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本改。
  [一九]「恁部里还考试了」 原本「了」作「乃」,误,据嘉靖本改。
  [二0]「既巡抚等官荐他」 原本脱一「他」字,据嘉靖本补入。
  [二一]「献章上疏谢去」 原本「去」作「云」,误,据嘉靖本改。
  [二二]「凉洮」 原本「洮」作「兆」,误,据嘉靖本改。
  [二三]「请上间语宁夏事」 原本「间」作「问」,误,据嘉靖本改。
  [二四]「即退瑾必见杀」 原本脱「必见」二字,而衍「奴喂狗」三字。据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三刘瑾用事条增删。
  [二五]「以致康济之功」 原本脱一「致」字,据嘉靖本补入。)


  
  今言卷之三
  一百七十九
  初设内阁,杨文贞公历二十三年,官止五品。后加至少师,止兼兵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三官。蹇忠定公以少师兼吏部尚书,掌部事。不欲文贞班在忠定上,以存冢宰统百官均四海之职。陈芳洲虽五官,亦止户部尚书。此后惟李文达公以吏部侍郎,后领吏部尚书[一]。而彭文宪、商文毅、万安相继领吏部尚书,自后遂为首相故事。正德、嘉靖间,遂有一内阁皆领吏部尚书者。
  一百八十
  景泰四年九月,以太常少卿兼侍读学士陈询为国子祭酒。时祭酒王恂卒,监丞安贵言:「太子少师、侍郎、学士萧镃任祭酒,诸生悦服,乞照胡俨例,不妨内阁职务,时来提督,仪刑后学。」上不许,以询代恂。永乐中,俨实出为祭酒,不复入内阁也。
  一百八十一
  景泰四年六月,户部尚书金濂上京官折俸银,除公、侯、驸马、伯、武臣每季十二万四千三百十二两奇,文臣三千五百八十九两奇。
  一百八十二
  景泰四年,刑科给事中曹凯言:「比者户部请听军民官吏输豆,如输豆四千石以上授指挥。历俸十六七年,偿彼豆倍半矣。又令管事世袭,以生民脂膏养无功之子孙于无穷也。有功者必曰:『吾累世忘躯获此官,彼输豆亦获此官。朝廷以吾躯命同于菽粟,其谁不解体!』起端虽微,弊流甚大。乞勅输粟豆授武职者,带俸不任事,不世袭。犯赃罪如文职,止许原籍衙门带俸终身。」上曰:「凯言有理。已授职者仍旧管事,承袭。今后悉如凯言。」
  一百八十三
  宣庙坐左顺门,少保原吉等侍,因语及古人信谗事,上曰:「谗慝小人,真能变白为黑,诬正为邪。听其言若忠,究其心则险。是以帝舜堲谗说,孔子远佞人。唐太宗以为国之贼。朕于此等每切防闲,有萌必为杜,绝不使奸言得入,枉害忠良。齐杀斛律光,国遂以弱,朕常为恨。汲黯正直,奸邪寝谋,卿等所宜法也。」原吉等顿首曰:「幸遇圣明,臣等敢不竭尽愚直。」
  一百八十四
  嘉靖甲申,大同五堡军叛,杀巡抚张文锦、参将贾鉴。时总兵江桓坐视不能讨贼,朝廷罢桓,以桂勇代之。令桂疾驱入大同,诛首恶,抚胁从。且遣都督鲁纲、总兵侍郎胡锭提督军务,率兵屯阳和堡,候勇诛首恶抚定,即班师。勇已诛郭巴子等首恶十七人,锭、纲以为功非己有,起营而西。大同军复闭门,及骂勇倒鬼诳我,缚勇欲杀之。勇不屈,言:「汝等再杀我,阖城无噍类矣。」乃释勇,尽杀勇家丁。代王微服走宣府,锭等又妄言功奏捷,中朝皆知之,不得已召还京。是时,内阁费宏不欲再用兵,幸无事。余及瓯宁李默各上疏乞讨贼。李疏报闻。余疏乙酉正月十七日进,留中。蓟州总兵马永亦请自率兵讨贼,不听。以故大同叛军至今为边镇大祸。
  一百八十五
  河套古朔方,我朝自正统后,渐弃东胜。于是河套遂为虏巢,然亦时去时来。近年,吉囊、俺答二酋连岁残破秦、晋,久驻套中。先朝大臣屡有复套之议。成化八年,遣吏部侍郎叶文庄公行视。文庄以为未可轻议,特缮障增戍,谨备之便。九年,遂移延绥镇城于榆林。此余肃敏经略之功也。王恭襄公又以肃敏为失策,嗣后杨邃庵亦屡议及河套。然亦财力不给,不敢力主其事,旋议旋罢。
  嘉靖丙午,侍郎曾铣自山西移为陕西总督,上言复河套事,内批嘉奖。然中外皆知兵弱财窘,且无文武将吏,恐挑强胡,祸不可解。然亦顾忌,莫敢言者。铣区画兵食,关中骚动,人有怨言。又请户部银多至四百万两,人益不喜。铣又劾河西总兵咸宁侯仇鸾,鸾被逮。会丁未仲冬澄城山裂,而移者相去四五里,有分崩离析之象。是冬腊月辛未,京师大风霾。今皇帝敬天疑畏,以套议问辅臣。分宜言:「贵溪左右铣为此议者,臣不得预,臣亦不能止,不敢言。」上遂大怒,逮铣,夺贵溪辅弼官,以尚书致仕。而咸宁侯又发铣匿出塞丧师诸事,贿贵溪得解,及河套不可复状。上益怒。贵溪行至丹阳,逮系入京。铣事下锦衣讯。上又下法司会官拟铣罪。法司言:「铣犯无正律。」上怒,令再议,竟论死。
  铣为御史时,计擒辽东叛军有功,升大理寺丞。又寻升佥都御史,巡抚山东。时山西被虏数寇残,移铣山西。山西二年得无虏患。又寇陕西,时陕西总督、尚书张珩谪戍,铣代之。贵溪至京论死,坐交结近侍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