谬也。
[三六]「故翼城在翼城东南十五里」 按:董佑诚云:地名故城村。
[三七]「晋穆侯迁都于绛」 按:《竹书纪年》:「周宣王十六年晋迁于绛。」
[三八]「《一统志》有大交镇……即浍交」 按:《一统志》一百十八浍交镇下引《绛州志》有大交镇,在县东北四十里,即浍交镇。据补「镇」字。
[三九]「戴据《战国策》、《史记》、《资治通鉴》改作」 按:《元和志》十四绛县下亦如此作。
[四〇]「朱六年讹作元年赵」 按:据何焯校正。「赵」下删「同又」。
[四一]「有犬戴改大狸身而狐尾」 按:据《太平广记》、《御览》所引并作「犬」,戴改作「大狸身而狐尾」,费解,狸身狐尾,正形容犬之异状,杨不从戴,是也。
[四二]「涑水」 按:朱《笺》本提行标目「汾水」二字,其涑水以下至晋水诸入汾之水,皆不另行标目,而全、赵、戴、王四家本及杨《疏》皆标目,与朱《笺》体例异。
[四三]「即下左邑城」 按:董佑诚稿,城字下有「故曰东山」四字,释《经》东山。
[四四]「毛《传》,鹄,曲沃邑也」 按:陈奂《诗毛氏传疏》曰:「鹄,曲沃邑,谓鹄为曲沃之下邑也。」
[四五]「会贞按:杜《注》文」 按:沈炳巽云:「按二语乃杜《注》,非《传》文。《注》云:『《传》言鬼神所凭有时而信矣』,改言作曰,便似《传》文,当作言为是。」全校本已引,今据订作「沈氏云」。
[四六]「《元和志》……是分为二地」 按:聚珍本《元和志》闻喜县下有案语云:「此与虞乡县王官故城各引《左传》证二义,异文而实一王官。」据此在闻喜县南十五里,则前所云在虞乡县南二里
者其误益明。董佑诚亦从闻喜县南说。
[四七]「又西南过安邑县西」 按:董佑诚云:今夏县即唐县。
[四八]「盖汉司盐都尉治此,司即监也」 按:治字下即字,「此」字之讹,今改。《书钞》百四十六司盐都尉条引《太康地记》云:「盐池在海东安邑县,有司盐都尉。」《御览》一百六十三《绛州》下引作《太康地记》,无「海东」句及「县」字,而有「别领兵五千」句。「海东」为「河东」之误。
[四九]「《盐池图考》」 按:《一统志》百十七下引《盐池图考》云:「安邑南者为东池,安邑西南转者为中池,解州东三里者为西池。」
[五〇]「自然印成……印作即」 按:《通鉴 注》页一五〇七引此印仍作「既」,标点本漏引此校改。
[五一]「臣辄符司盐都尉」 按:标点本《长孙稚传》作「司盐将尉」,据《御览》引《太康地记》及《水经注》皆作「司盐都尉」,是也。标点本漏校。
[五二]「晋惠公十有五年」 按:沈氏曰,是十四年,戴改,全、赵亦引沈说。朱《笺》本讹作「五」。
[五三]「因悟杜《注》河外五城之二邑有夺误」 按:此亦不得其地而遂以杜《注》为有夺误,与亭林以通借解之同可疑,当续考。
[五四]「江氏永云」 按:江氏语见《春秋地理考实》僖三十年,云:「此《注》于河外邑举焦,内及解梁者举瑕,以该所许之邑耳。」
[五五]「厥顶方平」 按:《寰宇记》四十六虞乡县下云:「其顶方平如坛,多产良药。百梯方升,故曰
百梯山。」
[五六]「其山石崖绝险壁立」 按:标点本《史记》页二二〇三《正义》引此《注》,讹作「其山崖壁五」,漏校。
[五七]「《元和志》作千顷,误」 按:聚珍本作「可十顷」,不误。杨氏所见盖俗本。
[五八]「谓之猪城」 按:《方舆纪要》四十二、《清一统志》一百五引《水经注》并作「潴」,朱《笺》云:当作「潴」。赵引《禹贡》、《汉志》释之。《注》明云水泽所聚谓之都,亦曰猪。古文《尚书》作「猪」,今文皆作「都」。都,本字,猪,通借字。郦引《禹贡》用今文,所治古文故曰亦曰猪。然即水以名城,当从《笺》作「潴」。
[五九]「西河本治平定」 按:《通鉴》顺帝永和五年胡《注》引李贤《注》云:郡本都平定县,至此徙于离石。《元和志》十七河东道汾州下云秦属太原郡,汉武帝元朔四年置西河郡,领县三十六,理富昌县,是也。
[六〇]「《元和志》,汉末大乱,匈奴侵边,郡遂荒废」 按:《元和志》十七汾州西河但云「献帝末荒废」。
[六一]「王以咸宁四年」 按:《晋书 武帝纪》与本传同,戴改是也。
[六二]「《一统志》,司马斌墓」 按:《一统志》误作「三国魏司马斌墓」。
[六三]「溉田既多」 按:《唐志》云:「栅城渠溉田数百顷,西有常渠,东北又有甘泉渠、荡沙渠、灵长渠、千亩渠,俱引文水溉田数千顷,开元二年所凿。」
[六四]「唐光化二年《注》引此并与今本同」 按:周威烈王、赧王《注》标点本均作「同过」,唐光化二年《注》文作「洞涡水」。(「引此……同」,今据台北本改「又作过可证」。)
[六五]「《地形志》……故曰同过」 按:《地形志》引文下有「后语转为洞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