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罪以减,年五十六免。无爵为士伍,年六十乃免者,案:本作「老」,今改。有罪,各尽其刑。凡有罪,男髡钳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岁。完四岁,鬼薪三岁。鬼薪者,男当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为白粲者,以为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罪为司寇,司寇男备守,女为作,如司寇,皆作二岁。男为戍罚作,女为复作,皆一岁到三月。案:此下疑有脱讹。令曰:秦时爵大夫以上,令与亢礼。
五人为伍,伍长一人。十人为什,什长一人。百人为卒,卒史一人。五百人为旅,旅帅一人。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一人。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军将一人。以上卿为将军。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邱,四邱为乘。乘则具车一乘,四马,步卒三十六人。千乘之国,马四千匹,步卒三万六千人,为三军,大国也。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校勘记
〔一〕 据汉书外戚传晋灼注删「官」字。原注「官」作「宫」,属下读,句作「宫长岂此邪」。
〔二〕 四库馆臣辑本作「皆且千人」。
〔三〕 孔本书钞卷五八、中华书局排印本初学记卷一二「婕妤」上均有「见」字。
〔四〕 孔本书钞卷五八作「伏茵」。
〔五〕 影宋本御览卷一三五仍作「虎纽」。
〔六〕 影宋本御览卷八一九「献」上有「还」字,据补。
〔七〕 胡刻本文选注引作「卫宏汉仪以为置蚕宫,今承诸法云」。
〔八〕 据后汉书陈忠传注「若卢」下补「狱」字。
〔九〕 「官婢」原作「宫婢」,据四库馆臣辑本改。汉书外戚传注即曰:「宫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宫人。事见汉旧仪。」亦可为证。
〔一0〕据四库馆臣辑本补「三」字。
〔一一〕「地皆黑壤」四字系三辅黄图之文,与汉旧仪无涉,孙氏引误。
〔一二〕「太守」系「太传」之误。说见四库馆臣辑本按语。
〔一三〕孔本书钞卷七九作「五兵言弩,盾,刀,钩,铠也」。
〔一四〕汉书高帝纪如淳注仅引下文「又令」至「以给车马」二十八字,未及孙案所引十字。下案亦然。
〔一五〕三辅黄图所引与「上林诏狱」相联系,与此引多异。补「苑中」二字,当依御览卷一九六。
〔一六〕浙江书局本汉旧仪未衍此三十七字,孙氏所据本误。下案亦同。



  汉旧仪补遗卷上
   汉议郎卫宏撰
    清孙星衍校集
太尉、司徒长史,秩比二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鼎和味」。其迁也,多据卿校也。北堂书钞设官部、文选潘安仁金谷集作诗注〔一〕
公府掾试博士者,拜郎中也。〔二〕北堂书钞设官部
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故有秩皆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故通为百石云。太平御览职官部
御史中丞,两梁冠,秩千石。内掌兰台,〔外〕督诸州刺史,〔三〕纠察百寮。北堂书钞设官部
御史中丞朝会独坐。出讨奸猾,内与尚书令、司隶校尉会同,皆专席,京师号之〔曰〕「三独坐」者也。〔四〕北堂书钞设官部
侍御史,周官也。始皇灭楚,以其君冠赐御史。汉兴袭秦,因而不改。掌注言行,纠诸不法。府掾属高第补之。秩六百石,员五十人。北堂书钞设官部 案:当依续汉志作「十五人」。
惠帝三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郡,察辞诏凡九条。监者二岁更,常以中月奏事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常卿赞飨一人,〔五〕秩六百石,掌赞天子。史记封禅书索隐、续汉志补注
太常主导赞助祭,皆平冕七旒,玄上纁下,华虫七章。汉陵属三辅,太常月一行。太平御览职官部
丞举庙中非法者。续汉志补注
庙祭,太祝令主席酒。续汉志补注
大宰令屠者七十二人,宰二百人。汉书宣帝纪注
太史令冠一梁,秩六百石。丞二人,三百石。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史令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司马迁死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六〕汉书司马迁传如淳注
承周史官,至武帝置太史公。司马迁父谈为太史。〔七〕迁年十三,乘传行至天下,〔八〕求古诸侯之史记。太平御览职官部
博士,秦官。博者,通于古今;〔士者〕辩于然否。〔九〕北堂书钞设官部
孝文皇帝时,博士七十余人,朝服玄端,章甫冠。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武帝初置博士,取学通行修,博学多艺,晓古文尔雅,能属文章者为高第。朝贺位次中郎官史。〔一0〕称先生,不得言君,其真弟子称门人。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博士祭酒,选有道之人习学者祭酒。〔一一〕国子,卿大夫之子弟。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常博士弟子试射策,中甲科补郎,中乙科补掌故。错列传?史记索隐
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不言属光禄勋。光禄勋门外特施行马,以旌别之。太平御览职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