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按《氏族略》,马以邑为氏。明时马铎后人,由长乐迁入本境,传十余世。
方
按《氏族略》,方以字为氏。唐大中大夫方文振始迁闽。及明末,其后人方尚蓁徙居本境,传十余世。
沈
按《氏族略》,沈以国为氏。明时有由漳州迁来者,聚居本境之九仙、观洲,其世次未详。国朝乾隆间,沈文肃公祖某,由浙迁本境,传六七世,极贵显。
薛
按《氏族略》,薛以国为氏。国朝康熙时,有薛学韩者由福清迁本境之玉兰谷,传九世。
曾
按《氏族略》,曾以国为氏。宋靖康间,闽县曾升戍楚州,战死,子以荫,官江右,留居新凎。明永乐中,其后人孟宁又迁回闽,居洪塘。六世孙熙丙官御史,又迁入省垣,传十余世。
孟
按《氏族略》,孟以次为氏。明初有曾德者,德官浙东,俗呼金牌元帅。自山东金乡闽迁中⑶,传二十余世。
柯
按《氏族略》,柯以邑为氏。宋熙宁间,柯述判漳州,卜居于泉。国朝嘉庆间,其后人柯和斗始迁省,传三世。
萨
按闽中萨氏,蒙古萨喇布哈即思兰不花。后也。元至正间,其后人萨仲礼官福建行省检校,留居闽,传二十余世。
校 注
⑴原文作“及第滔”,“第”字误,应为“弟”。
⑵原文作“拆居”,“拆”字误,应为“析”。
⑶原文作“自山东金乡闽迁中”,有误,当作“自山东金乡迁闽中”。
版籍略四(宗教)
宗 教
回 教
堂 所
城 内 安泰桥下清真寺。查该教泉州最多,邵武次之,厦门又次之。本境只一所,入教者亦寥若晨星。
入教人数
共二十余人。
耶稣教
堂 所
城 内 南后街、度鸡里。
乡 间 南屿、都巡、新宅、上假、洋里、瓜山、沙石当、长岸、辖属城乡共十所。
入教人数
共七百五十余人。
天主教
堂 所
城 内 旧米仓
乡间、占阪、梅岭 辖属城乡共三所。
入教人数
秘不示人,无从查考。
版籍略五(实业)
实 业
闻之管子曰:“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信士,不得立于朝。”夫管子之限制四民,而务求其实,非以富强之道胚胎于此邪?自文明进化,宙合更新,学校如林,祛儢持世,而拘拘汉学者,不得为信士矣。若农、若商、若工,墨守陈法,故步自封,均退立于失败之地,亦势之所必然也。故士徒谈空理,谓之无士,农徒知力作,谓之无农,工不谙巧制,谓之无工,商不能阔步五洲,谓之无商。无士、无农,无工,无商,欲立国于椭球,以与列强竞争,岂有幸哉?吾见其日贫日弱,日危日削而已矣。故欲国富强,必先振兴实业,欲兴实业,必先制造四民,欲制造四民,必仿管子崇实之法。一转移间,而盐、嫫可化为嫱、施,非仅略改头面,强傅以零脂剩粉已也。则甚矣实业之关系人国贫富强弱,固如是其大也。是乌可忽诸?
士 类
宦、绅、举、贡、监、廪、增、附及大小各学堂学生,约居人丁七十分之一。
农 类
田、园、场、圃、森林、畜牧,约居人丁十分之四有奇。
工 类
各色工匠,船政,艺徒诸厂,官工机器公司、手工局所劝工习艺人等,以逮官私小工,出境雇匠,出洋佣工,约居人丁十分之一有奇。
商 类
居贾行商,店伙肩贩,约居人丁三十分之一有奇。
地形略上之一(区域甲)
区 域甲
本境为福建省会附郭首县,与闽县同城,均受治于福州府。本境治城右偏,城外之西北悉隶焉。
经线 京师偏东一度。无零分。
纬线 北极出地二十五度有奇。
福州府统治十邑,无自治区。四至八到已详《闽县志》。
本境四正四隅
东接壤闽县境 西界永福县境,曰后尾,曰尖兜,八十余里。南交闽县境一里而近。北界古田县境一百九十六里。东南接壤闽县境,一里有奇。西南界永福县境,曰大樟,七十余里。东北界连江县境梅洋,七十余里。西北界闽清县境一百里有奇。东西广一百六十余里。南北袤三百里。
新定区划
本境分二十二区,县治居会城之西,辖西北二城,定为城内区。城外东北曰西园区。北曰富村区、大北岭区、小北岭区。西北曰西湖区、柑蔗区、竹崎区、白沙区、官源区、大穆区、穆源区。西曰文山区、洪塘区、都巡区、溪源区。西南曰浦东西区、凤冈区、南屿区、仙阪区。南曰上渡区。其分县之在西北与古田、罗源、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