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追原任福建巡抚朱一冯赃银。

  一冯富而吝,镇臣高杰劾之;至是,又以挟资渡江,命江南、北抚臣严追。

  御史沈宸荃疏战守兵饷事宜。命部覆行。

  言『今之大计,无过战守兵饷数者。献踞西蜀,荆、襄之兵无能轻出;敌向东省,江、淮之兵未能即移。且器甲备乎?储糈裕乎?将有李、郭、宗、岳其人乎?则战未可遽言,且先言守耳。然至于兵以不任战者充数,何如募之、精之,当百、当十。各府、州、县近各练乡勇,可以固圉江、楚。运不北上,则运军有余;闻江北有北上班军,今亦不北上做工。宜练以实伍,所云「战不足,以守或胜」者也。若饷,难言之。现入六百余万,而淮、徐四镇及督师岁饷业至二百四十万;至于江、楚各镇督抚及京师营兵等岁饷,岂下淮、徐哉!此开屯养兵之政,今日宜酌举也。若皇上服御、工作可止或减,以为兵民两裕地者,惟祈以节俭倡之而已』。

  癸丑,命曹州道袁枢、沂州道郭正中三日赴任;如违,拏究。

  时北兵向山东,正中留京师,日具条陈;枢以任子升监司,复谋留部。东平伯刘泽清言:『北兵已至沂州,正中恋长安何为!若枢抽税浒墅关,奉先帝旨察奏;今公然回部、公然监司,又公然题留。孰云浒墅之钱不灵,封疆至贱;已卖北方,何当又卖南方』!疏奏,当国惮之,故勒限赴任。

  礼科都沈胤培奏:恭皇帝专庙未成,宜奉位宫中中小殿,以皇妣孝诚太后配,二先后俱祔姑享。从之。

  甲寅,命奉差户科左罗万象回奏;以疏止内臣催粮,致额解不前也。

  后回奏到,罚俸一年。

  命催豫抚越其杰、豫按陈潜夫到任。

  荫孟津监生王镛、王无党世锦衣卫指挥。

  皆辅臣铎子弟,以从驾渡河荫。

  改总兵李成栋镇徐州、李世春镇泗州;加贺胤昌中军都督佥事充总兵,镇扬州。

  下从逆梁兆阳于法司。

  减故辅周延儒赃银三万两。

  吏部尚书徐石麒乞休。允之;仍予驰驿,给覃恩例。

  石麒以外转科臣陆朗为所纠,然时情日换,已欲另用一番人矣;遂乞休。初,石麒纠朗,侵及内臣;及予告,阁臣知内臣恨之,拟旨甚峻。上曰:『冢臣犹冢子也,当以优礼遣耳』。遂得温旨。后北兵抵嘉兴,石麒豫作遗笔,以郡完毁卜身存亡。城破,自缢;二仆祖敏、李成亦随缢。

  命禁诸臣拜客、宴会,专理各衙门诸务。

  吏部侍郎张捷署部事(原本,此条附在下卷十月标题行下,而不系以日。今按十月事迹,以乙卯起,正与本月甲寅尽朔相接;中间无所隔,要当是此两日间事——盖一面允徐去、一面命张署也。但下月既不系日,未便凭虚加载;故割附于此)。
 

偏安排日事迹卷六

  十月乙卯〔朔〕,升尚宝司卿钱元悫太仆寺卿。

  荫内臣李国辅弟、侄锦衣卫千户。

  以郑芝龙为总兵官,镇守福建等处。

  升罗■〈日兼〉芳前府都督佥事充总兵官,镇守贵州、铜仁等处。

  丙辰,起补右通政梁云构添设兵部右侍郎。

  后降北,复为右通政。

  命河南抚按越其杰、陈潜夫星驰赴任。

  升尚宝司丞李之椿为卿。

  户部侍郎管钱法何楷疏陈鼓铸事。允行之。

  『钱式,以一钱为准,作银一厘。广收铜,多鼓铸用。工精,以绝私铸。广收工匠,严禁渣末之搭,则钱自精。以交纳税粮,责成米户旧钱重八分以上者,准二文抵新钱一文;七分以下,碎为铜,交官照时给价。行使低小者,没其资本:则钱自行』。俱得俞旨。

  戊午,保国公朱国弼请赐券增禄,仍世袭公爵。俱不允。

  升太常寺少卿李沾都察院左都御史。

  沾初意止在副院,吏部尚书徐石麒难之。至是,奉旨超升;虽云功在定策,亦缘纠吕大器疏也。

  命曹州道袁枢赴豫抚越其杰军前酌用。

  命吏部分别酌用蔡奕琛、杨维垣等——从礼部尚书钱谦益言也。

  谦益言:『中兴令主,世当屯艰,皆侧身恐惧。晋元帝初镇江东,颇以酒废事;王导以为言,引酌覆,遂绝。有司奏太极殿施绛帐,帝命冬施青布、夏施青练。将拜贵人,有司请市雀钗;帝以烦费,不允:史称帝恭俭有余,雄武不足。然小心只畏,再光晋祚。伏望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