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隋乱陷贼,武德四年讨平窦建德,改置魏州。其年又陷刘黑闼,五年平黑闼,置总管府,七年改为都督府,贞观六年罢都督,复为州。
州境:东西一百九十六里。南北一百三十八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六百一十里。西南至东都七百五十里。东北至贝州二百一十里。正东微北至博州一百八十里。西至相州二百一十里。西北至州一百六十四里。东南渡河至濮州一百九十里。东南至郓州二百四十里。
贡赋:开元贡:绵纟由,平纟由。赋:丝,绵,纟,纟由。
管县八:贵乡,元城,魏,馆陶,冠氏,朝城。莘,昌乐。
贵乡县,望。三十。郭下。管西界。本汉元城县地,後魏孝文帝分置贵乡县,属昌乐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属魏州。大业三年,改属武阳郡。皇朝因之,武德初割属魏州。
大河故渎,俗名王莽河,西去县三里。
州城,前燕慕容所筑,周宣帝於此置州理焉。
狄仁杰祠,在县东南四里。为魏州刺史,百姓为立生祠。
古堰,今名惬山,在县西九里。成帝时河决金是,河是使者王延世募人塞之,盖运土塞河之处,以其惬当人情,故谓之惬山。
元城县,望。三十。郭下,管东界。本汉旧县,属魏郡。魏武侯公子元食邑於此,因名。魏黄初三年,於此置阳平郡。高齐省元城县入贵乡,隋开皇六年复置。贞观十三年又省入贵乡,圣历元年重置。开元十三年,移在州东北三百步。
沙麓,在县东十二里。即《春秋经》所书“沙麓崩”,《汉书》以为元后兴之祥也。
马陵,在县东南一里。齐将孙膑破魏军,杀庞涓於此。
五鹿墟,在县东十二里。公子重耳乞食於五鹿,野人与之块,即此处也。
王翁孺墓,在县东二百步。元后之祖也。
束墓,在县东二十五里。
魏县,望。三十六。东至州四十里。本汉旧县,属魏郡。後魏孝文帝分魏县置昌乐,高齐省魏县属昌乐县。隋开皇六年,又分昌乐置魏县,属魏州,皇朝因之。
旧漳河,在县西北十里。
新漳河,在县西北二十里。
盖宽饶墓,在县东南八里。
馆陶县,紧。二十五。西至州五十里。本春秋时晋地冠氏邑,陶氏在县西北七里。《尔雅》曰“再成为陶丘”。赵时置馆於其侧,因为县名。汉属魏郡,魏文帝改属阳平郡。石赵移阳平郡理此。周大象二年置屯州,以近屯河为名。隋大业二年废屯州,以县属魏州。
大河故渎,俗名王莽河,在县东四里。
屯氏河,俗名屯河,在县西二里。
白沟水,本名白渠,隋炀帝导为永济渠,亦名御河,西去县十里。
冠氏县,紧。二十四。西至州六十里。本汉馆陶县地,隋开皇六年分馆陶东界置冠氏县,因古冠氏邑为名,属屯州。大业二年废屯州,县属魏州。
王莽河,北去县十八里。
冉仲弓墓,在县北二十五里。
朝城县,紧。三十。西北至州一百里。本汉东武阳郡,在武水之阳,故曰武阳,其後为县,属魏郡。隋开皇十六年属莘州,大业二年废莘州,属魏郡。贞观十七年废,永昌元年置,改名武圣,开元七年改为朝城。
武河,在县东十步。
黄河,在县东二十九里。
武阳台,在县西南一里。
扁鹊墓,在县罗城西北隅。
莘县,上。二十一。西至州一百里。本卫地,汉为阳平县,属东郡。魏改属阳平郡。隋开皇六年,又於乐平故城置阳平县,属魏州,八年改阳平为清邑县,大业二年改为莘县,因县北古莘亭为名。皇朝因之。
莘亭,在县北十三里。《传》曰“卫宣公使太子之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二子、寿争相为死”,即此地也。
昌乐县,望。二十四。北至州五十里。本汉旧县,属东郡,後汉省。後魏孝文帝於汉书昌乐城置昌乐郡及昌乐县,周武帝改属魏郡,隋罢郡,改属魏州。皇朝因之。
王莽河,西去县十六里。
相州,邺郡。望。开元户七万八千。乡一百五十一。元和户三万九千。乡二十九。
《禹贡》冀州之域。又为殷盘庚所都,曰殷墟,项羽与章邯盟於洹水南殷墟是也。春秋时属晋。战国时属魏,魏文侯使西门豹守邺是也。秦兼天下,为上党、邯郸二郡之地。汉高帝分置魏郡,理邺。後汉末,冀州理之,韩馥为冀州牧,居邺。其後袁绍、曹操因之。建安十七年,册命操为魏公,居邺。黄初二年,以广平、阳平、魏三郡为“三魏”,长安、谯、许、邺、洛阳为“五都”。石季龙自襄国徙都之,仍改太守为魏尹。慕容隽平冉闵,又自蓟徙都之,仍置司隶校尉。
苻坚平邺,以王猛为冀州牧,镇邺。後魏孝文帝於邺立相州。初,孝文帝幸邺,访立州名,尚书崔光对曰:“昔河甲居相。圣皇天命所相,宜曰相州。”孝文帝从之,盖取内黄东南故殷王河甲居相所筑之城为名也。至东魏孝静帝又都邺城,高齐受禅,仍都於邺,改魏尹为清都尹。周武帝平齐,复改为相州。大象二年,自故邺城移相州於安阳城,即今州理是也。隋大业三年,改相州为魏郡。武德元年,复为相州。後或为总管,或为都督。
州境:东西二百一十四里。南北一百六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