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郡不改。晋改属平阳郡。後魏孝文帝於今县东南十里置曲沃县,属正平郡,因晋曲沃为名。隋开皇三年罢正平郡,改属绛州。
绛山,在县南十三里。出铜钅。
汾水,西南去县二十二里。
浍水,在县南二里。
绛水,在县东南三里。
汉绛县,本春秋晋都新田也,在县南二里。周勃为绛侯,即其地也,今号绛邑故城。
陉庭故城,在县西北三十里。《左传》“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是也。
台骀神祠,在县西南三十六里。《左传》曰:“晋侯有疾,卜台骀为崇,问于子产。子产曰:‘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玄冥师,生允格、台骀,能业其官,帝用嘉之,封诸汾川。今晋主汾而灭之,由是观之,则台骀汾神也。’”
翼城县,望。西南至州一百里。本汉绛县地也,属河东郡。後魏明帝置北绛县,隋开皇末改为翼城县,属绛州,因县东古翼城为名也。武德元年於此置浍州,四年废浍州,县属绛州。
浍高山,在县东南二十五里,浍水出焉。其山出铁,隋於此置平泉冶。
浍水,今改名翼水。
故翼城,在县东南十五里。晋故绛都也。
故唐城,在县西二十里。尧裔子所封也。
闻喜县,望。西北至州六十里。本汉左邑县之桐乡也,武帝元鼎六年,将幸缑氏,至此闻南越破,大喜,因立闻喜县,属河东郡。後魏改属正平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属绛州。
景山,在县东南十八里。
董泽,一名董池陂,在县东北十四里。《左传》厨武子曰:“董泽之蒲,可胜既乎?”
桐乡故城,汉闻喜县也,在县西南八里。俗以此城为伊尹放太甲于桐宫之所,孔注《尚书》曰桐,汤葬地也。按今尸乡有放太甲处,在偃师县界,非此也。又汉大司农朱邑属其子葬桐乡者,又在今舒州界,亦非此也。
王官故城,今名王城,在县南十五里。《左传》曰:“俘我王官。”
祁奚墓,在县东二十二里。今太原祁县又有祁奚墓,未详孰是。
绛县,上。西北至州八十里。本汉闻喜县地,後魏孝文帝置南绛县,其地属焉,因县北绛山为名也,属正平郡。恭帝去“南”字,直为绛县。隋开皇三年罢郡,改属绛州。义宁元年属翼城郡。武德元年属浍州,寻改属绛州。
备穷山,在县东北二十五里。出铁钅,穴五所。
绛水,一名沸泉水,出绛山东谷,悬流奔壑,一十许丈,西北注於浍。《史记》称智伯率韩、魏引绛水灌晋阳,不浸者三版,智氏曰:“吾始不知水可以亡人之国,今乃知之。”汾水可以灌安邑,绛水可以灌晋阳。於是韩、魏之君共杀智伯。水在县北十四里。
晋文公墓,在县东二十里。《左传》曰:“文公卒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贞观十一年诏致祭,五十步禁樵苏。
稷山县,紧。东至州四十九里。本汉闻喜县地,属河东郡。後魏孝文帝於今县东南三十里置高凉县,属龙门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属绛州。十八年改为稷山县,因县南稷山以为名也。
稷山,在县南五十五里。《左传》曰“晋侯理兵于稷,以略狄土”,即此地也。
汾水在县南五十里。
玉壁故城,在县南十二里。後魏文帝大统四年,东道行台王思政表筑玉壁城,因自镇之。八年,高欢寇玉壁,思政有备,攻不克。周初於此置玉壁总管,武帝建德六年废总管。城周回八十里,四面并临深谷。
稷祠,在县南五十里稷山上。
羲和墓,在县东北七十里。
龙门县,望。东至州一百一十里。古耿国,殷王祖乙所都,晋献公灭之以赐赵夙。秦置为皮氏县,汉属河东郡。後魏太武帝改皮氏为龙门县,因龙门山为名,属北乡郡。隋开皇三年废郡,以县属绛州,十六年割属蒲州。武德三年属泰州,贞观十七年废泰州,县隶绛州。
汾水,北去县五里。汉武帝行幸河东,作《秋风辞》,即此水也。
故耿城,在县南十二里,古耿国也。
伏龙原,在县西南十八里。
黄河,北去县二十五里,即龙门口也。《禹贡》曰“浮于积石,至于龙门”,注曰“龙门山,在河东之西界。”大禹导河积石,疏决龙门,即斯处也。河口广八十步,岸际镌迹,遗功尚存。《三秦记》曰:“河津一名龙门,水陆不通,鱼鳖之属莫能上。江海大鱼集龙门下数千不得上,上则为龙,故曰‘曝鳃龙门’。”
《水经注》曰:“其鱼出巩县巩穴,每三月则上渡龙门,得则为龙,否则点额而还。”
蜚廉故城,在县南七里。
龙门关,在县西北二十二里。
大禹祠,在县西二十五里龙门山上。隋末摧毁,贞观九年奉敕更令修理。
高祖神尧皇帝庙,在禹庙南绝顶之上,画行幸仪卫之像,盖义宁初义旗至此也。
晋州,平阳。望。开元户六万八百五十三。乡一百四十八。元和户六千五百六十七。乡五十九。
《禹贡》冀州之域,即尧、舜、禹所都平阳也。春秋时其地属晋,战国时属韩,後韩将冯亭以上党降赵,又属赵。在秦为河东郡地,今州即汉河东郡之平阳县也。永嘉之乱,刘元海僭号称汉,建都於此。《前赵录》曰:“太史令宣于循之言于元海曰:‘蒲子崎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