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总宪纪,可自良乡抵南京巡抚,军民一切休戚,具以实闻,毋有所隐,庶副朕忧愍元元之意。”

  宣宗因翰林儒臣进致治在用人之说,曰:“《易?泰否》二卦尽之矣。君子进,小人退,上下之情通,所谓泰。小人进,君子退,上下之情不通,所谓否。泰之时,人君大有为,所以成参赞之功;否之时,君子引退,则不可以有为矣。求否泰之端,则在乎君子小人之进退,人君之用舍,有关世道如此,岂可不慎?但君子小人猝未易辨,如朕所用有不当者,卿等亦宜直言勿隐。”

  宣宗尝谕左都御史刘观曰:“中外文武诸司文卷,已遣御史照刷,其内府诸衙门,皆有钱粮出纳。近闻其弊甚多,即选能干御史率监生于东华门外庑下取各监局文卷簿籍,详加磨勘,有隐匿钱粮虚冒支给者,悉以闻。”

  宣宗谕法司官曰:“朕观《周书?立政》篇云:‘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此言深有意味,盖能敬慎用刑,不致枉滥,则仁恩洽浃,足以培固国本,福祚岂不灵长?今不必论效验,但当以敬为主,有虞钦恤,正是此意,卿等宜夙夜勿忘。”

  宣宗尝谕侍臣曰:“南北二京,相去数千里,常虑驿使往来,或有暴扰,或水旱灾伤疾疹,民有饥窘不安,皆朕所欲闻者。朝臣往还,御史巡历,皆不以告。故遣王彰巡视,冀闻其实。今其所言,乃毛举细故,不切大体。大臣如此,予复何望?尔等朝夕左右,当悉朕意。凡所见闻,皆须详陈,君臣同体,勿有所疑。”

  宣德时,有中官奉旨传之六科,辄令径行诸司,宣宗闻之,即下法司治,因谕给事中曰:“尔官近侍,职在记注,凡朕一言一令,或令内使传出者,尔当备录覆奏,再得旨而后可行,庶几关防欺弊,不然必有诈伪者。尔等自今恪谨乃职,不许依阿随附。”

  宣宗谕礼部尚书胡濙曰:“今僧道行童,请给度牒甚多。中间岂无有罪之人潜隐其中者?宜令僧道官取勘,如果无之,尔礼部同翰林院官礼科给事中及僧道官同考试,能通大经,则给与度牒。”

  宣宗谓侍臣曰:“夷狄为患,自古有之,未有若宋之甚者。靖康之祸,论者以为不当通女真攻契丹取燕云之地,亦非根本之论。是时天祚失道,内外俱叛,取可也;女真以方强之势,乘契丹之弊,后日必与我为邻;燕云之地,太宗百战不能克,乘时取之,亦不为过。若究祸之根本,盖是自熙宁至宣和五六十年,小人用事,变易法度,民苦征徭,军无纪律,国家政事,日凌月替,遂为夷狄所侮,致有此祸。高宗南渡,中原陷于夷狄,民心思宋,政宜卧薪尝胆,委任忠良,恢复旧疆,洗雪大耻。乃复用小人,力主和议,为偷安之计,以岳飞之忠,卒死于秦桧之谗,小人之败人国家如此。”又曰:“自古无中国清明而有外夷之祸者。”

  宣宗因汝南王讦奏兄周王之过,谓侍臣曰:“人之兄弟所以失和者,多因谗言致忿,驯至阋墙,浸成大恶。当念同气至亲,各生爱敬,则自然和协。古人言,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此言最好。”

  宣宗与学士杨溥语及治兵之道,溥曰:“兵贵乎训练有方,抚养得宜,不患其不为用。”宣宗曰:“养之厚则得其心,练之精则得其用,必其气锐志果而后可用。若素不训养,一旦驱之,矢石之间,进退失错,何望有济。”

  宣宗闻山西军民李二等九人自宫投入晋王府,贻书晋王曰:“皇考下诏天下,禁止自宫,违者谕以不孝。而李二等敢故违,投入王府。夫自宫以求用,古人所谓非人,情不可近。不孝之人,不知念其父母,岂复有心为王国之用?已令法司逮治,自今有若此者,宜斥之。”

  宣德间,刑部主事李顺等、金吾等卫指挥宫旺等大祀天地,皆不出宿,为御史所劾。宣宗曰:“大祀不敬谨,岂可容?”命都察院治之。

  宣宗与侍臣论足民之道,因曰:“先王制民产,教之树畜,不轻用其力,故家给人足,而复储嬴余,以待饥荒。至秦开阡陌,田土并于豪强,小民无常业,加之头会箕敛,不遗锱铢;隋文时,仓庾充盈,布帛山积,及遇饥荒,不知发而赈之,令民就食山东,国家储积何用?如此何望治效之如古也?”

  通政司进各处雨泽奏本,宣宗谓侍臣曰:“祖宗爱民之心、保民之道,于斯可见。前世人主,有民之休咎藐不闻者,岂是久安长治之道?我国家自太祖皇帝令天下有司月奏雨泽,世世相承为成宪,岁之丰俭,民之休戚,靡不周知,其虑深矣。”此奏不知何时遂废。

  宣德二年,将临轩策士,宣宗谓礼部臣曰:“设科求贤,国之大事。昔之为君尝有祝云‘愿得忠孝之人,以资国用’。今朕之心亦如此。”

  宣宗谓翰林臣曰:“国家取士,科目为先,所贵得真才,以资任用。古人取士于乡,其行艺素有定论。至朝廷复辨其官才,所以得人为盛。后世惟考其文字而遂官之,欲尽得真才,难矣。然文章议论,本乎学识。有实学者,其言多剀切,无实见者,其言多浮靡。唐虞取士,亦尝敷奏以言。况士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