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羌{髟矛}微卢彭濮人”,注云“庸、濮在江、汉之南”。《左传》曰“庸率郡蛮以叛楚,使庐戢梨侵庸”,後遂灭之。至汉初,立上庸县,属汉中郡。後汉於县立上庸郡。後魏改置竹山县,因黄竹岭以为名也。
方城山,在县东南三十里。顶上平坦,四面险固。山南有城,周十馀里。
白马塞山,在县西南三十五里。初,孟达为新城太守,登此山而叹曰:“刘封、申耽据金城千里而不能守,岂丈夫也。”
黄竹山,在县北一百里。山上竹色皆黄,因以为名也。
上庸县,中下。东至州二百五十里。本汉上庸县地。按汉上庸县,今竹山县理是也。萧齐武帝分上庸县地於此立新丰县,属上庸郡,後魏改为孔阳县,因界内孔阳水为名。隋开皇三年罢孔阳县,仍移上庸县理於废孔阳县理,属罗州。贞观十年,改属房州。
长罗山,在县北四里。
孔阳水,在县西五十步。

●卷第二十二
◎山南道三兴元府洋州利州凤州兴州成州文州扶州兴元府,汉中。开元户。元和户。今为山南西道节度使理所。
管州十七:兴元府,洋州,利州,凤州,兴州,成州,文州,扶州,集州,集州以下九州阙。壁州,巴州,蓬州,通州,开州,阆州,果州,渠州。县八十八。
《禹贡》“华阳、黑水惟梁州”。舜十二牧,梁其一也。春秋时及战国并属楚。楚怀王时,秦惠文王取汉中地六百里,以为汉中郡。秦亡,项羽封高祖为汉王。高祖欲攻羽,萧何曰:“语曰‘天汉’,其称甚美。”遂从之。後汉末,张鲁据汉中,改汉中为汉宁郡。曹公讨平之,复为汉中郡。蜀先主破魏将夏侯妙才,遂有其地,为重镇。魏延、蒋琬、姜维相继屯守。其後锺会既克蜀,又置梁州。
晋末李特据蜀,汉中又为所有,桓温讨平之。谯纵时,又失汉中,纵灭又归旧理。
自汉、宋已还,多理南郑。隋开皇三年罢郡,所领县并属梁州。大业三年,罢州为汉川郡。武德元年,又改为褒州,二十年又为梁州。兴元元年,因德宗迁幸,改为兴元府。按汉中当巴、蜀捍蔽,故先主初得汉中,谓人曰:“曹公虽来,无能焉也!”及萧齐明帝时,後魏大将元英率兵十万,通斜谷,围南郑,刺史萧懿拒守百馀日,不拔而退。
府境:东西三百九十九里。南北四百四十七里。
八到:东北至上都七百六十里。东北至东都一千六十二里。西南至利州四百九十里。北取太白山路至凤翔府六百里。西取斜谷路至凤州三百八十里。西取巴岭路至集州二百八十里。正西微北至兴州二百五十里。东至洋州一百二十里。
贡、赋:开元贡:红花。赋:布,麻,绵,绢。
管县六:南郑,褒城,金牛,三泉,城固,西。
南郑县,次赤。郭下。本汉旧县,属汉中郡。幽王为犬戎所灭,郑桓公死之,郑人南奔居此,故曰南郑。高祖都之。蜀後主以魏延为南郑侯。後魏改为光义县,隋开皇元年又为南郑。
巴岭,在县南一百九里。东傍临汉江,与三峡相接。山南即古巴国。
汉水,经县南,去县一百步。《禹贡》曰“れ冢导漾,东流为汉。”裴秀云汉氏释淮水改秩汉水为四渎,以其国所氏。
褒城县,次畿。东至府三十三里。本汉褒山县,属汉中郡,都尉理之。古褒国也。当斜谷大路,晋义熙末,朱龄石平蜀,梁州刺史理此,仍改褒中县。魏又於此置褒中郡。隋开皇元年,以避庙讳改为褒内县,仁寿元年改为褒城。
褒水,源出县西衙岭川。斜水与褒水同源而派分。褒水东流入於汉中郡褒城县,斜水北流入渭,经武功县及凤翔、扶风三县者也。汉孝武帝时,人欲通褒斜道及漕,事下御史大夫张汤。汤问其事,因言:“抵蜀从故道,多坂,回远。今开褒水至斜,百馀里,以车转,从斜下渭。如此,汉中之可致,山东从沔无限,便於砥柱之漕。且褒、斜林木竹箭之饶,拟於巴、蜀。”天子然之,拜汤子为汉中守,发数万人作褒斜道五百里。道果便近,而水多湍石,不可漕,遂止。
褒谷山,在县北五里。南口为褒,北口为斜,长四百七十里。
褒国,在县东二百步。褒姒之所出也。
甘亭关,在县北九里。今为戍。
褒斜道,一名石牛道,张良令汉王烧绝栈道,示无还心,即此道也。诸葛亮与兄瑾书曰:“前赵子龙退军,烧坏赤崖以北阁道缘谷百馀里。其阁梁一头入山腹,立柱於水。今水大而急,不可安柱,不可强也。”
金牛县,次畿。东至府一百八十里。本汉葭萌县地,东晋孝武帝分置绵谷县。
武德二年,分绵谷县通谷镇置金牛县,取秦五丁力士石牛出金为名。
れ冢山,县东二十八里。汉水所出。
嘉陵江,经县西,去县三十里。
故关城,俗名张鲁城,在县西三十八里。
三泉县,次畿。东北至府二百五十里。本汉葭萌县地,蜀先主改为汉寿县。
武德四年置南安州,又置三泉县,八年州废,以县属梁州。
城固县,次畿。(二十)南至府七十二里。本汉旧县,有铁官,属汉中郡。
隋开皇三年改属梁州。武德二年,改为唐固县,贞观二年复旧。
通关山,在县东北九里。汉高祖北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