微五纤二沙四埃二秒五漠。
  乾隆二年,钦奉上谕,豁免连、上二县缺额田七顷三十六亩一分三厘二毫三丝一忽一微三纤三沙三尘八埃七秒六漠(连六顷五十八亩九厘四毫八丝八忽一微三纤三沙三尘八埃七秒六漠,上七十八亩三厘七毫四丝三忽)。共无征银六十二两三钱五分三毫六丝四忽五微六纤三尘六埃一秒三漠(连五十六两八分一厘八毫五丝三忽一纤四沙九尘六埃一秒,上六两二钱六分八厘五毫一丝一忽五微四纤五沙四尘三漠)。无征本色米一石六斗六升六合五勺三抄三撮三圭五粟四粒一黍七稷一糠(上杭)。
  乾隆五年,奉文豁免永定县水灾冲陷沙堆田二十七亩二分三厘,无征银二两七钱六分二厘九毫一丝四忽七微一纤四沙一尘八埃六秒一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