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兽惊鸟散。
合无移扬州灶勇营于场,以备御之。灶勇营,新设之营也,曾议裁革,未果。今在城既在大营可卫国课,又焉用此兵坐食城外,以供其游闲哉!所当今议抚按不必裁革,令其驻节盐场,如安丰一场,地方冲繁,商灶愿请保障,即以各场灶勇听其操练,分哨别场,巡缉报功。

淮南盐利
南正盐每一引值价银五钱五分矣,余盐银今定为八钱矣,又加饷银一钱矣。而正盐一引之斤数,只有四百三十斤,是正商之输课重,而得盐恒轻也,此朝廷之利也。食盐每引只值价银二钱五分耳,余盐银正五钱耳,而食盐一引之触数,则有五百八十触,是奸商[课]轻而得盐反重,此盐政中之最不平者。
谓宜请于食盐之课薄者,量议增加课银,抑奸商以扶正商。各运司俱照此例行,每岁可增数万金之入矣。如欲清其本源,则待淮南纲引行完之后,新纲另起之初,查出食盐之每岁若干数,照增入新纲正引,凡所输之引课,所掣之盐触,一体施行,每岁三次引掣。

两淮纲法
一、两淮额引,每年共七十三万引有奇。
一、两淮每引仓钞,该价银五钱。
一、两淮每引纳余盐银八钱。
一、两淮每引加辽饷银一钱。
以上三宗共算一两四钱一引。

一、两淮旧例,每引盐重五百七十觔。自疏理道袁世振创立纲法,将每引减去一百四十觔,止得四百三十觔。遂以减出觔数复三引凑成一引,共增二十二万引有零。既免其征引价五钱,又免其征余盐银八钱,使带行无课之盐,以销积引。所谓积引者,先年壅滞未行之引也。积引有真有赝,袁疏理准编入纲内者,真也。不准编入纲者,即赝也。今日皆不准入纲之赝引耳。

一、两淮纲法,以每年七十三万引有奇销行本年新引,而以增出二十二万引销行先年积引,所谓新旧兼行也。淮南编十纲,用十个字,圣、德、超、千、古、皇、风、扇、九、微,使每年行一字,自戊午年始,迄丁卯年止,而淮南积引俱销完矣。淮北编十四纲,用十四个字,天、杯、圣、寿、齐、南、岳、帝、藻、辉、光、动、北、辰,亦使每年行一字,自戊午年始,迄辛未年止,而淮北积引俱销完矣。
此后纲法已完,更无积引可销。当时立纲,有前任大堂李汝华原疏可复按也。

两淮父老谈盐法
两淮运司盐课以三十盐场灶户,官给草荡,岁输常股盐课七十余万引,每引二百觔,报九边听派。
设立边、内、水三商。一曰边商,在边上纳粮草,兑给仓钞,勘合到司,领引发卖。一曰内商,买边引下场支盐,重纲,过坝、过桥、过关,抵仪真盐所掣卖,上纳余盐银两。一曰水商,买内商之盐,解綑,七觔小包,认定江西、湖广、河南地方发卖。此周而复始,极变通良法。
何谓余盐?除灶户应纳二百觔之盐输边报中为正课外,因江广生齿日盛,所支之盐不足彼处民食,题请许内商下场买灶户纳剩余盐,添入正盐之内,并计包索酬商、募兵、挑河等项,共盐五百五十觔一大引算,纳余银六十万两,分为春秋两季解京济边。每一巡盐御史驻扬(州),即将此盐编作单盐,前往江广发卖必听京掣。
何谓京掣?水商承买内商单盐,解綑,小包,挑上江船。盐院委官一查放行,故名京掣。
余银额定春秋二季解部,方许复命。后因商人嗜利,筑打千觔大包,又兼鲁盐添行存积盐五万五千引,夹带十倍,壅积,以致行盐地方发卖不前。
存积者,预备边需而设,逢迎开中,病国病商。但余银催征不起,年复一年套搭。套搭者,预借下单有窝商人之银凑解。此例一开,则灶户盐无所售,商人银无所完,王课反为未务。鲁监搜括司库盐引,卖至七八两一张,盐法大坏。幸某御史革去存积,削没夹带,有大包者加罚,许退贵卖引价。
后部议设疏理盐法道袁,除单立纲十字,圣、德、超、千、古、皇、风、扇、九、微,谕商人先完余银,占窝者就编入某字纲引盐,不十数日,三十万余银通完,后季亦然。及兵道兼摄,其纲行完,商人依旧观望,添困夹带,掣卖壅滞。今又编新纲十字,调、和、参、化、育、羹、鼎、裕、盐、梅。巡盐御史急于差内银解,又行借灶、借商之例,已逾三年,仍是套搭之弊。且浮课又多,食盐夹带又盛,院道司官惟恐商人闭户改业,且迫于功令森严,不敢绳之以法,先完行赏,姑将夹带未掣大盐宽不加罚,许商人割作下呈纲盐,此亦权宜引诱之术。

今具疏通盐法如左:
一、禁夹带。
每引除正盐二百触外,又余盐三百五十触,若能遵法掣卖江广,售尽,余银如期完纳,何预借之苦。惟是夹带多,掣卖不前,是自愚之术,事皆掣时。官吏通同验放关桥,抵所掣挚,商人本利尽是苞苴援纳,谁顾官箴。
宜责商盐过坝高邮、泰州、海安三处,委廉能官秤盐上船,到扬州桥秤上盐场另綑,再上船抵关,此运司专设关桥同知验收,如五百五十触之外,即罪坝上官。赴仪真盐所,委廉能正官秤掣,多出者除割没外,罪坐关桥官。割没者,五百五十觔之外许余五觔也。如解綑,官抽小包多者,罪坐掣官。设立院印号票一张,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