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主嘉玉汝忠款,且以其言为直,由是地得不分。
     ○理宗建道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圣明安孝皇帝嘉熙三年(蒙古太宗十一年)
  春,正月,癸酉,以乔行简为少傅、平章军国重事,进封益国公;李宗勉为左丞相兼枢密使;史嵩之为右丞相兼枢密使,督视两淮、四川、京湖军马;余天锡参知政事;吏部尚书兼给事中游侣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丙戌,诏曰:“朕临御十有六载,愿治徒勤;责成二三大臣,课效犹邈。法元祐尊大老之典,特谘重事于平章;遵绍兴并二相之规,盖欲相应于表里。毋狃旧习,毋玩细娱。”
  戊戌,诏:“四川连年扰攘,州县阙官,其赴铨人,年二十已上者免试,发还漕司,帘引放行,注授一次。”
  蒙古主素嗜酒,晚岁尤甚,耶律楚材屡谏,不听;乃持酒槽铁口进曰:“麹蘖能腐物,铁尚如此,况五脏乎!”蒙古主悟,语近臣曰:“汝曹爱君忧国之心,参若此乎?”赏以金帛,敕近臣日进酒三钟而止。
  蒙古富人刘廷玉等以银一百四十万扑买天下课税,耶律楚材曰:“此贪利之徒,罔上虐下,为害甚大。”奏罢之。
  楚材尝曰:“‘兴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省一事’,任尚以班超之言平平耳,千古之下,自有定论。后之负谴者,方知吾言之不妄也。”
  二月,壬寅,以余天锡兼同知枢密院事。
  丙午,以史嵩之依旧兼都督江西、湖南军马。
  癸丑,诏:“朕比命相臣,往开督府,两淮、西蜀,相距迢遥,要须脉络贯通,易于运掉。其诸制阃、监司、帅守、戎师等,宜皆同心协力,毋徇己私。”
  丁卯,以史嵩之都督江淮、京湖、四川军马。
  三月,癸未,出丰储仓米二十万石,赈粜临安贫民。
  壬辰,决中外系囚。
  癸巳,雨雹。甲午,避正殿,损常膳,令中外臣僚讲求阙政。
  孟珙与蒙古三战,遂复信阳军及樊城、襄阳,寻又复光化军,息、蔡亦降。珙因上奏曰:“取襄不难,而守为难,非将士不勇也,非军马器械不精也,实在乎事力之不给尔。襄、樊为朝廷根本,今百战而得之,当加经理,如护元气,非甲兵十万,不足分守。与其抽兵于敌来之后,孰若保此全胜!上兵伐谋,此不争之争也。”乃以蔡、息降人置忠卫军,襄、郢降人置先锋军。
  夏,四月,庚子朔,再决中外系囚,杖以下释之。
  辛丑,知临安府赵与懃言:“潮啮江岸,近谕改作石堤。乞备材石,役军兵,庶可修筑。”帝曰:“卿宜更留意。寻诏:“览所图江面坍损尤多,可答刂下两司,募人夫并力修筑,责以限期,严立赏罚,如王延世之法,疾速施行,毋更弛慢。”
  以不雨,复诏州县赈流民,决系囚,蠲赃赏钱。庚戌,以雨未通济,复诏决中外系囚,原减有差。
  庚申,诏:“流民艰食,令逐路漕司、常平司下州县,多方存恤。其经战阵处,有遗骸能掩藏者,量与给赐,仍核其实以闻。”
  丁丑,帝问蜀事,闻四月哨骑未已,宰执言所传果如此,夔门重地,尤当加意。又言:“战功冒滥,有一年喝转八九官者,人多假此忝躐科第。请照会游侣之请,应军功补官人,须令依旧从军。”帝然之。
  庚辰,以久不雨,再决中外系囚。
  丙戌,吏部郎中侯子震进对,诏蠲端平三年民畸零租。
  五月,己亥朔,诏以江潮为沴,命赵与懽知临安府、浙西安抚使,专任修筑塘岸,以防冲决,仍令两浙运副曾颖秀极力协助。
  六月,庚子,以崔与之力辞相位,授观文殿大学士、致仕。
  蒙古兵攻重庆。丙寅,诏曰:“秋防将近,边警日闻。朕既命宰臣以督师,正藉诸阃之协济,所宜一乃心力,同应事机。四川急则荆阃援之,和、濡急则江阃援之,真、泰急则淮阃援之,务要脉络贯通,毋或秦、越相视!”
  秋,七月,戊辰朔,命诸路提举常平司,下所部州县捕蝗。
  庚寅,诏:“户部申严州县受租苛取之禁,诸路转运司察其违者劾之。”
  蒙古以山东诸路灾,免其税粮。
  八月,戊戌,以潮患,告于天地、宗庙、社稷、宫观。
  以游侣为参知政事,礼部尚书许应龙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谏议大夫林略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辛卯,以楮轻,诏:“户部下诸路州军,应税赋征榷,其一半见钱,听民间以全会折纳,严戢欺抑等弊。监司、御史台察其违者劾之。”
  九月,己卯,朝献景灵宫。庚辰,朝飨太庙。辛巳,大飨于明堂,大赦。
  戊子,诏川、广监司,以十一月按部,理囚徒。
  辛卯,以江、湖、浙东、建、剑、汀、邵旱伤,诏:“诸路提举常平司,核所部州县常平义仓之储,以备赈济。仍敕制、总司,今后毋辄移用,违者坐之。”从左司谏徐荣叟请也。
  陈韡斩殿司崔福,以其不从本司调遣也。初,福从赵葵收李全有功,名重江淮,时论以良将难得,而韡以私忿杀之。
  冬,十月,庚申,许应龙、林略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