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依惇前所草定言语与之。」众皆默然。久之,又云:「公每事且道定着。」余云:「自议边事以来,语言未尝不定,却不似他人,一坐之间,说得三般两样。公适来之说使不得,如布所见,他既坚云『不得回答八字不敢受』,兼泛使语言最无礼处,是云『肯抽退兵马、还复疆土,要一分白文字;若不肯,亦要一分白语言,方敢受。』此语极无礼,当答之云:『朝廷既许以自新,夏人又不作过,即自无出兵讨伐之理。其建置城寨,系备御奔冲之处,兼是本朝郡县之地,决不可还复。』如此答之,看他待如何?」夔云:「如此亦得。」余云:「这个须道定着,但恐下来不如此答,他必不肯去,诸公更有高见及更生异论,恐无以易此语。」夔云:「恁地好,前来言语更不须说。」余云:「不可。公适已言,为布欲添劝和之意,致虏人不肯受札子。今公论议如此,布所见如此,若不尽陈于上前,取决于上,即无由有定论。」既对,上云:「虏人坚不肯受札子,且勿恤,更住数月亦不妨。」余云:「陛下圣意已定,臣下足以奉行。蔡京辈馆伴以来,分付得札子,虏人末辞,是职事未了,义不自安,既得朝旨,令坚执前议,更无可商量。又圣意如此,何疑之有!」余遂悉以夔语白上,上云:「莫难。」余又言:「惇以为臣不当添劝和一节,致虏人不受。」卞云:「此是众人商量,不须分辨。」余又具道余所道如前所言,上云:「极好。然且候半月、十日间,未受时,却如此指挥亦可。」余云:「如此无不可者。」夔云:「如圣意,且更令住数月亦不妨。」夔既退,笑语如常,余亦不复及之。

是日,引呈副都头以上第三番将校毕,入引呈新行门射弓。又得旨再试准备两人,便令祇应。又引呈旧行门射,出等弓,各等第,唤副使承制、崇班与驻泊及都监,赐鎗、袍、束带、公服、靴、笏等,自辰至午后侍立,至未初罢。辛未,歇泊假。壬申,旬假,三忌不赴。

四月癸酉朔,天祺节假。

甲戌,同呈国信、馆伴所语录。虏使两召会食不赴,云:「事未了,不敢饮酒听乐。如前日札子,祇得『自新』两字,北朝所言八字,并不曾答,虽饿杀亦不敢受此札子。」蔡京又疑二日不肯造朝,已而如期上马。上又言:「恐起居时要唐突。」令密院且勿退。既起居讫,便出,一无所陈。上问何以处之,余持议如前。

泾原奏进筑天都讫,乞以南牟为州、置沿边安抚使,隶泾原,罢秦州经暑使,徙秦兵番戌于外等事。得旨留俟。

再对,呈转员都目及递迁班直、诸军姓名、资级,凡五大轴。又以马军置下名一百三十人。步军一百人。

是日,宿枢密院进宣。九日,是夕,大雷雨,周时雨止。雨及三五寸。甲戌。同三省问圣体讫,上亦语及得雨。众云虽末多,然必接续有之。是日,冲元丧甥不入。是日,林子中统对,不赐茶,来,别于客院佥,以大名铭文属之。

乙亥,以开宫观休务,余下欲出院。院吏初白以略归不妨,余以无例,遂不出。是日宿院。

丙子,同呈林希乞举差提举弓箭手。从之。

河东奏,北人沿代州边界置围场十所,今岁必于西京坐冬。国信、馆伴申,北使未肯受白札子及不赴会食。

河东进筑城寨,赐蕃汉士卒特支。

环庆体量张诚无违节制事,走马陈知善奏不实,罚金二十斤,与秦凤走马对移。

再对,以河北编栏泛使人兵久住,特给食钱。初以九日引换前班人,以驾出歇泊,改用十四日。

丁丑,同呈边报,孙路奏,未可与泾原同时筑横水涧。诏戒路每事徇公,不得用情观望,有害机事。河东以三月二十三日筑乌龙川。

国信、馆伴申语录,以北使未受札子,欲增「抽退兵马,还复疆土」之语。众议以明谕以:「夏人听命服罪,朝廷许以自新,即岂有更出兵讨伐之理?其边臣进筑城寨,以御其奔冲,兼系本朝郡县境土,及蕃臣作过,理须削地,无可还复。」以此答之不妨。上亦以为然。是日,泛使造朝,跪于庭下,云:「所得白札子祇得『自新』两字,未分白,乞更赐增添。」上令张宗卨答以事理已尽,无可更改。使者再有所陈,上欲以前语答之,而宗卨不敢再奏,遂退。又呈嘉佑、熙宁北界打围,亦皆批斫林木。然熙宁六年于西山打围,七年便遣萧禧理辨地界,十年分昼毕,元丰二年,又坐冬于西京。初,诸路探报,北人于边界作围场及于西京坐冬。夔以为不足恤,余云:「必恐生事。盖萧禧理辨地界,如黄嵬山、解子平一带河北地分尚未了,缘此生事未可知。」上亦以为然。故检寻旧边报,以证其举动非无故也。

再对,呈赐宣人数。又得旨,张宗卨依副都承旨例支赐退。赴延和诸军班赐宣、告谢毕,传宣副都承旨以下支赐,谢恩,宣坐,赐茶,退。

戊寅,同呈国信、馆伴语录。是日,国信所言,恐泛使再有所陈。上令密院且缓退,已而起居毕,便出。

又呈陈次升奏:「制勘蹇序辰,乃知府吕嘉问壻,所用狱子等,多是府隶,乞赞换,仍差内臣监勘。」上颇愠,云:「内臣岂是台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