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名公明山循山岭向南而行约至格林尼址东经九十九度三十分北京西经十七度北纬二十二度三十分以镇边厅地方归中国然后其由山之西斜坡而下至南卡江即顺南卡江而行约过纬度十分之路以孟连归中国孟仑归英国然后循孟连与康东之界此界亦皆土人所熟悉至北纬二十二度稍北处即离开南卡江向东南循山脊而行至南垒江约在北纬二十一度四十五分格林尼址东经一百度北京西经十六度三十分由此循康东及江洪之界此界大半系顺南垒江而行惟除属江洪一小带之地系在南垒江之西北纬二十一度四十五分稍南界行至江边界后约在北纬二十一度二十七分格林尼址东经一百度十二分北京西经十六度十八分即循江与江洪之界而至湄江

第四条 一今议定北纬二十五度三十五分之北一边界俟将来查明该处情形稍详两国再定界

第五条 一现因中国不再索问永昌腾越边界外之隙地英国 大君主于北丹尼即木邦地及科干照以上所划边界让与中国之外又允将从前属中国兼属缅甸之孟连江洪所有缅甸上邦之权均归中国 大皇帝永远管理英国 大君后于该地所有权利一切退让惟订明一事若未经 大皇帝与 大君后豫先议定中国必不将孟连与江洪之全地或片土让与别国

第六条 一约内所开边界各及所附之地图绘明详细应由两国所派勘界官比较划定以免地方官民争论如查得无论何处有未甚妥协者应行更正两国勘界官应于交换批准条约之后十二个月之内在两国时所定之地相会勘界官自首次相会之日起应限定不出三年之外将两国界一律勘定倘两国勘界官查出所定界必须改易其互易之地不应仅视其地面之大小须论其地土之肥瘠及紧要与否倘勘界官不能商妥应速将未妥情形各报明本国国家核办 勘界官又须设法查勘中国旧边界名为汉龙关者倘查得在英国境内英国当审量可否归还中国如查系在孟卯东南即系在孟卯至麻栗坝直之北边则已归中国矣

第七条 一划界之事经两国勘界官勘定后两国如有越界之兵寨等于八个月之内一概退出彼国兵退此国立即派兵接驻两国应将退兵驻兵日期豫相知照自驻兵之日起应各担保界内所居之各野人安静无事 除保护边界各地安静必应有之兵寨外两国答允各不在边界十英里之内建修新旧台营寨英里量法系从最近之边界作一直量之

第八条 一英国极欲振兴中缅陆路商务答允自条约批准之日起以六年为期中国所出之货及制造之物由旱道运入缅甸除盐之外概不收税英国制造之物及缅甸土产运出缅甸由旱道赴中国除米之外概不收税其余悉照第十条第十一条办理 以上盐米之税不得多于出入海口所收之税

第九条 一凡货由缅甸入中国或由中国赴缅甸过沪界之处准其由蛮允盏西两路行走俟将来贸易兴旺可以设立别处边关时再当酌量添设中国欲令中缅商务兴旺答允自批准条约后以六年为期凡货经以上所开之路运入中国者完税照海关税则减十分之三若货由中国过此路运往缅甸者完税照海关税则减十分之四凡有陆路出入货物应给发三联单即子口税单照通商口岸章程一律办理 运货经过中国地如此约所准之路之外及有偷漏等弊倘中国官愿行查办即可将该货充公

第十条 一凡以下所开军器非经国家准购不得由缅甸运入中国亦不得由中国运往缅甸此等货物仅准售与奉国家明谕购办之人不得售与他人如各种枪及实心弹开花弹大小弹子各种军械军火硝磺火药炸药棉花火药及别种轰发之药

第十一条 一食盐不准由缅甸运入中国中国铜钱米豆五谷不准运往缅甸鸦片及酒不准由两国边界贩运出入惟行路之人准其酌带若干以备自用每人准带之数应照关章定夺 若犯此条及前一条即将所有之货充公

第十二条 一英国欲令两国边界商务兴旺并使云南及约内中国新得各地之矿务一律兴旺答允中国运货及运矿产之船只由中国来或往中国去任意在厄勒瓦谛江即大金沙江行走英国待中国之船如税钞及一切事例均与待英国船一律

第十三条 一中国 大皇帝可派领事官一员驻札缅甸仰光英国 大君主可派领事官一员驻札蛮允中国领事官在缅甸英国领事官在中国彼此各享利权应与相待最优之国领事官所享权利相同如将来中缅商[务]兴旺两国尚须添设领事官应由两国互相商准派设其领事官驻札滇缅之地须俟贸易为定 中英两国领事官在所驻之地与其地方大员往来均系平行

第十四条 一英国商民等欲由缅甸赴中国应向合宜之英员请中国派驻仰光之领事官或边界上之中国官给发护照方能前往其护照式样一边英文一边华文与通商口岸给的护照无异华民欲由中国赴缅甸如愿领护照者可向华官请英国驻札蛮允之领事官给发护照倘遇中国别地有一英国领事官亦可就近请给护照

第十五条 一英国之民有犯罪逃至中国地界者或中国之民有犯罪逃至英国地界者一经行文请交逃犯两国即应设法搜拿查有可信其为罪犯之据交与索犯之官 行文请交逃犯之意系言无论两国何官祇要有官印便可行文请交此种情交逃犯之文书亦可行于罪犯逃往之地最近之边界官

第十六条 一今欲令两国交涉与贸易日臻蕃盛并欲中国派驻仰光之领事官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