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之制。与太庙事体不同。

查会典所载。雍正十一年奏准   奉先殿神牌供奉。与   太庙理应画一。是   太庙如   奉先殿制。久有成宪可循。不得谓   奉先殿可以增龛。独不可仿行于   太庙也。仰维   列圣家法。皆躬行节俭。以先天下。今日援案增龛之议。事属权宜。意从俭朴。未必不当于   列圣降鉴之心。廷议既已允谐。似应无烦疑虑。至祧迁之礼。虽古之常制。而藏主之室。则礼无明文。郑康成礼经大师。其言周制祧主藏于太庙。及文武世室。是已祧之主。与不迁之祖。同处一庙。故庙亦名祧。晋代之制。藏于西储夹室。当时已疑其非礼。后世竟沿为故事。儒家每谓祧于夹室为古制。殆臆度之辞。庙既与古不同。祧亦未宜轻议。惟   太庙规制有定。 国家统绪无穷。醇亲王议请   明降谕旨。晓示天下。自今以往。亲尽则祧。并请以后 殿东西二稍间。永藏祧主。此则导  皇上以太让。酌庙制以从宜。礼贵因时。让为美德。非天子不议礼。应否   允行。自应一秉   圣裁。非臣下所敢妄拟矣。

  答吴挚甫论祔祧书         
方宗诚

承示大箸祔祧议。此非愚贱所敢与闻也。唯就文论之。尊意主增龛之议。极合时措从宜之道。而文中立言。则似尚有未尽当者。盖上古清庙一宫。乃圣王制度未备之时也。至虞夏商周。以贵贱为等差。以亲疏为隆杀。刱五庙七庙之制。与禘祫祔祧之礼。则于尊祖隆亲。天理人情。洵为仁至而义尽。始祖不祧。自二世以下至七世亲尽则祧。子孙隆于所生。仁也。服制父重于祖。祖重于曾高。五世以上无服。则升新主于七庙之中。而以亲尽之祖。祧于太祖庙之夹室。义也。且以祧主入太庙夹室。是以子孙祔于祖父之庙。非弃之也。亦仁至而义尽也。又七庙之制。各自为庙。虽祧七世以前之祖入太庙夹室。而太祖之于祧主。仍是世世相承。即七庙未祧之主。亦是世世相承。不形其为缺少。不见其为间断。于尊亲敬祖之道。无一不尽。若东汉以后。同堂异室之制。近于简质。虽若舍七庙之繁华。遵一宫之远旨。如晋臣所云。然实不如三代文质得中礼义咸备也。何者。七庙之制。各自为庙。太庙居中。庙以左右分昭穆。则尊卑有伦。男女有别。禘祫时享之祭。以及新主入庙。远祖迁祧。则又疏数有序。亲疏有伦。天子之尊岂得同于士庶。虽极尊崇之度。不得以为繁华。若同堂合室。于礼多所未尽。何得以为周室七庙。不如魏晋一宫之为善乎。立言似当未也。惟后世庙制。既不同三代。则祧礼自不必泥古。今者   穆宗毅皇帝升祔大典。因议者以太庙神龛。已满九世。或欲别立   穆宗之庙。则是不以   穆宗入太庙也。万无可行之理。或请刱立世室。祧   太宗文皇帝入世室。则必如三代七庙九庙之制。然后可行。今同堂合室。而忽祧一代则是间去一代也。将来龛满。又将何祧。祧   世宗乎。不似中间少一代   先帝乎。且古者七庙九庙分享。虽祧一代于太祖夹室。仍从太祖之祀。臣子之心。无不安者。今同堂合室之制已久。春秋时享。久合食于太庙之中。忽然祧去一代于世室。恐非神灵之所安也。神灵不安。而臣子之心可安乎。况三代之制。刱自祖宗。殷制刱于成汤。周制刱于周公。成文武之德以制斯礼。七代亲尽。后王遵始祖之制。以祧亲尽之祖。非子孙之意也。亦非臣子之议也。成康昭穆在日。早知有七世以后亲尽则祧之礼。于神灵无所不安。况成康昭穆。于后世为祖宗。于文武则子孙也。子孙从先祖之制。礼无不顺也。今则同堂合室已久。   章皇帝   仁皇帝并未制有祧礼。而二百余年以后之子孙臣子。忽议祧   文皇帝入世室。则是子孙臣子。援古制以裁制   祖宗之祭祀。于礼不顺。于心何安。   文皇帝生前不知有此制。   章皇帝   仁皇帝生前亦不知有此制。而忽于八世之后。去   文皇帝。岂得谓非僭妄乎。今阁下主增龛之议。意思深远。极为至当。但文中止宜就事论事。言今制不同于古。不可泥古而不宜于今。不当尊魏晋之制。以为胜于三代。君子立言。似不可不慎也。惟阁下察之。

  预杜妄论疏光绪元年 醇亲王
奏为披沥愚见。预杜佥壬妄论。恭折具奏。仰祈   慈鉴事。臣尝见历代继承大统之君。推崇本生父母者。备载史书。其中有适得至当者焉。宋孝宗之不改子称秀王之封是也。有大乱之道焉。宋英宗之濮议。明世宗之议礼是也。张璁桂萼之俦。无足论矣。忠如韩琦。乃与司马光议论抵啎其故何欤。盖非常之事出。立论者势必纷沓扰攘。虽乃心王室。不无其人。而以此为梯荣之具。迫其主以不得不视为庄论者。正复不少。恭维 皇清受   天之命。   列圣相承。十朝一脉。至隆极盛。旷古罕觏。讵   穆宗毅皇帝春秋正盛。遽弃臣民。   皇太后以   宗庙社稷为重。特命  皇帝入承大统。复推恩及臣。以亲王世袭罔替。渥叨异数。感惧难名。原不须更生过虑。惟思此时   垂帘听政。简用贤良。廷议既属执中。邪说自必潜匿。傥将来亲政后。或有草茅新进之徒。趋六年拜相快捷方式。以危言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