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买棺来取儿尸。」因使人尾其后。妇既出,谓一道士曰:「事了矣。」俄而棺至,李尚冀其悔,喻之如初。妇执意弥坚。时道士方在门外,密令擒之,既出其不意,一问便曰:「某与彼妇人有私,常为儿所制,故欲除之。」乃杖母及道士杀,[二]便以向棺载母丧以归。
  《广记》一七一引《异纂》,稍有不同。参见《朝野佥载》五、《大唐新语》四持法门。
 [一]「固请杀之」以上十字,《广记》作:「谓寡妇曰:『汝寡居,唯有一子,今告之,罪至死,得无悔乎?』寡妇曰:『子无赖,不顺母,宁复惜乎?』」
 [二]《广记》「杀」字在「杖」下。
  裴知古自中宗、武后朝以知音直太常。路逢乘马者,闻其声,窃曰:「此人即当堕马。」好事者随而观之,行未半坊,马惊堕殆死。尝观人迎妇,闻妇佩玉声,曰:「此妇不利姑。」是日姑有疾,竟死云。其知音皆此类也。又善于摄卫,开元十二年终,年且百岁。
  《广记》二○三引《异纂》,文字较略。
  近代言乐,卫道弼为最,天下莫能以声欺者。[一]曹绍夔与道弼皆为太乐令,[二]享北郊,监享御史有怒于夔,欲以乐不和为之罪,杂扣钟磬,使夔暗名之,无误者,由是反叹服。洛阳有僧,房中磬子夜辄自鸣,僧以为怪,惧而成疾。求术士百方禁之,终不能已。曹绍夔素与僧善,适来问疾,僧具以告。[三]俄顷,轻击斋钟,磬复作声,绍夔笑曰:「明日盛设馔,余当为除之。」僧虽不信其言,冀其或效,乃力置馔以待。绍夔食讫,出怀中错,鑢磬数处而去,其声遂绝。僧苦问其所以,绍夔曰:「此磬与钟律合,故击彼应此。」僧大喜,其疾便愈。[四]
  《广记》二○三引作《异纂》。亦见《唐语林》五。「洛阳有僧」以下,亦见今本《刘宾客嘉话录》,唐兰考为《隋唐嘉话》佚文。
 [一]「近代言乐……以声欺者」十七字,原误属上条,据《广记》、《唐语林》改。
 [二]「与道弼」原作「沈之弼」,据《广记》,《唐语林》改。
 [三]「具」,《唐语林》作「遽」。
 [四]「洛阳有僧」以下一百三十余字,原缺,据《广记》、《唐语林》、《刘宾客嘉话录》补。三书文字互有出入,今择善而从,以《唐语林》所载为主。
  元行宾客为太常少卿,有人于古墓中得铜物,似琵琶而身正圆,莫有识者。元视之曰:「此阮咸所造乐具。」乃令匠人改以木,为声甚清雅,今呼为阮咸者是也。[一]
  《御览》六一二引作《国朝传记》,文字甚略。《广记》二○三引作《异纂》。
 [一]「者」字据《广记》补。
  太平公主于京西市掘池,赎水族之生者置其中,谓之放生池。墓铭云:龟言水,蓍言市。
  又见《绀珠集》十《传记》。
  今上之为潞州别驾,将入朝,有军人韩凝礼,自谓知兆,上因以食箸试之。既布卦,一箸无故自起,凡三偃三起,观者以为大吉征。既而诛韦氏,定天位[一],因此行也。凝礼起家五品,至今犹存。
  《广记》一三五引作纂异。
 [一]「位」原作「保」,据《广记》改。
  今上既诛韦氏,擢用贤俊,改中宗之政,依贞观故事,有志者莫不想望太平。中书令元之、侍中璟、御史大夫构、河南尹杰,[一]皆一时之选,时人称姚、宋、毕、李焉。
  亦见《唐语林》四企羡门。
 [一]「侍中」二字据《唐语林》补。《唐语林》「元之」作「姚元崇」,「璟」作「宋璟」,「构」作「毕构」,「杰」作「李杰」。
  张同州沛之在州也,任正名为录事,刘幽求为朝邑尉。沛奴下诸官,而独呼二公为刘大、任大,若平常之交。
  今上之诛韦氏,沛兄涉为殿中监,见杀,并令诛沛。沛将出就州,正名时假在家,闻之遽出,曰:「朝廷初有大难,同州京之佐辅,奈何单使一至,便害州将,请以死守之。」于是劝令覆奏,因送沛于狱曰:「正名若死,使君可忧,不然无虑也。」时方立元勋,用事于中,竟脱沛于难,二公之力。
  萧至忠自晋州之入也,蒋大理钦绪即其妹婿,送之曰:「以足下之才,不忧不见用,无为非分妄求。」至忠不答。蒋退而曰:「九代之卿族,一举而灭之,可哀也哉!」至忠既至中书令,岁余以诛死。
  《通鉴》二一○《考异》引作《小说》。
  开元始年,上悉出金银珠玉锦绣之物于朝堂,若山积而焚之,示不复御用也。
  又见《唐语林》二政事门下。
  姚开府凡三为相,而必兼兵部,至于军镇道里与骑卒之数,皆暗能计之矣。
  又见《唐语林》二政事门下。
  郭尚书元振,始为梓州射洪令,征求无厌,至掠部人卖为奴婢者甚众。武后闻之,使籍其家,唯有书数百卷。后令问资财所在,[一]知皆以济人,于是奇而免之。后为凉州都督,[二]路不拾遗。藩国闻其风,多请朝献。自国家善为凉州者,郭居其最。
  亦见《唐语林》二政事门下。
 [一]「后」原作「后」,「问」原作「闻」,据《唐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