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即以一甲一名拟进,上私拆弥封视之,乃无言,仍封之。胪唱日,上喜曰:“朕所赏果不谬也。”甫释褐,即派南书房行走、实录馆纂修等差,赏赉稠叠,举朝羡之。龙妻素悍,龙幼孤而贫,赖妻父卵翼之,故惧内。一日与妻反目,避居友家,数日不归。
  适馆吏送《高宗实录》请校,龙妻受而置之。越日吏来取,妻与之,龙始终不知也。忽一日革职之旨下,大骇,始知“高宗纯皇帝”“纯”字,馆吏误书作绝,龙虽未寓目,而恭校黄签则龙名也。仁宗见之大惊,惋惜良久,乃下旨曰:“龙汝言精神不周,办事疏忽,著革职永不叙用。”犹不忍宣其罪状,亦不交部议,虽甚爱之,无如书生命薄而已。逮仁宗升遐,龙以内廷旧员,兼受大行非常知遇,例准哭临,哀痛逾常。宣宗闻之,谓其有良心,特赏内阁中书。道光戊戌科,犹得会试同考官一次。未几卒。龙,安徽人也。



●卷中








○京师志盗 五则京师虽辇毂之下,而盗风最盛。然盗亦有道,兹就所闻见者汇记之。西河沿西头有一民家,仅寡妇孤女二人,其先亦小负贩也,微有蓄积。女将嫁,母罄所有备嫁资,为贼所侦,一夜逾垣入将撬门矣。母闻之,呼女曰:“外间有响动,莫非尔舅舅又来乎?尔舅舅以为我有旨蓄,不知我寡妇孤儿之苦也。
  今既来,不可使其空过,尔将嫁衣掷一件与之,免我母子受惊也。”女如言,取新衣一袭裹而掷窗外,曰:“请舅舅以之质钱为赌本可也,我母子尚乞尔照应,勿迫我是幸。”贼不言,持衣去。越日,又闻逾垣声,母复呼女曰:“尔舅舅其以我为鱼肉耶,何不谅乃耳!”因啜泣。贼在窗外曰:“非敢再扰,来还账也。前日吾等不知冒犯,甚歉然。今物在是,我去矣。”
  言毕而逝。天明视阶下一纸裹,即所赠嫁衣,确由质库出者。
  外一小红封,签书花仪二两,下不署名。母女得之意外,喜可知也。 南横街堂子胡同有住屋一所,颇轩敞,且有亭矗出檐际,可以远眺,惟后墙外即南下洼,居此者时遭鼠窃,遂久无人居。
  有王姓部曹者,家甚贫,贪其值廉,赁居之。一年夏间,独坐棚下纳凉,夜已深,尚未寝,忽见屋上火光一闪,如火刀击火石状,继而忽闻屋上人语曰:“火绒无矣。”俯视下有人,以为必更夫或御者庖人之类,遂悄声曰:“朋友,赏一火抽袋烟。
  ”王即以纸拈燃火递之。贼见王问曰:“尔家主人寝乎?”王曰:“我即主人也。”贼大惊曰:“小人该死。”王曰:“无伤也,夜深不能寐,得君夜谈甚佳。”因自述宦况,并所以赁居之故。贼曰:“王老爷如此清苦,我辈断不敢扰,请放心可也。”王称谢,且曰:“君知之,君之侪辈未必皆知,设若光顾,无以敬,奈何?”贼曰:“我所居即去此不远,凡南路朋友皆在此一方,我明日见之当遍告。”王又谢曰:“无以为敬,票十千,一茶可乎?”贼再三让,不敢受。王曰:“为数本微,不过与君发利市耳。”贼乃受,道谢而去。自是王宅虽夜不闭门,亦不窃之者,人皆笑王有贼友焉。
  光绪改元,予入都应顺天试,秋闱报罢,遂馆于光稷甫侍御家,以待再试。时正季冬,予卧室为厅事之东厢。一夜,忽闻更夫与人语,但闻“不白借”三字,又闻答以“晓得”二字,以为渠与同辈语耳。将黎明,忽闻院中有物堕地声甚巨,亦不知何物。晓起,主人谓予曰:“今日请尔啖贼赃。”余问故,主人曰:“昨夜有贼屋上过,更夫喝之,贼曰借道者,更夫曰不白借。至天明,遂以此物为借道费耳。”视之,玉田盐肉一肘,重十余斤。予乃恍然于所闻之语,乃更夫与贼语也,相与大笑。烹其肘,合宅遍享之。
  京师有一种力役,名曰掮肩。凡人家移居或小家送嫁妆,皆若辈任之。一横担长不过尺余,担于肩颈之中,以方桌架其上,桌上陈设各物皆如故。彼能以一肩之力,丝毫不致撞跌,虽贵重之物置其上,皆不致遗失,亦北方一绝技也。由此达彼,虽经若干繁盛之区,流棍窃贼之徒,望即却步,匪特不窃,且助其憩息而上下焉。予尝问其故,肩者曰:“此物一上吾肩,若有失,吾辈力岂能偿,若辈知窃物必害我遭官刑,故不窃,虽放胆置道旁,不惧也。”予由南横街移居青厂曾用一次,果如所言,此则外省所万万不能者。
  左文襄初次入觐时,寓善化会馆。忽一日,黄马褂被窃,笥中朝珠及冬裘无数,且有银数百两,皆无恙。文襄大惊,乞步军统领缉之。统领曰:“此衣既不能衣,又不能质钱,窃之何为?”此必尔曾大言,故若辈显其手段耳。不必缉捕,自当送还也。”不数日文襄出门归,见榻上置一袱,黄马褂在焉。
  文襄舌桥不能下。
  ○赌棍姚四宝步军统领俗呼为九门提督,缉捕盗贼赌博是其专责,然京师遍九城皆有赌坊,岁有例规,不肯捉也。所捉者,侦得一二贵介子弟,或京外官之富有者,聚博于宅中,则彼宅自有通信之人,于是提督衙门番役出焉,至半夜,围其前后门,一拥而入,无一人能逃者。累累锁至署,署班房中,声言明早候堂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