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汉书郡国志三:“济阴郡成阳有雷泽。”案:舜又有渔于濩泽之说,水经沁水注:“东迳濩泽,墨子曰:‘舜渔濩泽。’(今尚贤篇作 “雷泽”)应劭曰:‘泽在县西北。’”县谓阳阿县,汉书地理志河东郡阳阿县濩泽注引应劭同。元和郡县志:“濩泽在阳城县西北十二里。”则舜渔之地,应亦两主之。
  
    ○沆〔一〕
    谨按:传曰:“沆者,莽也〔二〕,言其平望莽莽〔三〕无涯〔
四〕际也。〔五〕”沆,泽之无水,斥卤之类〔六〕也〔七〕。今俗语亦曰沆泽〔八〕。
  〔一〕 “沆”原作“沈”,拾补曰:“当从说文作‘沆’,下并同。”今据改正。
  〔二〕 拾补曰:“水经巨马水注引作‘沆漭’,无‘者’字。”器案:天中记十八引亦作 “漭”,文选西京赋薛琮注:“沆漭,犹洸潒,亦宽大也。”后汉书马融传:“瀇瀁沆漭。”注:“并水貌也。”
  〔三〕 拾补曰:“水经注作‘言乎淫淫漭漭’。”案:天中记引同水经注。
  〔四〕 拾补曰:“‘涯’,水经注 ‘崖’。”案:天中记亦作“崖”。
  〔五〕 史记燕世家正义引作“亢,莽也,言平望漭漭,无涯际也”,(据日本会注考证本)御览七0引作“言其平望泛莽,无崖际也”。器案:涯、崖字通,说文有□无涯,尔雅释水:“浒,水□。 ”字或作涯,淮南原道篇高注:“浔,□也。”文选谢希逸宋孝武宣贵妃诔注、沈休文应诏乐游苑诗注引许慎注作“浔,涯也”,江赋注引作“浔,水涯也”。庄子天道篇:“而积敛无崖。”成玄英疏云:“略无涯峙。 ”俱其证。
  〔六〕 “类”,拾补云:“水经注 ‘谓’。”器案:史记会注考证本正义、天中记引亦作 “谓”。
  〔七〕 说文:“沆,大水也,从水,亢声。一曰:大泽貌。”徐锴系传引博物志:“停水,东方曰都,一名沆。”御览七0引述征记:“齐人谓湖曰沆。”汉书刑法志:“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汉纪孝文纪“沈斥”作“沆斥”,王制正义引异义:“
左氏说曰:‘赋法积四十五井,除山井坑岸三十六井,定出赋九井。’”“岸”亦“斥” 之误。文选西京赋:“绝坑逾斥。”书钞酒食部五引齐地记:“齐有皮邱坑,民煮坑水为盐。”水经胶水注: “胶水北历土山注于海,土山以北悉盐□。”“□”亦当作“坑”,“坑”、“坑”通用。
  〔八〕 郎本脱“泽”字。后汉书马融传广成颂:“弥纶坑泽。”水经巨马水注:“巨马水又东经督亢泽,荆轲传之督亢地图也。”下引风俗通此文。御览三六引淮南地形篇“东南方曰沅泽”,今本淮南作“元泽”,“元泽”即“亢泽”之误,“沅泽”即 “沆泽”之误,是“沆泽”又通作“亢泽”、“坑泽” 、“坑泽”也。
  
    ○沛
    谨按:尚书〔一〕、春秋公羊传:“齐桓公〔二〕循海而东,师大陷沛泽之中。〔三〕”左氏传〔四〕: “齐景公〔五〕田于沛,招虞人以弓。〔六〕”传曰: ‘送逸禽之超大沛。〔七〕”沛者,草木之蔽茂〔八〕,禽兽之所蔽匿也。
  〔一〕 拾补曰:“此或引大传,有脱文,今大传亦无考。”
  〔二〕 “桓”原作“景”,拾补曰:“‘景’非,此见僖四年。”今按:此盖涉下文而误,卢校是,今据改正。
  〔三〕 何休注云:“草棘曰沛,渐洳曰泽。”孟子滕文公:“园囿污池沛泽多。”赵注: “沛,草水之所生也。泽,水也。”
  〔四〕 拾补曰:“见昭卅年。”
  〔五〕 “公”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
  〔六〕 孟子万章下:“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
  〔七〕 未详所出。淮南览冥篇:“ 过归雁于碣石,轶鹍鸡于姑余。”文意相似。
  〔八〕 诗甘棠:“蔽芾甘棠。”张迁碑:“蔽沛棠树。”易丰卦:“丰其沛。”释文引子夏传作“芾”,芾、沛通。说文无芾字,●下云:“艸木盛,●●然,读若辈。”当为正字。
  
    ○湖
    谨按:春秋国语:“伍子胥谏吴王:‘与我争五湖之利,非越乎?’及越灭吴,范蠡乘扁舟于〔一〕五湖。〔二〕”湖者,都也〔三〕,言流渎四面所猥〔四〕都〔五〕也〔六〕,川泽所仰以溉灌也。〔七〕今卢江临湖〔八〕、丹阳芜湖县是也。
  〔一〕 “于”,拾补曰:“类聚‘ 如’。”案书钞一三七引“于”上有“游”字。
  〔二〕 按事见吴语、越语、说文● 下引吴语“于其心也●然”,亦称为春秋国语,汉书艺文志国语列入六艺略春秋类。
  〔三〕 “都也”二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拾补曰:“二字脱,以初学记补,下同。”器案:吴郡志四八引亦有“都也”二字。
  〔四〕 “猥”,钟本作“徼”,拾补校作“隈”。
  〔五〕 “都”字原无,拾补校补,今从之。
  〔六〕 御览六六、天中记十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