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耕于舟山山阜处。硗确皆成田。时有朝贡倭数十自京回,军门厚赉之,令抵舟山解散直党。至则劫而用之。留数月,直党有散者,贡倭化喻力也。

  秋九月,舟山贼食尽,出巢大肆掠劫,各地戒严。

  冬十一月,舟山贼留屯久,莫能脱直,贡倭又促之归。乃毁巢掠舟,移辎而遁。闻为飓风覆焉。

  三十八年已未冬,十二月二十五日,诏斩王直于省城宫港口。直系狱几二年,不能决。军门数请旨定夺,朝廷以东南未平,许军门便宜行事,姑羁养之。至是诏下侍御周公监斩。公适巡嘉兴,闻命,即还省,躬诣狱取直,以小肩舆舁至法场。直出按察司,见官兵联属,始悟就死地矣。临刑索子至,子抱持而泣,直以支髻金簪授其子叹曰:“不意典刑兹土!”若不胜其怨恨者。遂伸颈受刃,至死不挠。妻子没入成国公家,至今子孙尚在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