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之曰皇考而巳。固未尝以昭帝为父而以史皇孙为兄也光武乃长沙定王之后。景帝七世之孙。上嗣元帝。夫元帝有成帝为之子。有哀帝平帝为之孙。凡三传矣。又孺子婴立。凡四传矣。时王莽篡立。汉祚既灭而光武乃崛起者。犹嗣元帝。可不可乎。当时张纯朱浮奏。亦固执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之说。故别为南顿君立庙。称皇考而巳。固亦未尝以元帝为父而以南顿君为叔也夫以宣帝嗣昭帝。世数未间谓之统则可。光武嗣元帝。世数巳间。既不可谓之嗣。又不可谓之统矣要之皆统嗣二字之义。不能明辩。故其弊必至于此耳。然则使二帝寡恩而不得尽尊崇之礼者。正以俗儒之说误之也是尚可为法也哉。问者又曰、如子之言、则历代之故事、不足征乎、臣答曰以经议礼。犹以律断狱。则凡历代故事。乃其积年之判案耳。苟不别其异同。明其是非。槩欲以故事议礼而废经。犹以判案断狱而废律也。是又何足与议也。问者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其说如之何、臣荅曰、此非圣人之言。汉儒之说也礼丧服记止云此是永嘉立议根据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至开元开宝礼始云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齐衰不杖朞。为所后父斩衰三年。虽所生所后皆称父母然未有改称伯叔之文也宋濮议方有称皇伯之说。而又加以程子之议。故人皆宗之。但朱子犹有未安之论。亦可见也。夫常人之于伯叔也。其爱敬之心。固未尝不在者也今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是以父母为伯叔。不复有爱敬之心。如路人矣。故曰非圣人之言。汉儒之说也。况我 皇上乃入继大统。非为人后者也。其说又焉可用哉。问者曰、或以子之说、嫌于迎合、当闻于人而不当闻于 上也、如之何、臣答曰、孚敬于人未尝不闻也。闻之以说为邪。故不必闻也。昔司马光尝谓朝廷阙政。但于人主前极口论列。未尝与士大夫闲谈。以为无益也。故闻于 上也。苟嫌于迎合也。则必匡救其恶。然后为忠。而将顺其美者。皆不得为忠矣问者曰、子之言备矣、人以为邪说也奈何、臣答曰、不求人知而求天知也。不求同俗而求同理也、孔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謟也、吾夫子大圣人犹所不免。孚敬小子、何敢避此不韪、之名也耶、问者曰、子以至寡之力、而欲抗在朝之议、恐三人占、当从二人之言、如之何、臣答曰、臣子之事君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自尽其心而巳、使孚敬之言是。虽不用犹是也。使孚敬之言非。虽用之犹非也。夫事固难明于一时。而有待于后世者也。此言杨文襄王文成辈也今士大夫达于礼义者。固巳涣然而释其疑。有不待于后世者矣。问者曰、犯众议也、子于利害也、不计也夫、臣答曰、孚敬不敢为终身谋也、夫礼小失则入于夷狄。大失则入于禽兽。孚敬惧夫礼之失也。故不敢为终身谋也。
  正典礼第五疏【正典礼】
  臣等闻宋苏轼曰、有一言而兴邦者不以为少、有三日言而不辍者、不以为多、窃谓今日典礼名实秩然、宜无容一言者、然与朝议抗之三四载、辩之六七疏、又不啻三日言而不辍者也、人之言曰、在朝之议多。非真多也。附和之而多也。臣等之议寡。非真寡也。不敢言而寡也。 皇上圣明岂不察之、兹诏令虽云再下、而典礼益甚乖违、谨复条七事、其大略不出前言、而提纲或便 圣览、一曰 高皇帝独取兄终弟及为训者、葢父子相传为常有。不必训。兄弟相传不常。故为之训也。夫 献皇帝实 孝宗亲弟。虽未尝有天下。以传 皇上。而 皇上之有天下。实以 献皇帝之子也。 高皇帝虽未尝以天下授 皇上。 皇上之有天下。实以 高皇帝之训也。此排新都之言擅拥立功者。欺天甚矣。二曰宋英宗初名宗实、为濮王允让第十三子、时方四岁、仁宗取入宫中、命曹后抚鞠之、二十八年、命学士王珪草诏立为皇子、葢濮王亲尝命之为仁宗子也。仁宗亲尝命之为之子也。今 献皇帝未尝命 皇上为 孝宗子也。 孝宗又未尝命 皇上为之子也况献皇帝止生 皇上一人为嫡长子。又非若英宗之多兄弟。可比而同之也。三曰、宋真宗咸平元年三月、诏议太祖庙号、太祖称伯、张齐贤等上议云、此言殊为无谓天子绝期丧、安得宗庙中有伯氏之称、诏礼官别加详定、礼官仍议称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又云唐玄宗朝禘袷云、布昭穆之坐于户外、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并列于南厢北向、同列穆位、又郊祀录、德宗朝祝文以中宗为高伯祖、又云唐玄宗谓中宗为皇伯考、德宗谓中宗为高伯祖、则伯氏之称、复合不可。奏可、今 孝宗称皇伯考。名斯正矣。四曰、本生父母、对所后父母而言、礼于所后者服三年、名曰重、于本生父母、服降为期、同于伯叔父、名曰轻、今 皇上尊称 献皇帝为皇考、章圣皇太后为圣母、是明为父母所当重矣、若仍系本生二字。则又同于叔父叔母。所当轻矣。五曰、孟轲氏曰、天之生物、使之一本称两皇考、是二本也、曾有两考之礼乎、夫三尺之童。强以两考之称。必赧然不从。敢加之万乘之尊乎。今试坐 孝宗皇帝于此。又坐 献皇帝于此。 皇上趋于其前。其何以称诸。以是播诸 宗祝。窃恐 二帝在天之灵不享也。六曰礼慈母如母、谓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贵父之命也。由是推之。母子之称