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野记(清)梁溪坐观老人 著
  目 录 
  
  例言
  卷上
  卷中
  卷下
  ● 例言一本记以咸、同、光、宣四朝之事居多,初名《四朝野记》,兹以四朝未能并包,故易今名。
  一凡朝廷、社会、京师、外省事无大小,皆据所闻所见录之,不为凿空之谈,不作理想之语。
  一所闻之事必书明闻于某人,或某人云。
  一前清之事有闻必录,不分先后,故有咸丰朝之事而录于光绪后者。
  一此记中近三十年事,所闻所见,当时有所忌讳而不敢记者,今皆一一追忆而录之。
  一仿明代祝枝山先生《野记》而作,祝记言有明一代之事,此则为有清一代之事,而详于咸丰已后。


  ● 卷上




  ○亲王秉政之始清祖制,亲王皇子等毋得干预政事;与大学士相见行半跪礼,称老先生,如兼师傅者,或称老师,自称或门生或晚生,从未有称大学士之别号,如嗣醇王载沣呼李文忠曰少荃者。当文宗崩,穆宗孩提,天下又不靖,慈安柔顺不敢负重任,慈禧位卑又恐不孚人望,思得一重望之亲贵佐理之,于是廷议推奕为议政王,总理军机大臣。此本为权宜之计,非永远定制也。
  奕既议政,本有百官总己之权,于是向之以老先生、老师称大学士者,遂一变而为官称,如称李文忠为李中堂,左文襄为左中堂,犹不敢庞然自大,直呼其别号者,而大学士之对于奕,则自称晚生矣。奕去位,亲贵执政为定例,以迄于亡。
  ○文宗密谕清文宗在热河,临危之际,密授朱谕一纸与慈安后,谓某如恃子为帝,骄纵不法,卿即可按祖宗家法治之。及文宗崩,慈安以之示慈禧,殆警之也。而慈禧忄栗忄栗危惧,先意承志,以事慈安,几于无微不至,如是者数年,慈安以为其心无他矣。
  日者慈安婴小疾,数日,太医进方不甚效,遂不服药,竟愈。
  忽见慈禧左臂缠帛,诧之。慈禧曰:“前日参汁中曾割臂肉一片同煎,聊尽心耳。”慈安大伤感,泣而言曰:“吾不料汝竟如此好人,先皇帝何为尚疑汝哉!”遂取密谕面慈禧焚之。嗣是日渐放肆,语多不逊,事事专权,不与慈安协商。慈安始大悔,然已无及矣。光绪二年春夏间,京师忽传慈禧大病,不数日,闻死者乃慈安,而慈禧愈矣。或曰慈禧命太医院以不对症之药致死之。丧仪甚草草,二十七日后一律除孝,慈禧竟不持服,大臣进御者仍常服。国母之丧如此,诚亘古未有也。予时在京师,主光侍御宅,故知之。
  ○满汉轻重之关系清初定鼎以来,直至咸丰初年,各省督抚满人居十之六七。
  自洪、杨倡乱,天下分崩,满督抚殉节者有之,而敢与抗者无有也。会文宗崩,廷议请太后垂帘,恭亲王辅政,乃变计汰满用汉。同治初,仅一官文为湖广总督,官文罢,天下督抚满人绝迹者三年,逮英果敏升安徽巡抚,亦硕果耳。当同治八、九年间,十八省督抚提镇为湘淮军功臣占其大半,是以天下底定,各国相安,成中兴之业者十三年。及恭王去位,瞽瞍秉政,满人之焰复张。光绪二十年后,满督抚又遍天下矣,以迄于宣统三年而亡。恭王可谓识时务之俊杰哉!○肃顺重视汉人重汉轻满者,非汉人也,满人也。以肃顺之骄横,而独重汉人文士,搜罗人材汲汲不可终日,亦不可解。其对于满员,直奴隶视之,大呼其名,恶语秽骂无所忌。一见汉吏,立即改容致敬,或称先生,或称某翁、某老爷。其索贿也亦惟满人,若汉员之一丝一粟,不敢受也。岂若后来奕劻、载洵辈无人不收哉。是以人心未去,同治初元,犹有中兴之望也。
  ○文宗批答一咸丰季年,天下糜烂,几于不可收拾,故文宗以醇酒妇人自戕。其时有雏伶朱莲芬者,貌为诸伶冠,善昆曲,歌喉娇脆无比,且能作小诗,工楷法。文宗嬖之,不时传召。有陆御史者亦狎之,因不得常见,遂直言极谏,引经据典,洋洋数千言。
  文宗阅之,大笑曰:“陆都老爷醋矣!”即手批其奏云:“如狗啃骨,被人夺去,岂不恨哉!钦此。”不加罪也。文宗风流滑稽如此。予丙子在京,合肥龚引孙比部为予言。龚亦狎莲芬者。
  ○文宗批答二相传殉难浙抚王有龄之父,为云南昆明知县。伏法两江总督何桂清之父,即为王之签稿门丁。有谓何实王之血胤,事属暧昧,不敢妄断。惟王有龄幼时读书署中,桂清亦伴读,聪颖异常,十五岁所作举业,老成不能更一字。欲就试而无籍,乃谋之昆明绅士,占籍就试焉。入泮食饩,乡举联捷,成进士,入翰林,年甫十八耳。未几,跻显要,任封疆,亦仅三十余也。
  咸丰九年,何为江督,王有龄亦由捐纳盐大使洊升至江苏布政使,皆何力也。当杭城之初陷也,巡抚罗遵殿殉难,廷议难其人,何即洊王可胜任。折初上,文宗朱批连书“王有龄、王有龄、王有龄”九字,不置可否。折再上,批云:“尔但知有王有龄耳。”折三上,言王如负委任,请治臣滥保之罪。于是始简为浙抚。杭城再陷,竟城亡与亡,可谓不负举主。然举主竟不若也。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