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城八十里。
  二十六都,为图十一。贡川、余荆山、大坡、小坡、冲村、瑶田、东坑,距城四十里。上二都俱县北。
  二十七都,为图三。大湖、曹岩、岭后、仓坪、大梅溪、积谷寮、洛溪、张埔头,距城二十五里。县治东南北俱是。
  二十八都,为图四。桂口、邢庄、西洋、林田,距城六十里,县南。上四都旧崇仁里。
  二十九都,为图二。吉山、下卞、热水口、洪田、苦竹、上石、爽溪、廖地,距城六十里。
  三十都,为图二。湖口,洪沙口、后澄,距城六十里。上三都旧怀恩里。
  三十一都,为图二。张坊、曹远、上、下早,距城四十里。上三都俱系县西南。
  三十二都,为图七。安沙,距城九十里。上二都旧善安里。
  四十一都,为图三。大坵头、纳洋、龙塘、蔡洋尾,距城九十里。
  四十二都,为图一。后埔、鸬鹚丘,距城一百里。
  四十三都,为图三,上槐林、下槐林、西霞坂,距城一百二十里。上三都县东,旧万足里,尤溪也。
街巷市墟

  新街 县前。
  旧街 城边。
  中街
  后街 司前。
  前街 已上俱民街。
  头百街
  二百街 俱尚宝坊。
  三百街
  四百街
  六百街 俱安静坊。
  五百街
  九百街 俱东宁坊。
  七百街
  八百街
  十百街 俱长乐坊。已上街在军营。

  衙门巷
  水巷
  童宅巷
  后宫巷


  安沙市 三十二都。
  贡川堡市 二十六都。
  岩前市
  忠山市 二市在二十五都。


  吉口墟
  新桥墟 俱二十五都。
  西洋墟 二十八都。
  大湖墟 二十七都。
  洪田墟 二十九都。
  岭后墟 在留坊。
职制(俸粮附)
  知县一员 岁俸九十石,闰月加七石五斗。柴薪四名,马夫十役,折支如制。
  县丞一员 万历八年奉文裁革。
  主簿一员 岁俸六十六石,闰月加五石五斗。柴薪二名,马夫十役。
  典史一员 岁俸三十六石。柴薪一名,马夫十役。
  儒学教谕一员 岁俸三十六石,闰月加三石。斋夫二名。
  训导二员 每员岁俸、斋夫与教谕同。
  廪膳生二十名 每名月廪一石。
  增广生二十名
  附:学生今□百□有奇
  司吏一名
  安沙镇巡检司
  湖口寨巡检司各一员 每员俸五石。
  司吏一人
  阴阳学训术 萧相汉,镇东人,万历十八年任,以养亲去。林五岳,邑人,万历二十三年任。
  医学训科一人
  僧会、道会司各一人
  县司吏六名
  典吏一十四名
  铺长一名
  架阁书吏一名 每岁共支本色米三十四石二斗。
  正统十四年,调邵武卫后千户所军置永安守御千户所。正千户原二员,今一员 每员岁俸一百九十二石。
  副千户原二员,今一员 每员岁俸一百六十八石。
  百户原十员,后无继七员。调卫二员,今一员 每员岁俸一百二十石。
  典吏一名
  旗军,原一千一百二十四名 今见在守城
  操练共三百九十六名
县  署
  永安县,景泰三年九月开县,本府抚民通判倪冕创立小屋三间莅事。四年冬,本县知县韩隆创正厅三间,后堂三间。设幕厅于正堂之左,库房于正堂之右。东、西两廊分列六房,中道戒石亭。仪门三间,于正厅之前。樵楼五间,于仪门之外。知县廨舍于正厅之北,川堂于正厅之后。左、右立县丞、主簿廨舍二所。东南立典史廨舍一所,设吏舍于六房之后。建土神庙于仪门之左。立牢房于仪门之右,周围墙垣。万历十五年,知县傅本智改戒石亭为坊,堪舆谓高压正堂。二十一年,知县苏民望见县前逼窄,捐俸召匠计之。后建戒石亭,徙其坊于县之对街,题曰“保障群黎”。坊之内三向各建悬榜廊,改申明、旌善二亭于樵楼之左右。巡捕、主簿夏秉彝于县之东、西设立栅门,曰东关,曰西关。夜加扃固,以防不虞。

行  署
  建南道分司 旧有上、下分司,在县治北,下司已废。嘉靖己未年,官卖二司。景泰五年,本府通判杨季奇创。万历二十一年,知县苏民望重整。
  府馆 在县治前。
  贡川公馆 在二十六都。
  忠山公馆 在二十五都。
  东洋公馆 在二十八都,旧址官卖,今别建。
  县浮流仓 主簿收秋粮本色米。
  预备仓 县秋、冬赃罚谷,上仓备赈。
学  署
  在县治东。景泰五年建,正德四年毁,知县刘灿重建,事载祭酒蔡清记。嘉靖二十一年,知县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