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寺卿逊柱为通政司使。
此逊柱与兵部尚书为二人。亦满籍。
令翰林科道告病给假者一体起用。
康熙五十三年。因编修周金简等告假太多。九卿议定。嗣后翰林科道除终养外。未满五年告假回籍者。俱以原官休致。上即位。恩诏已允起用。但未为成例。吏部复请旨。遂着为令。
增关圣大帝解梁后裔五经博士一人。
前山西总督伊都立疏言。
崇先圣成例。山东曲阜既设博士等员。而浙江、西安孔圣后裔大宗所在。复设博士一员。先贤朱子福建建安已设博士。【始明景泰六年。】 而江西婺源为朱子本籍。复设博士。【始明嘉靖元年。】 今关圣墓在洛阳。已奉特恩。于康熙五十八年授裔孙霨为博士。至解梁原籍似可一视同仁。上命以解梁嫡裔居斌并袭博士。先圣子孙隶籍西安者。因有宋高宗南渡先圣四十八代孙嗣衍圣公端友相从避金之难。赐居□州。以府学为家。荫其后人。在宋袭世爵。至元而罢。明正德元年。录其裔为博士。 
十年。湖北巡抚王士俊兴修荆州关帝庙。奏请以荆州后裔并设博士。以守帝墓。奉享祀。盖帝被难于荆州。吴葬之而以帝首献于魏。魏武又葬之洛阳。故两地皆有帝墓。遂奉旨三处并袭。窃意荆州既去。帝之子孙自归蜀。而裴松之注三国志载庞德子某随锺会平蜀。尽祸关氏家。殆不其然。今其后裔。荆州有之。洛阳又有之。其帝禅归魏有相从者欤。又成都万里桥南亦有帝墓。则先主招魂以葬者。士俊字灼三。贵州平越人。康熙辛丑进士。选庶常。雍正元年改祥符令。递升巡抚。十年。总督河东。为上所特任。今上登极。以开垦扰民内召为侍郎。并裁总督之官。【设于田文镜在任时。】 乾隆元年。复命巡抚四川。乃疏今上更易世宗成命十事。逮赴京拟斩。旋释为民。饬回籍。当世宗升遐时。士俊闻之。痛哭失声。一夕须发尽白。家口归黄平呰。为苗乱所戕。而感恩图报。言类批鳞。附志之。以见一时难及云。今上广开言路。虚衷乐受。凡国计民生。诸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李慎修、孙嘉淦并称骨鲠。因士俊事并及之。李慎修字思永。山东任邱人。康熙壬辰进士。嘉淦号斋。山西兴县人。癸巳进士。
庚戌。上幸汤山。
壬子。上回宫。
礼部左侍郎郝林以老乞休。诏加尚书致仕。
林字仲□。直隶定州人。壬戌进士。点庶常。父浴。字冰涤。顺治己丑进士。先以御史巡按四川。抗吴三桂。且言其必反。继任两淮巡盐。升广西巡抚。卒于官。以前官积欠帑金六万两。部议革职追补。圣祖特命蠲免。旌其清节。其任两淮时。与诸生讨论文章。荐拔才隽。至今人犹感之。
策出师西域勋。封武英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富宁安为世袭一等侯。赐御服、帑金、黄扯手、双眼翎。
上谕。富宁安此番军中所行。甚属可嘉。但未得剿灭策妄阿拉布坦耳。富宁安身任将军。一心肫笃。为国家宣力。曾再三以进兵请于皇考。皇考怜念噶尔丹生灵。不忍剪除。未允其请。倘欲剪除。富宁安定能擒灭策妄阿拉布坦矣。历年统兵诸将。声名未有出富宁安之右者。朕为皇考推心置腹。富宁安亦能实心奋勉。不负任使。益彰皇考用人之明。朕实嘉受[爱]。其赐赉御服、暖帽、补褂、数珠。并缎疋、银两、黄扯手、双眼翎子、特行旌赏。封为世袭侯爵。以示殊异。诸臣皆当效法。至祁礼德亦一将军。而行止不端。若欲如富宁安一体恩荣。人岂以朕为是。朕虽不罪之。言之尤甚于加罪也。 
策妄阿拉布坦即曩时叛乱噶尔丹之侄。因以嫂为妻。遂与侄分其部落。妻骁勇无敌。我军以红衣大将军出其不意击其垒壁。因歼妻首。将军孙思克复从山后攻其背。噶尔丹奔窜。不敢投其侄部落。孙思克号齐复。满籍奉天广宁人。为时名将。封公。
丁巳。冬至。上祀天于圜丘。
嗣和硕裕亲王广宁有罪削爵。
冬十二月戊午朔。
督学广东翰林院侍读学士惠士奇任满。荐举番禺贡生胡方文行兼优。以年老。命有司月致羊酒。为士子劝。
停浙江士子乡会试。
上谕。查嗣庭日记。于雍正年间事无甚诋毁。且有感恩戴德之语。而极意谤讪者。皆圣祖仁皇帝已行之事。谁无君父。能不痛心切齿。昔孔子作春秋。历代因之。以为法戒。若悖逆之人颠倒是非。私行记载。则史册皆不足凭。岂非千古罪人。浙江风俗恶薄如此。挟其笔墨之微长。遂忘纲常之大义。则开科取士又复何用。且巡抚李馥等从查嗣庭家中搜出科场怀挟细字。密写文章数百。为查氏子弟如此。浙江人习以为常。不但藐视国宪。亦且玷辱科名。应将浙江乡会试停止。至生员岁考仍旧举行。乡会试既停。且使浙江人中师生同年请托营求为之肃清。将来人心共知改悔。风俗赴于淳朴。朕确有见闻。再降谕旨。朕为风俗人心。不得不严加整理。以为久安长治之计也。内阁九卿等定议具奏。 
会议奏。乡会既停。若三年之内。生员止岁考一次。愈加放旷矣。请将科考照岁考例。以六等考校。不许一名不到。俟风俗稍移。皇上再降谕复旧制。从之。
己酉复准开科。庚戌派中进士七十人。会元三鼎甲皆属浙江。探花梁诗正字养仲。钱塘人。教习内廷。为今上保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