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按《氏族略》,马以邑为氏。明时马铎后人,由长乐迁入本境,传十余世。
  方
  按《氏族略》,方以字为氏。唐大中大夫方文振始迁闽。及明末,其后人方尚蓁徙居本境,传十余世。
  沈
  按《氏族略》,沈以国为氏。明时有由漳州迁来者,聚居本境之九仙、观洲,其世次未详。国朝乾隆间,沈文肃公祖某,由浙迁本境,传六七世,极贵显。
  薛
  按《氏族略》,薛以国为氏。国朝康熙时,有薛学韩者由福清迁本境之玉兰谷,传九世。
  曾
  按《氏族略》,曾以国为氏。宋靖康间,闽县曾升戍楚州,战死,子以荫,官江右,留居新凎。明永乐中,其后人孟宁又迁回闽,居洪塘。六世孙熙丙官御史,又迁入省垣,传十余世。
  孟
  按《氏族略》,孟以次为氏。明初有曾德者,德官浙东,俗呼金牌元帅。自山东金乡闽迁中⑶,传二十余世。
  柯
  按《氏族略》,柯以邑为氏。宋熙宁间,柯述判漳州,卜居于泉。国朝嘉庆间,其后人柯和斗始迁省,传三世。
  萨
  按闽中萨氏,蒙古萨喇布哈即思兰不花。后也。元至正间,其后人萨仲礼官福建行省检校,留居闽,传二十余世。
      校 注
  ⑴原文作“及第滔”,“第”字误,应为“弟”。
  ⑵原文作“拆居”,“拆”字误,应为“析”。
  ⑶原文作“自山东金乡闽迁中”,有误,当作“自山东金乡迁闽中”。
  

版籍略四(宗教)
  

 宗 教
    回 教
  堂 所
  城 内 安泰桥下清真寺。查该教泉州最多,邵武次之,厦门又次之。本境只一所,入教者亦寥若晨星。
  入教人数
  共二十余人。
    耶稣教
  堂 所
  城 内 南后街、度鸡里。
  乡 间 南屿、都巡、新宅、上假、洋里、瓜山、沙石当、长岸、辖属城乡共十所。
  入教人数
  共七百五十余人。
    天主教
  堂 所
  城 内 旧米仓
  乡间、占阪、梅岭 辖属城乡共三所。
  入教人数
  秘不示人,无从查考。


 
版籍略五(实业)
  

   实 业
  闻之管子曰:“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信士,不得立于朝。”夫管子之限制四民,而务求其实,非以富强之道胚胎于此邪?自文明进化,宙合更新,学校如林,祛儢持世,而拘拘汉学者,不得为信士矣。若农、若商、若工,墨守陈法,故步自封,均退立于失败之地,亦势之所必然也。故士徒谈空理,谓之无士,农徒知力作,谓之无农,工不谙巧制,谓之无工,商不能阔步五洲,谓之无商。无士、无农,无工,无商,欲立国于椭球,以与列强竞争,岂有幸哉?吾见其日贫日弱,日危日削而已矣。故欲国富强,必先振兴实业,欲兴实业,必先制造四民,欲制造四民,必仿管子崇实之法。一转移间,而盐、嫫可化为嫱、施,非仅略改头面,强傅以零脂剩粉已也。则甚矣实业之关系人国贫富强弱,固如是其大也。是乌可忽诸?
    士 类
  宦、绅、举、贡、监、廪、增、附及大小各学堂学生,约居人丁七十分之一。
    农 类
  田、园、场、圃、森林、畜牧,约居人丁十分之四有奇。
    工 类
  各色工匠,船政,艺徒诸厂,官工机器公司、手工局所劝工习艺人等,以逮官私小工,出境雇匠,出洋佣工,约居人丁十分之一有奇。
    商 类
  居贾行商,店伙肩贩,约居人丁三十分之一有奇。

地形略上之一(区域甲)
  

   区 域甲
  本境为福建省会附郭首县,与闽县同城,均受治于福州府。本境治城右偏,城外之西北悉隶焉。
  经线 京师偏东一度。无零分。
  纬线 北极出地二十五度有奇。
  福州府统治十邑,无自治区。四至八到已详《闽县志》。
    本境四正四隅
  东接壤闽县境 西界永福县境,曰后尾,曰尖兜,八十余里。南交闽县境一里而近。北界古田县境一百九十六里。东南接壤闽县境,一里有奇。西南界永福县境,曰大樟,七十余里。东北界连江县境梅洋,七十余里。西北界闽清县境一百里有奇。东西广一百六十余里。南北袤三百里。
    新定区划
  本境分二十二区,县治居会城之西,辖西北二城,定为城内区。城外东北曰西园区。北曰富村区、大北岭区、小北岭区。西北曰西湖区、柑蔗区、竹崎区、白沙区、官源区、大穆区、穆源区。西曰文山区、洪塘区、都巡区、溪源区。西南曰浦东西区、凤冈区、南屿区、仙阪区。南曰上渡区。其分县之在西北与古田、罗源、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