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案广韵于五字注云‘五姓’,而于伍字不言姓,故伍参,汉书古今人表作五参,伍员,吕氏春秋异宝篇、抱朴子嘉遁篇作五员,而古今人表作五子胥也。
  〔二〕 案华阳国志蜀郡士女王阜字世公,以世公为字,正与此同,事类赋二三、御览九0六引萧广济孝子传,伍袭字世公,疑即此人。
  〔三〕 御览二0九引汉官仪:“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和鼎味。”
  〔四〕 同岁,谓同年被选举之人。下文:“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穷通篇:“萧令吴斌,与司徒韩演同岁。”孔丛子连丛子下:“鲁人有同岁上计而死者。”汉敦煌长史武班碑: “金乡长,河间高阳史恢等追维昔日同岁,即署孝廉。 ”柳敏碑:“县长同岁犍为属国赵台公。”后汉书李固传:“有同岁生得罪于冀,亡奔邵。”御览四0九引三辅决录:“游殷为胡轸所害,同郡吉伯房、郭公休与殷同岁相善,为缌麻三月。”又二六八引汝南先贤传:“ 黄浮字隐公,阳安人,除为虑长、濮阳令,同岁子为都市掾,犯法当死,一郡尽为之请,浮曰:‘周公诛二弟,石碏讨其子,今维同岁子,浮所不能教也。’三国志魏书武帝传:“公与韩遂父同岁孝廉。”又注引魏武故事:“武帝让县自明杰志令:‘孤始举孝廉,……顾视同岁中年有五十,未名为老,内自图之,从此却去三十年,待天下清,始与同岁中始举者等耳。’”案孔融、陈群皆有同岁论,后汉书董卓传注引同岁名,盖犹后世之所谓同年录。
  〔五〕 “太”,拾补校作“大”。
  〔六〕 “卤”,拾补云:“‘鲁’ 同。”
  〔七〕 临谓临莅。本书山泽篇林条:“予前临郡。”文选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河南尹种府君临郡。”又潘安仁杨荆州诔,前言“临轵作令”,后言“君莅其任”。
  〔八〕 相饶,犹言相容。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注:“吴质,济阴人也,自以少时,不为本郡所饶。”抱朴子自序篇:“洪者,君之第三子也,生晚,为二亲所娇饶,不见督以书史。”吴均去妾赠夫诗: “愿君忆畴昔,片言时见饶。”北齐书樊逊传:“逊少学,常为兄仲优饶。”隋书刘炫传:“自序云:‘性本愚蔽,家业贫窭,为父兄所饶,厕缙绅之末。’”诸饶字义与此同,可以互证。
  〔九〕 易剥卦:“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注:“贯鱼,谓此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贯鱼也。”此用为铨次而进意。通典十四选举二: “至和帝时,梁武帝为丞相,上表曰:‘前代选官,皆立选簿,应在贯鱼,自有诠次,胄籍升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余论,故得简通宾客,无俟扫门。 ’”
  〔一0〕通鉴三三胡注:“汉三公府皆有主簿,录省众事。簿,文籍也,以版书之。”
  〔一一〕论语学而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也。”孔安国曰:“慎终者,丧终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归于厚也。”
  〔一二〕汉人年十八始服官政。汉书儒林传:“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又霍去病传:“以皇后姊子,年十八为侍中。 ”又终军传:“年十八选为博士弟子,至府受遣;太守闻其有异材,召见军,甚奇之,与交结。军揖太守而去,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为谒者,给事中。 ”与此可以互证。又“诣”疑“ 诸”讹。
  〔一三〕案汉代县分剧平二种,后汉书安纪:“永初元年诏:‘自今长吏被考竟未报,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汉旧仪上:“刺史举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潜夫论考绩篇:“明经、宽博、武猛、治剧,此皆名自命而号自定。”
  〔一四〕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者异之。” 宋书孝义何子平传:“母本侧庶,籍注失实,年未及养,而籍年已满,便去职归家。时镇军将军顾觊之为州上纲,谓曰:‘尊上年实未八十,亲故所知,州中差有微禄,当启相留。’子平曰:‘公家正取信黄籍,籍年既至,便应扶侍私庭,何容以实年未满,苟冒荣利。’” 此则因其亲籍年不实,而自引退。盖古代服政官有限年之制,于是速成之辈,躁进之徒,往往有匿年以求入仕途者,据此所载,则自汉时已然矣。尔后则官年与实年之弊端,殆与封建制度相终始焉。
  〔一五〕续汉书百官志五:“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注引应劭汉官曰:“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
  〔一六〕详怪神篇。
  〔一七〕续汉书百官志一:“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 钟本“候”作“尉”,非是。
  〔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