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琴长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二二〕。
  〔一〕 史记乐书正义、初学记十六、乐府诗集五七并引世本此文。说文:“琴,神农所作。”御览五七七、路史后纪三注引扬雄琴清英,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九、路史后纪三注引桓谭新论,书钞一0九引傅玄琴赋序,并以为神农作。
  〔二〕 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云:“ 尚书无此文,盖出书传。”皮锡瑞疏证曰:“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注:‘
南风,长养之风也,以言父母之长养己,其辞未闻也。’正义:‘案圣证论引尸子及家语难郑云:昔者,舜弹五弦之琴,其辞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郑云其辞未闻,失其义也。’今案马昭云:‘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又尸子杂说,不可取证正经,故言未闻也。’”今案:乐府诗集五七引扬雄琴清英:“ 舜弹五弦之琴而天下化。”应说义又本此。
  〔三〕 小雅鹿鸣文。
  〔四〕 拾补曰:“‘雅’,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引无,案当有。”器案:孔本书钞一0九、御览五七九引亦无“雅”字,又书钞引“ 统”作“纪”。
  〔五〕 书钞引“并”作“兼”,又引此句下有“由君臣之相得”句,初学记同卷另一条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类聚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御览同卷别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初学记、御览引此条,俱与“君子所常御”条别行,则应氏原书自有“由君臣之相得”或“君臣以相御”句,承“与八音并行”句下,移录者以与下句“然君子所常御者”相似,遂夺之耳,而不知下句“ 然君子”云云,正紧承上句为言,然犹然则也,拾补以此为“君子所常御”句异文,非是。
  〔六〕 说苑修文篇:“乐之可密者,琴最宜焉。”
  〔七〕 拾补云:“此二句御览作‘ 非若钟鼓陈于宗庙,列于□悬也’。”器案:初学记亦与御览同。
  〔八〕 “喧哗”原作“哗人”,拾补依初学记改作“喧哗”。器案:御览、天中记四二亦作“喧哗”,今据改正。慧琳一切经音义八0引嵇康瑟赋:“不喧哗而流漫。”案:荀子乐论:“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说苑反质篇:“钟鼓之乐,流漫无穷。”文选嵇康琴赋:“纷●●以流漫。”李周翰注:“涩●、流漫,乱极长远声也。”
  〔九〕 文选成公子安啸赋注引新论琴道:“大声不振华而流漫,细声不堙灭而不闻。”
  〔一0〕“人”,拾补云:“初学记 ‘发’。”器案:御览、天中记亦作“发”。
  〔一一〕御览五七九引大周正乐曰: “琴所以脩身理性,反其天真也,君子所以常御不离于身,非若钟鼓陈于宗庙,列于□悬也。以其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发善心也。”即本风俗通为说。
  〔一二〕文选长门赋注引七略:“雅琴,琴之言禁也,雅之言正也,君子守正以自禁也。” 通典一四四、御览五七七引扬雄琴清英:“昔者,神农造琴,以定神,禁淫嬖,去邪欲,反其真者也。”说文:“
琴,禁也。”白虎通礼乐篇:“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玉篇十六引桓谭新论:“琴,神农造也。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广雅释诂:“琴者,禁也。”乐府诗集五七琴曲歌辞:“琴者,先王所以脩身理性,禁邪防淫者也。是故君子无故不去其身。唐书乐志曰:‘琴,禁也,夏至之音,阴气初动,禁物之淫心也。’”
  〔一三〕后汉书曹褒传注引刘向别录:“君子因雅琴之适,故从容以致思焉。”
  〔一四〕“杼”,郎本、程本作“舒 ”。拾补曰:“‘抒’同,程本‘舒’,是后人所改。 ”
  〔一五〕群书通要丁二引作“凡琴曲和乐而作,名之曰曲”,误。
  〔一六〕“不”,拾补云:“下脱一字。”识语云:“‘不’因上三‘不’字而长,好礼乐道,本论语‘富而好礼,贫而乐道’,无庸●字。”
  〔一七〕御览七五九引大周正乐:“ 凡琴曲和乐而作,命之曰畅,畅者,言其道之美畅,从不敢自安也。”即本此文。文选琴赋注、七发注引新论琴道:“尧畅远则兼善天下,无不畅通,故谓之畅。” 又引七略:“雅畅第十七。”乐府诗集五七引琴论:“ 和乐而作,命之曰畅,言达则兼济天下,而美畅其道也。”
  〔一八〕史记宋微子世家集解引“遇 ”作“道”,别录亦作“道”。
  〔一九〕史记宋世家集解“失”作“ 改”。曾慥类说三六引作“凡琴曲和乐而作者谓之畅,因忧而作者谓之操,今通呼曰操,非也”。后汉书曹褒传注引别录:“其道闭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灾害,不失其操也。”御览引大周正乐:“忧愁而作,命之曰操。操者,言困阨危迫,犹不失其操也。” 即本此文。文选芜城赋注、长门赋注、舞赋注引新论琴道篇:“琴有伯夷之操,夫遭遇异时,穷则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