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幸之,乃以手亲馈之。饮毕,汗出如雨,即日平复。

  或日,阿计替之妇产子,亦以是木煎汤饮之,妇亦平安。将所生子用大索缚腰,挂梁柱上,曰去胎毒。少刻,先抱子饮羊乳毕,乃饮母乳。经过七日后,复以拨云木为末,作艾丸状灸顶心,云去灾疾,并不绷扎也。
  或日,雪下,二帝伏处坑中,感受寒疾,作腹痛不可忍,不饮食者数日。阿计替仍用拨云木煎汤饮之,久渐痊可矣。
  天辅十六年,即宋绍兴三年癸丑,是岁金主生日,不赐酒肉。传闻金主有疾,太子绳果之子立矣。
  或日,阿计替为二帝曰:「今日寒食节,北方例祭先祖烧纸钱,出游野外水际。我为主者,所以不敢放你二人出外观看。」是夜,城中大火,屋宇烧毁者不计其数,死者以万计,护卫者亦烧死大半。阿计替左臂烧烂,鬓发俱然。帝所居室亦被烧灼。二帝见火势盛大,拆门窗户,父子扶掖避出,衣服皆焦,身体糜烂,急投池水中得免。二帝相谓曰:「初见火起时,发愿在火焚死。及火至室前,若似有人扶之而出,以投池水中者。」是日,饮食俱无。后数日方定。主者一中年胡人名瓜欧者,亦被焚死。尸积盈衢,焦灼糜烂,臭秽不可近。有兵马至云:「西明州主者知此处失火,特来扑救。」乃探斫树木,修盖屋宇;复置官府,重设小室,以拘收二帝。并携粮食至,方始得食。阿计替被火烧损一臂,不能持物。少帝亦被焚伤二指,不能屈伸。
  或日,大风昼晦,不辨人物。天雨下稗实,有如豆大者,满地厚数寸,人取磨而食之。大火之后,居民赖以得生。
  或日,云是十月朔,阿计替谓二帝曰:「我三人相共七年矣,何时得入燕京省问父母?今渐天寒,衣服全缺。又经大火之后,饮食窘迫,如之奈何?」正相谓间,忽闻新差同知列坐于庭上,呼阿计替曰:「金国皇帝教你监守赵氏父子,今已七八年矣。前日火起,莫是有人生事,如此煞好公事。」呼左右鞭胸,遂将阿计替鞭数十下,阿计替叫喊不已,乃舍之。自后阿计替不亲二帝,对之常有怒色,时在人前诟责二帝,盖绐之也。
  或日,闻二月十一日,金主宴驾,大太子之孙完颜亶上金主谥曰至圣文武大德皇帝,庙号太宗。
  或日,有人走报,城下遥望见骑从拥一人来曰:「此完颜亮也。」良久入坐堂上,使人引帝至,乃诟责曰:「汝南国无道,劳我师旅,连年不息。俟平静江南州郡,却来与你理会未晚。」令人仍引入室,严紧拘囚。
  或日,闻人至云:「今日十月一日。」上皇泣谓少帝曰:「不见天宁节已八载矣。我亦不久,必归泉下,谅不能复转中原。汝正当壮年,可勉以祖宗之业,父母之仇为念。汝与九哥二人,共图恢复。」言毕,泣下不止。帝亦然,竟夕不寐。自此太上耳聋目瞶,步履不前,终日偃卧土墩。
  或日,甚寒,先霰后雪,积至数寸。忽传天使到五国城宣言曰:「北国皇帝已灭南宋,立刘姓为皇帝。南朝臣民,俱被大兵赶逐入海。」阿计替曰:「南朝灭信矣。」二帝泣下,移时相谓曰:「祖宗二百多年统绪,灭于我父子,为万世之羞,怀愍不若矣。」
  天眷元年,即宋绍兴五年乙卯,正月初,有百姓老幼数百人,皆曰是燕京到此,俱系有罪之人,流徙到五国城中。内中亦有善于经营者。又传言:「已获康王,囚在燕京狱中。我等因议朝廷事,罪当诛戮。幸遇皇子生得一子,敕免死罪,流徙至此。」亦有来二帝囚室外卖荳饼者,所言如是。二帝相谓曰:「日前闻年号绍兴,其绍字已不佳,乃刀在口上,今果见灭亡。」

  ●十 徙筠从州

  或日,时际二月,春虽渐暖,而草木不甚繁茂。有使者呼二帝至庭下,宣朝命曰:
  新君即位二载,已灭南宋。今百姓推戴刘豫为齐帝。康王已捉在燕京。赵某父子更移往西筠从州安置,即日发行。
  次日出城时,见百姓在关外野祭。阿计替曰:「筠从州此去又五百里,路极险恶,然有居民数千,乃契丹之畐州地也。金人破契丹日,州人不肯归顺,相持四年,力竭乃下,故改此名。」是日约行六十里,日晚,路已昏黑,不辨东西。有狐狸噑叫林麓间,微风细雨,不类人世。随行又皆怨詈不已。鬼魅纵横,终夕无寐。
  天晚催行。有后骑賷到干粮。众人皆为毒水所伤,口痛不能言语,良久方苏。二帝亦足痛难行。且毒雾四塞,不类常人往来路径。其中有人曾到过筠从州者云:「此非正路。」又行三里许,入一大林,穿小河,涉水而过,即得大路甚平旷。地皆浮砂,举步如行泥淖中,沙陷至踝。时同行者鞋履屡失,帝足为瓦砾所伤,血流不止,痛楚难忍,乃憩息于石坡之下。日已哺,方早食。行至晚,止三十里。有随行番役骤患心疼而死,即拨沙埋之。如此数日,即不见日色,常若重雾笼罩。有毒气吸入口鼻中,皆咳嗽出血。
  或日,行路处见野鸡二十余,飞鸣羣聚,如有所争。视之,皆就地啄一死蛇,已被啄残,尚有存者,犹长七八尺;其首两歧,体青碧色而无鳞。有顷,啄完蛇肉,其雉自相作斗。移时死十余只,惟一大者雄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