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城八十里。
二十六都,为图十一。贡川、余荆山、大坡、小坡、冲村、瑶田、东坑,距城四十里。上二都俱县北。
二十七都,为图三。大湖、曹岩、岭后、仓坪、大梅溪、积谷寮、洛溪、张埔头,距城二十五里。县治东南北俱是。
二十八都,为图四。桂口、邢庄、西洋、林田,距城六十里,县南。上四都旧崇仁里。
二十九都,为图二。吉山、下卞、热水口、洪田、苦竹、上石、爽溪、廖地,距城六十里。
三十都,为图二。湖口,洪沙口、后澄,距城六十里。上三都旧怀恩里。
三十一都,为图二。张坊、曹远、上、下早,距城四十里。上三都俱系县西南。
三十二都,为图七。安沙,距城九十里。上二都旧善安里。
四十一都,为图三。大坵头、纳洋、龙塘、蔡洋尾,距城九十里。
四十二都,为图一。后埔、鸬鹚丘,距城一百里。
四十三都,为图三,上槐林、下槐林、西霞坂,距城一百二十里。上三都县东,旧万足里,尤溪也。
街巷市墟
街
新街 县前。
旧街 城边。
中街
后街 司前。
前街 已上俱民街。
头百街
二百街 俱尚宝坊。
三百街
四百街
六百街 俱安静坊。
五百街
九百街 俱东宁坊。
七百街
八百街
十百街 俱长乐坊。已上街在军营。
巷
衙门巷
水巷
童宅巷
后宫巷
市
安沙市 三十二都。
贡川堡市 二十六都。
岩前市
忠山市 二市在二十五都。
墟
吉口墟
新桥墟 俱二十五都。
西洋墟 二十八都。
大湖墟 二十七都。
洪田墟 二十九都。
岭后墟 在留坊。
职制(俸粮附)
知县一员 岁俸九十石,闰月加七石五斗。柴薪四名,马夫十役,折支如制。
县丞一员 万历八年奉文裁革。
主簿一员 岁俸六十六石,闰月加五石五斗。柴薪二名,马夫十役。
典史一员 岁俸三十六石。柴薪一名,马夫十役。
儒学教谕一员 岁俸三十六石,闰月加三石。斋夫二名。
训导二员 每员岁俸、斋夫与教谕同。
廪膳生二十名 每名月廪一石。
增广生二十名
附:学生今□百□有奇
司吏一名
安沙镇巡检司
湖口寨巡检司各一员 每员俸五石。
司吏一人
阴阳学训术 萧相汉,镇东人,万历十八年任,以养亲去。林五岳,邑人,万历二十三年任。
医学训科一人
僧会、道会司各一人
县司吏六名
典吏一十四名
铺长一名
架阁书吏一名 每岁共支本色米三十四石二斗。
正统十四年,调邵武卫后千户所军置永安守御千户所。正千户原二员,今一员 每员岁俸一百九十二石。
副千户原二员,今一员 每员岁俸一百六十八石。
百户原十员,后无继七员。调卫二员,今一员 每员岁俸一百二十石。
典吏一名
旗军,原一千一百二十四名 今见在守城
操练共三百九十六名
县 署
永安县,景泰三年九月开县,本府抚民通判倪冕创立小屋三间莅事。四年冬,本县知县韩隆创正厅三间,后堂三间。设幕厅于正堂之左,库房于正堂之右。东、西两廊分列六房,中道戒石亭。仪门三间,于正厅之前。樵楼五间,于仪门之外。知县廨舍于正厅之北,川堂于正厅之后。左、右立县丞、主簿廨舍二所。东南立典史廨舍一所,设吏舍于六房之后。建土神庙于仪门之左。立牢房于仪门之右,周围墙垣。万历十五年,知县傅本智改戒石亭为坊,堪舆谓高压正堂。二十一年,知县苏民望见县前逼窄,捐俸召匠计之。后建戒石亭,徙其坊于县之对街,题曰“保障群黎”。坊之内三向各建悬榜廊,改申明、旌善二亭于樵楼之左右。巡捕、主簿夏秉彝于县之东、西设立栅门,曰东关,曰西关。夜加扃固,以防不虞。
行 署
建南道分司 旧有上、下分司,在县治北,下司已废。嘉靖己未年,官卖二司。景泰五年,本府通判杨季奇创。万历二十一年,知县苏民望重整。
府馆 在县治前。
贡川公馆 在二十六都。
忠山公馆 在二十五都。
东洋公馆 在二十八都,旧址官卖,今别建。
县浮流仓 主簿收秋粮本色米。
预备仓 县秋、冬赃罚谷,上仓备赈。
学 署
在县治东。景泰五年建,正德四年毁,知县刘灿重建,事载祭酒蔡清记。嘉靖二十一年,知县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